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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其應承擔違約責任,雖然合同沒有規定,但乙方應賠償您一切經濟損失。 由於房屋不是出租的,您應該有權要求賠償您支付的取暖費。 如果乙方給你添麻煩,你可以報警要求賠償。
最好通過談判達成和解並賠償您的某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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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其實我們在生活中會遇到很多類似的事情,但真的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了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我不知道這件事到底給你造成了多少經濟損失,但我認為有些事情是可以討論的,即使你無法協商訴訟的路徑,也可能無法妥善解決。
所以我建議你還是應該和對方談談,畢竟他們都住在同乙個城市,大家都認識對方,有些問題你也不用擔心。 最好保持冷靜,不要著急。 希望我的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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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合同,將按照合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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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你口頭同意租一年,法院不會,因為沒有書面證據,租客否認。 但根據你的合同,租客已經付了你一年的租金,這至少意味著你的租約是一年。 如果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承租人將無法取消租約,也不能要求退還已支付的租金、押金和取暖費。
當然,由於沒有證據,您口頭同意額外支付乙個月的租金將不予支援。
2、對於您未能及時購電,屬於輕微違約,承租人不得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合同。
3、建議協商處理。 否則,他們將很難贏得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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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對房東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如果知道此人是房東); 如果你是二手房東,需要檢視二手房東和主房東簽署的正式授權合同、身份證,看看你的租賃期是否在合同期內; 如果你是中介,你需要檢查中介的工作許可證和你所在店鋪的營業執照,如果你需要與中介簽訂租賃合同,你還需要檢查房東和中介的委託書,房地產證明影印件, 房東身份證影印件及其他相關資料。
2.確定租金的數額和押金的金額(押一付一或收取一付二)。
3.確定租金支付的具體日期和方式(按月或按年)。
4.確定**中除了需要支付的租金外還包括哪些費用(通常是水電網費、物業費),請務必在租房前詢問各種費用的明細,並將內容包含在租賃合同中。
5. 確定房屋的位置、型別和居住人數(詢問房東將租多少人入住)。
6、明確出租房屋的租賃期限,並在合同中包括開始和結束租賃期限。
7、明確房屋家具、家用電器等設施的用量,如果受到自然和人為的破壞,由誰來修理。
8、明確雙方責任,如何扣除押金,以及任何一方提前退租或中途不租給租客的補償金額。
9、明確提前通知對方需要多少個工作日,或者提前通知期間是否可以接受提前退租,這需要與房東商量。
10、最後,一定要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並盡可能將以上資訊填寫到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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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出租房屋出現問題,房東沒有解決,租客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租賃物業的使用因租賃物業的維修而受到影響的,應當相應降低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財產的贍養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需要修復的合理期限內對租賃財產進行維修。 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租賃物業的使用因租賃物業的維修而受到影響的,應當相應降低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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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過程中,一些房東可能會有一些不合理的行為,給租客帶來困擾和不便。 以下是您可能遇到的一些不合理的房東行為示例以及如何處理:
1、收取額外費用:有些房東在租房過程中會收取一些不合理的費用,比如“中介費”、“裝修費”等。 租客在簽訂合同前,可與房東明確費用專案和金額,不要簽訂有額外費用的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未能按時維護:當租房中出現一些問題需要房東及時修復時,一些房東會敷衍或忽視。 此時,租客可以與房東協商判斷礦渣經銷商並記錄修復過程,如果房東仍未解決問題,可以通過租賃合同中規定的投訴渠道進行維權。
3、無故漲租:有的房東在租期滿錢後,會以各種理由漲租,讓租客感到被擠壓。 租客在簽訂合同時可要求明確的租金調整條款,並在租約到期前與業主協商續租條款和租金,以免被迫接受不合理的租金上漲。
4、不合理的驗房要求:部分房東在租賃期內繼續要求驗房,影響租客的私隱和安全。 租客可以提出合理的拒收要求,並與房東協商,明確驗房的規則和時間,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5、惡意扣押金:有的房東在租期結束後,以各種理由惡意扣減押金,讓租客感到不公平。 租客在簽訂合同時可以要求明確押金的用途和歸還規則,在租賃期結束前與房東核實租賃情況,及時處理任何問題,並留下相關證據。
綜上所述,租客在租房時,應盡可能保護自己的權益,與房東充分協商溝通,並保留相關證據,以便在必要時採取法律措施保護自己的權益。
在履行房屋租賃合同期間,如果房東違反合同,承租人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終止租賃合同以賠償損失。 >>>More
租房時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找第二房東,這樣租的房子才能靠得住一半以上。 我的乙個朋友就是這樣,在上學的時候,他不想住在學校裡,也不太想回家住,於是就在學校和他工作的地方之間的街道上租了一套房子,我記得他總是說,一定要找個靠譜的房東租房子, 然後他找到了乙個“二房東”,所以租了不到半年,就被真正的房東轟了出去,二房東已經帶著錢跑了。 >>>More
仔細看看你的合同裡有什麼?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