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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公司股權發生了變化,但公司的法人地位沒有改變,因此股權變更後的公司不能以此為由終止合同。 如果公司被非法終止,將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 補償計算標準:
服務一年,遣散費相當於乙個月的工資; 半年不藏,半個月付; 半年以上不到乙個月,不到乙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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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執行〈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有關規定的指示請求書》(老班發〔1995〕35號)和《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問題的批復》(老班發〔1997〕98號)的規定, 用人單位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老步發〔1994〕481號)第五條至第九條的規定,提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依照第五條、第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遣散費不得超過12個月的工資。 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但剩餘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按照用人單位工作一年的標準支付遣散費。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關於解除勞動合同、計算支付遣散費有關問題的指示請求的答覆》(1996年第33號)第4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因合併而變更工作單位的, 合併、合營、用人單位性質變更、法人名稱變更等,變更前的工作時間可計入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因組織調動、組織調動或者其他原因改變單位的,不算單位工作時間,是否劃入行業直屬企業之間的組織或者組織,由行業主管部門管理,其他轉移由自治區、直轄市管理。
企業改制、改制期間已向員工支付了遣散費,改制、改制後企業重新聘用員工的,改制前單位員工在改制前單位的工作年限,在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遣散費時,不計入改制後單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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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變更不影響您與公司的合同關係,如果公司想與您解除合同,公司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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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您的工商註冊是否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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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出售後,公司無需向員工支付補償金或經濟補償金。 所謂“公司出售”,其實只是原公司股東將股份轉讓給他人,即只是公司更換了股東,而公司本身仍然存在,不會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對勞動者沒有影響,所以公司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補償。
但是,如果公司因此被取消註冊,公司應向工人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姓名的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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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售後,公司不需要對員工進行補償或經濟補償。 所謂“公司出售”,其實只是原公司的股東將股份轉讓給另乙個人,即只是公司更換了股東,公司本身仍然存在,不會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對勞動者沒有影響,所以公司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補償。 但是,如果公司因此被取消註冊,公司應向工人支付經濟補償。
1、公司員工被收購後應該怎麼做?
一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購後,並不意味著勞動合同終止。 其實在很多情況下,就算公司被收購了,被替換的也只是公司的老闆,對公司的員工影響不大。 因此,收購公司後員工是否獲得補償,仍取決於實際情況。
首先,公司合併後,不影響員工的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並且連續計算,工作年限不受其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員工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其次,如果公司要求在併購後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在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勞動者。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最長賠償期為12年。
2、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後,公司可以解雇員工嗎?
勞動合同期滿後,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雇員工,除非員工不想續簽勞動合同,如果公司解雇員工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勞動合同到期並被解除,那麼解雇員工將以實際工作年限為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最多平均工資12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者的變更,不得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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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司出售孫端公司後繼續履行原合同的,不予經濟補償。
2、新公司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公司應根據員工提供服務的年限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一年工資乙個月,六個月以下工資半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六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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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被出售,不會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如果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能要求賠償。 但是,新公司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雇,員工將在經濟補償的基礎上給予補償。
1、員工病假期間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病假期間,勞動者可以依法自願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不得主動解除勞動合同,除非存在過失解雇或者雙方協商一致。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給予賠償。
2、被解雇員工的工資標準是什麼?
解雇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按照員工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員工。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支付工人半個月的工資。
用人單位解雇勞動者的,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兩倍於經濟補償標準的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3、發生嚴重工傷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者發生工傷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解雇工傷職工屬於違法解雇,應當在經濟賠償的基礎上支付雙倍賠償。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分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繼承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87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採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用人單位在仲裁或訴訟中都應出具,因為李五元每次到乙個地方上班,都要填寫就業表格。 >>>More
如果您因個人原因被解雇,您可以獲得公司拖欠的工資,並且不予賠償。 您可以獲得 2006 年和 2007 年未支付的加班費和年終獎金,但您需要提供證據(提供 2006 年和 2007 年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協議或證明您確實與公司有勞動關係)。 >>>More
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足六個月的,給予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