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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辭職後不支付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法律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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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先約定要工作乙個月才能拿到錢,那就不容易了。 如果沒有這樣的協議,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局,對老闆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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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用人單位工作,要求支付工資的方式有兩種:1、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監察;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
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稍多,需要專業指導。 2、如果是個人的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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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現在不給老闆發工資,如果你乙個月工作7天,你可以打電話給12333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給他們反饋,告訴他們你在這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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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談判和解。
2、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如果公司未能按時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和拖欠工資的25%作為經濟補償。
3、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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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工作不到乙個月就離職了,但你的老闆不給你發工資,你該怎麼辦,只要你是正常離職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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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辭職乙個月停薪留職,沒錢交勞動合同,現在老闆拖欠兩個月,可以不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就走嗎? 提前乙個月辭職,也就是提前半個月辭職,老闆也沒給,不簽合同什麼的怎麼辦 最新法律問答 工廠從中山搬到韶關不搬遷有什麼經濟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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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要求支付工資的方式有三種:1、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訴,進行勞動監察; 優點: 簡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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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勞動行政部門(通常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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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最好專注於談判,不要鬧太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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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局抱怨,但你必須有上班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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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提前3天書面申請辭職即可; 如果您是正式員工,您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申請,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期滿後即可離職。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應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
1)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並報告;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應當說明,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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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乙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辭職也領取工資。 如果老闆不發工資,可以去勞動局維權。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應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
1.投訴並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報告。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注意,必須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解決。 這分為三種情況:
首先,對於勞動爭議案件,如果任何一方在勞動仲裁後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其次,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未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屬於拖欠勞動類別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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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當你離職時,我覺得你還是應該向領導表達你的感激之情,不管這個原單位是什麼樣的環境、什麼樣的領導,他都是你成長的地方。 不管你在這裡做什麼,畢竟這是乙個你可以學到很多經驗的地方。 >>>More
可汗···試用期內,辭職應該只需要1周,大多數公司都是傻子,如果你不批准辭職信,他只想榨取你的剩餘勞動力。再跟他談談,打不通就直接去勞動局走b,以前也遇到過這種情況,但是我遞了辭呈,不管他放不放,他直接把宴會帶到了月底,也沒來到月底
員工依法辭職,老闆少發工資,員工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後,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依法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More
我會提前把本該做的事情做完,給老闆乙個滿意的解釋,冷靜地告訴老闆我離開的原因,希望他能理解,當然,我會在他面前多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