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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 必須在收到仲裁裁決後15日內向仲裁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時效過後,會比較麻煩,仲裁裁決生效後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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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以外的勞動爭議案件不服仲裁裁決,十五日內未提起訴訟的,裁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和解協議後當事人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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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在期限屆滿時均未起訴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 一方當事人逾期未提起訴訟,不自覺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力、達成和解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除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申請和接受仲裁的注意事項。
1、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三、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一)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位址。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書,可以口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5、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天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解散; 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1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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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修正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當事人未提起訴訟,逾期未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雙方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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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滿意,也可以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並提起訴訟,因為中國的仲裁是終局裁決,所以仲裁後不可能繼續訴訟,但如果仲裁不滿足,如果滿足申請撤銷裁決的條件, 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九條實行仲裁終局制。 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爭議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連鎖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依法撤銷或者不執行裁決的,當事人可以按照雙方當事人就爭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如果受傷員工對傷殘等級的結論不滿意,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走自下而上的複核程式,以確保鑑定工作的公平合理性。即職工對市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鑑定結論不滿意的,可以向省勞動委申請複評,以省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More
總結。 母親縱容孩子造成的後果,要由母親自己承擔,不要抱怨父親,不要盲目滿足孩子的願望,不要心軟,心軟又硬,配合老師糾正孩子的缺點。 >>>More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結果不滿意的,可以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依照《道路交通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依法審查、重新認定事故。此外,您也可以根據您提供的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重新作出對您有利的認定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