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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被禁止。
有時是必要的,如國慶節放假七八天,出口貨物信用證規定了每日裝貨週期,如果貨物出海到香港、南韓等附近地方,兩三天到港,提單一般在開船後簽字, 如果不借提單,會造成滯期費,而且客人自己的交貨日期等,同樣會造成很大的損失,只能提前借用,別無他法。
例如,信用證規定裝貨期剛過一兩天,信用證約定超載期必須支付多少賠償金,出口商出於無奈只能反轉簽字欺騙客戶。 當然,如果回溯時間太長,是不允許的,附近也有不能回溯的國家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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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允許這樣做。
目前,借用或反轉提單的船公司很少,基本出現在貨代清單中。
這是因為貨運代理借用或背籤提單以留住客戶。
一般來說,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真的追查收貨人,簽字提單的貨運代理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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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本和現實之間還有一段距離。
有許多規則根本無法在現實中實施。
例如,信用證規定貨物必須在一定日期之前發貨,但船舶由於現實中的某種原因而遲到並超過了信用證規定的時間。 是因為這些規定,船東才不關心客戶的利益嗎?
有沒有可能在國定假日,船不開航,客人不准出船?
現在船東的提單已經不允許提前借用了,簽字的到來只有一些船公司在特定情況下才允許。 只有貨運代理**訂單才能根據客戶的要求下達。 正如樓上幾個人所說,這樣做是為了保護客戶的利益,以防收貨人知道自己會被追究責任,倒霉的就是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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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溯提單與預提單的區別在於,兩者開具時間不同,回溯提單在實際裝貨完成時開具,預借在裝運當日開具。
2、貨物尚未裝船或尚未裝船的情況下,承運人提前開具已裝好的提單,以便賣方在信用證有效期屆滿前順利結匯,稱為預借提單。 預發提單與追溯提單的共同點是,提單上記載的簽發日期(貨物裝貨日期)與貨物實際裝船的日期不一致,前乙個日期是虛構的,以滿足賣方順利結匯的需要, 並且早於後者;預借提單與追溯提單的區別在於,預先借入的提單是在貨物裝貨之日簽發的,而追溯提單是在貨物實際裝船時簽發的。 這兩種行為是在不同的時間實施的,但它們產生的法律後果是相同的。
更多資訊:承運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評估背籤提單的風險:
1、託運人能否在買賣雙方之間出具保函:如果買賣雙方都能出具保函,表明收貨人知悉出貨延誤,那麼承運人將排除欺詐收貨人的犯罪,風險相對較低。 如果只有託運人出具保函,表明收貨人可能不知道,則風險更大。
發生爭議時,託運人出具的保函因欺詐而不再受法律保護。
2、回溯時間的長短:回溯時間的長短也是評估風險的重要維度。 如果只是回溯1-3天,是實際操作中比較常見的情況,風險係數中等,畢竟被發現或實際發生損失的概率並不大。
相反,如果提單的日期很長,則被認為是高風險的。
3、商品是否為季節性商品:若為季節性商品或波動較大的商品。 比如聖誕節的聖誕樹、疫情期間的口罩等,延遲發貨給收貨人帶來的實際損失往往是巨大的。
在這種情況下,在提單上簽字的風險非常高,建議三思而後行。
4、託運人的信譽:託運人的信譽非常重要,由於存在欺詐成分,通常法院會認定託運人的保函無效,信用良好的託運人不會因為保函無效而趁機作弊。
5、收貨人的信譽:收貨人的信譽也很重要,因為信用良好的收貨人不會因為管理不善而趁機拒收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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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提單和預借提單的風險很高。 追溯提單是指承運人在貨物裝船後簽發的提單,但提單上註明的裝貨日期早於實際裝貨日期。 通常,當貨物的實際裝貨日期晚於信用證中規定的裝貨日期時,託運人會要求承運人開具貨物,以便順利結匯。
預借提單是指貨物尚未滿載上船或貨物已被承運人接管但尚未裝船時簽發的已裝載提單。 通常,當信用證約定的裝貨日期和結匯日期即將屆滿時,託運人會要求承運人在信用證裝運日期之前開具提單,以使提單的裝運日期與信用證的日期相符。
追溯提單和預借提單的風險
追溯提單和預先借入的提單被認為是典型的海運欺詐行為。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承運人總是通過在提單和預提單上簽字,向收貨人或提單持有人傳達關於裝貨時間的虛假資訊。 如果是應託運人的請求而這樣做的,那麼從銷售關係的角度來看,承運人幫助賣方掩蓋了未能按時交付貨物的違約事實。
在提單上簽字和預借款的主要原因是賣方無法在銷售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貨物,有時是因為承運人的拖延。
作為承運人,開具提單的風險是很大的,如果提單是在沒有看到貨物的情況下簽發的,一旦託運人在結匯後不知道該去哪裡,承運人將承擔隨單交付的責任。 即使託運人要求簽發提單是善意的,但在預提單簽發後,由於某些情況的發生,貨物從海關撤回,一時找不到其他替代貨物,這自然會把風險轉嫁給承運人。 此外,簽發提單可能使承運人面臨欺詐活動的指控。
回簽提單對承運人來說也是有風險的,尤其是回溯時間比較長,一般來說回溯是1到3天,承運人更容易接受。 結匯不會有問題,只要是一致的,銀行也不會太在意。 但是,如果回溯時間過長,被銀行發現,將被視為惡意欺詐,拒絕接受單據,這將嚴重影響匯款的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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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份提單的風險都是為了買入,賣方基本沒有風險,只有利益。 我明顯覺得預提單比後提單風險更大,從概念上看,預提單是貨物根本不在船上,提單已經開具了,至於貨物什麼時候上船, 我不知道。回溯提單是指貨物已經裝運,由於某種原因,可能是提交單證等的信用證,發貨人要求提單上註明的裝貨和轉運日期提前。
乙個是貨物在船上,另乙個不在船上,你說哪乙個對買家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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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提單對公司的影響 一般情況下,如果回溯日期是短期的(約1 3天),大家可以“預設”接受。 銀行接受所有與檔案匹配的檔案,不考慮其他任何事情。 但是,如果您有“惡意”欺詐行為,銀行也會拒絕您的檔案。
由於信用證規定最晚裝運日期為 2006 年 1 月 21 日,因此您的發貨日期為 2006 年 1 月 30 日。 由於時間相差較長,在這種情況下,您的船東不會同意追溯提單。 因此,存在是否可以實施的問題。
即使貴公司提供擔保,船東可以在提單上簽字,但您仍然承擔很大的風險。 追溯的提單必須首先徵得承運人的同意。 一般而言,承運人不願意在提單上簽字。
這樣做會給承運人自己的代理機構造成聲譽甚至經濟損失。 如果賣方預計無法按時交付貨物,也不打算將信用證的延期通知客戶(即修改信用證的裝運日期),唯一的辦法是要求承運人在提單上簽字。 必須盡早向承運人提出回溯請求,以便在承運人拒絕的情況下,賣方有充足的時間尋找其他方法,而不是使工作過於被動。
另外,如果賣方要回簽提單,還必須提前考慮目的港的距離,回簽的方式不適用於東南亞,因為離中國太近,航程太短。 回溯提單,欺詐痕跡太明顯,承運人肯定不會這樣做。 回簽提單的情況很多,比如信用證要求最晚裝貨日期是12月13日,但你要在14日發貨,為了能夠順利結匯,你必須要求船公司回簽提單到13日。
因為在信用證下,單據必須一致才能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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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借入的提單和追溯的提單的含義是:
1、回溯提單:提單簽發日期應早於實際裝貨日期。 承運人承擔風險,收貨人可以拒絕接受貨物。
2、預借提單:託運人為及時結匯,將向承運人借來的已裝載的乾淨提單掩埋。 這種提單也是違法的,承運人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上述情況更大。
因為貨物在裝船前可能因各種原因丟失、丟失或撤回,或者可能因為船舶問題而無法裝船,並且提單已經簽發,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 收貨人可以以欺詐為由要求賠償損失; 承運人還可能失去其要求賠償責任限制和援引免責條款的權利。
追溯提單與預借提單的區別
1、回溯提單和預提單開具時,貨物所處的環境不同;
2、追溯提單的作用與預發提單的作用不同;
3、承運人和託運人在提單和預提單上簽字面臨不同的風險;
4. 預先借入的提單比追溯的提單更具欺騙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七十八條。
承運人與收貨人、提單持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應當按照提單的規定確定。 收貨人和提單持有人對滯期費、運輸費損失和與裝貨港發生的其他費用不承擔責任,除非提單中明確約定上述費用由收貨人或提單持有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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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溯提單和預提單開具時,貨物所處的環境不同;
提單背簽字時,貨物裝船,但提單上註明的裝貨日期早於實際裝貨日期; 提單預租是指貨物尚未裝船或未滿載。 提單預借有三種情形:(1)船舶未到港,貨物運入碼頭倉庫後才簽發提單; (二)船舶到達港口,但未裝貨,並已開具提單的; (3)部分貨物已裝運,但對某批貨物的整裝貨物開具了提單。
2、背籤提單的作用與預提單的作用不同。
雖然追溯的提單仍然是貨物已裝船的有效證明和貨物所有權證書,但其作為運輸合同證明的有效性是有缺陷的; 由於預提單是在貨物未裝船或未滿載船舶時簽發的,如果貨物最後沒有裝船,則將失去所有權證書的作用,即貨物已裝船的證明, 運輸合同證書等。
3、承運人和託運人在提單和預提單上簽字面臨不同的風險;
在追溯提單下,承運人和託運人承擔的風險主要是貨物能否及時到達目的港; 預提單還承擔貨物是否能具有預提單中記載的船舶風險,貨物裝船後表面是否完好等風險。
4. 預先借入的提單比追溯的提單更具欺騙性。
如果追溯提單只是在貨物裝運日期欺騙了除塵器,則預提單掩蓋了貨物遲到或未交付的事實或貨物表觀狀況不明的事實,因此預提單比追溯提單更具欺騙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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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單是指貨物裝船後,承運人應託運人要求簽發的提單,提單日期早於船舶實際裝船日期。 一般來說,它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善意的背籤; 二是惡意背籤,即賣方私下串通船公司,為單方面利益而反轉提單,才是提單的真正回溯。
二是目前盛行的觀點是侵權責任學說,侵權責任學說的主要問題在於:第一,它忽略了承運人與收貨人之間存在運輸合同這一事實,而這種關係是由提單維持的,只關注承運人與託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關係。 因此,一旦承運人與收貨人之間發生糾紛,則認為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合同關係,糾紛必須具有侵權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提單是承運人與收貨人之間權利和義務的重要體現,例如,收貨人在卸貨港對承運人的義務來源於提單的規定。 其次,侵權責任理論簡單地認為,承運人提前借款或背籤提單侵犯了收貨人的權利(按時收貨),希望這是侵權行為。 這是對侵權責任法律概念的重大誤解。
在合同債務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採用欺詐等手段訂立合同,也侵犯了另一方當事人的權利,但僅構成一般違約或根本違約(導致合同無效),這絕不構成侵權行為。 預付款或追溯提單的情況正是如此,雖然提單因承運人的行為而無效,侵犯了收貨人的權利,但這只是根本違約,不構成任何侵權行為,承運人與收貨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基礎是提單, 運輸合同,而不是侵權行為的債債債務關係。承運人所侵犯的只是收貨人在提單合同項下應享有的權利,屬於合同權利。
如果說甲方侵犯了乙方的某項權利,就算是侵權,這是非常錯誤的事情。 關鍵是要看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是什麼,這樣才能正確判斷這種債關係是合同債務還是非合同債務。 它仍然具有現實和理論意義。
將借來的或追溯的提單定性為侵權責任或合同責任,將導致在管轄權和適用案件適用法律等問題上產生不同的結果,從而影響案件實質性問題的裁判。 同時,對法律行為的定性是否準確,也代表著乙個國家或地區的執法水平,影響當事人對判決的態度,甚至影響判決能否得到外國或地區的承認和執行。 綜上所述,在提單上背籤存在一定的風險,回簽的提單必須首先徵得承運人的同意。
也可以為收貨人退貨。 但是,如果遇到惡意回溯,應立即保留證據並提交法院,以妥善保護您的切身利益並確保其不受損害。
提單收貨人不是開立銀行,而是開證行的訂單,即開證行是開證行提單指導員的“指示提單”,使開證行保證在開證申請人不付款的情況下對貨物享有權利根據開證申請向開證行全額支付,開證行將有權拍賣提單項下的付款。它用於補償發證行支付貨物及其損失。 >>>More
理論上,一張正本提單可以提貨,另外兩張提單在交貨後自動失效。 你告訴總公司讓他正常改單提貨,同時跟這邊的船務代理或貨代打個招呼,你就不用讓他把一整套(三張)提單帶回國外。
首先,讓我們談談進口:
如果您根據實際情況向海關申報,沒有與您申報的資料相匹配的相應艙單,申報不成功,導致報關行自動拒付或扣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