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租房不續租不是很危險嗎?

發布 社會 2024-07-27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不是很危險,如果不續租,將被視為無限期出租。 但是,如果您想永遠留下來,請續簽合同,這樣最安全。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會有一定的危險。

    租金成為無限期租賃,房東有權隨意終止租賃,但只有在合理的通知期後才能終止。

    為了安全起見,最好簽訂合同以保護您的權利。

    祝你好運!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說的是你擔心被房東驅逐的危險嗎? 由於你們之間的合同沒有續簽,你們之間的租賃合同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視為無限期合同,房東可以隨時通知您搬出房產,但法律要求提前一定時間通知您。 如果房東接受您已經支付的租金,原則上合同到期時間可以理解為租金到期的時間。

    當然,最好有乙份書面合同,這樣更安全。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合同法》第236條。

    承租人在租賃期滿後繼續使用租賃財產,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無限期。

    根據法律規定,簽證到期未續簽將被視為自動續簽一年,這一天是違法無效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還是有危險的,出租人可以提前通知你搬出去。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按時支付租金,房東和房東不認為會被視為無限期合同。 但是,租客可以隨時終止合同,如果房東想取消合同,房東需要提前通知。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房東可以隨時驅逐你,你可以隨時搬出。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您可以續租,而無需重新簽訂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無限期。 如果您不希望租賃合同的期限無限期,您可以提議在租賃合同到期前簽訂乙份新的房屋租賃合同,並重新約定明確的租賃期限。

    [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734條。

    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無限期。

    在租賃期屆滿時,房屋的承租人有權在相同條件下優先租賃。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原合同繼續有效。 如果雙方在租賃合同達到飢餓和混亂期後仍未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但出租人和承租人繼續保持租賃關係,則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雙方應繼續履行原合同的規定, 但原合同的租賃期限將成為固定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超過六個月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不能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無限期租賃。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租賃合同期滿後未續簽的,承租人與出租人的租賃關係終止。 但是,如果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則原合同繼續有效,但成為無限期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5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 如果超過20年,則超出部分無效。 租賃期滿後,雙方可以續簽租賃合同; 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自續約之日起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財產。 歸還的租賃物應當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符合其使用狀態。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財產,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無限期。

    在租賃期屆滿時,房屋的承租人有權以相同的條款和條件租賃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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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回答2024-07-27

併購後,如果合同沒有到期,你必須繼續履行,1年內不能擅自單方面變更,你只能為了更好而變更,而且必須同意變更,如果繼續履行合同,不能要求買斷服務年限, 如果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可以辭職並要求全部服務年限補償金(工作1年1個月工資補償金),相當於買斷服務年限。如果公司解雇您,它必須向您支付賠償金或補償金。 如果繼續履行,則無需重新簽訂合同。

19個回答2024-07-27

首先,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協商退還定金,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退還全部定金或部分定金,如果出租人不同意退還,即使提起訴訟,定金也不予退還。 這是因為存款具有擔保的性質。 即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沒收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 >>>More

9個回答2024-07-27

您可以申請仲裁以獲得賠償。

7個回答2024-07-27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簽證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並支付服務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求續簽無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非法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並支付1年工齡2個月的工資; >>>More

7個回答2024-07-27

勞動合同履行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嚴格辦理續簽手續,否則可能導致用人單位應當續簽勞動合同而不續簽的事實勞動關係。 首先,用人單位在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以及在什麼條件下續簽勞動合同前,應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進行全面評估。 雇主在評估雇員時應考慮以下因素,例如雇員可能已連續為雇主工作10年; 用人單位已連續兩次與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