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政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嗎?

發布 社會 2024-06-10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對行政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行政復議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拒不接受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財物、責令停產、暫時扣押、吊銷許可證、臨時扣押、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的;

    (二)拒不接受行政機關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拒絕接受行政機關關於變更、暫停或者撤銷許可證、執照、資格證書、資格證書或者其他證書的決定;

    (四)拒絕接受行政機關作出的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脈、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使用權屬或者權利的決定;

    (五)發現行政機關侵犯其合法經營自主權的;

    (七)發現行政機關非法集資、侵占財產、分攤費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向行政機關申請頒發許可證、執照、資格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或者登記有關事項,但行政機關未依法處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法定保護人身、財產權、受教育權的義務,行政機關依法不履行的;

    (十)依法向行政機關申請發放喪金、社會保險基金、最低生活津貼,行政機關不依法發放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不能申請行政復議,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濟仲裁(經濟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國際經濟糾紛、海事糾紛)是終局仲裁,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不滿意,有兩種方式: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您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根據《仲裁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申請人應當向法院申請不執行仲裁裁決。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不服行政裁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行政裁判是一種特定的行政行為。 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授權審理具體民事糾紛,是對已經發生的民事糾紛依職權作出的法律結論。 這種行政裁判具有特定行政行為的基本特徵。

    因不服行政裁定而產生的糾紛,屬於行政糾紛。 對此,除法定終審判決外,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還行。 也要看判決是什麼,如果是***或省級**土地確認案,只能是終審判決。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還行。 宗恆法律網-江蘇東宇律師事務所-徐濤明律師。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對行政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嗎? 對行政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行政復議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拒不接受警告、罰款、沒收違反孝法所得、沒收違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吊銷許可證、暫扣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的;(二)拒絕接受行政機關關於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措施的決定; (三)拒絕接受行政機關關於變更、吊銷許可證、執照、資格證書等證明的決定; (四)拒絕接受行政機關作出的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脈、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使用權屬或者權利的決定;(五)發現行政機關侵犯其合法經營自主權的;(六)發現行政機關變更、廢止農業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七)發現行政機關非法集資、侵占財產、分攤費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向行政機關申請頒發許可證、執照、資格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或者登記有關事項,但行政機關未依法處理的;(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法定保護人身、財產權、受教育權的義務,行政機關依法不履行的;(十)依法向行政機關申請發放喪金、社會保險基金、最低生活津貼,行政機關未依法發放的;(十一)發現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你明白這個解釋嗎?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行政復議申請人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被申請人不得提起訴訟。

    但是,申請人在下列三種情形中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一是法律規定行政機關作出最終裁定;

    (二)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的;

    三是判決是由***作出的。

    法律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五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為終局決定的除外。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是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復議決定後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十五條 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與該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 如果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

    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繼承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在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方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沒有拖延談判的, 造成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後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復議機關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提起行政訴訟需要什麼時間。

    對於屬於人民法院管轄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後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您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後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悉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訴訟。

    2.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中國法律規定的行政訴訟期限主要有三種型別: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悉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訴訟。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對不動產提起訴訟的,自行政行為發生之日起20年以上提起,其他案件提起的,自行政行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行政復議後重新提起訴訟的,對復議不服的,具體法律法規未規定提起訴訟期限的,原告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 具體法律、法規規定了對復議決定提起訴訟的期限,並按照具體法律法規的規定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後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復議機關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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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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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6-10

1.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 必須在收到仲裁裁決後15日內向仲裁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More

6個回答2024-06-10

不,已經是定局了,也就是說,已成定局,婚姻問題不能改變。 如果您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可以對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等其他問題提出上訴。 終審判決是指法院對案件的終審判決。 >>>More

4個回答2024-06-10

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個回答2024-06-10

一般情況下,兩審(上庭和下院)是終審,不滿意的只能申請再審。 終審和二審只是在審判級別上有所不同,沒有最好和最差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