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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的解雇不應支付任何補償,但雇主通常會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你有勞動合同,你不能給比你能解雇的更多,這取決於公司的意圖。
按照規定,如果合同沒有到期,一年再給乙個月,兩年再給兩個月,以此類推,再加上公司一團亂麻的遣散費。
慷慨的單位會自己定錢,吝嗇的單位會給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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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加倍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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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嚴重違法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加倍給予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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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法: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解雇可以得到補償。
法律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未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者工作滿一年的,視為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被解雇的,勞動者無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工資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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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未與陷入困境的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解雇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為經濟補償金數額的兩倍。 此外,如果勞動關係已經建立乙個月但不足一年,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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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我沒有勞動合同被解雇,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解雇有補償金。 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解雇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的,除獲得經濟補償外,還可以從入職之日起乙個月至受僱一年的雙倍工資。
2、法律依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簽訂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材料?
簽訂勞動合同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證影印件乙份;
2、學歷證書影印件;
3、相關資格證書影印件;
4.兩個一英吋的藍色背景;
5、如果您之前已經辭職,您可能還需要申請辭職證明。
3、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1、審查職工主體資格;
2、履行告知義務;
3、勞動合同簽訂時,應先由勞動者簽字,用人單位應統一蓋章;
4、辦理入境手續;
5. 辦理入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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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解雇,並獲得雙倍工資補償。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如果員工超過一年未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員工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補償。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立即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勞動者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月工資的,經中央直轄市人民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埋區市級人民公布的,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比率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處理方式。
勞動合同是保障員工勞動權益實現的一種法律形式,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明確規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是發生勞動爭議時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因此需要逾期簽訂合同。 如果公司堅持不簽字,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區、縣勞動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如果公司就此解雇了員工,可以向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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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自勞動者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在乙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您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一條的規定這樣做。 >>>More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因錯誤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無需支付遣散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