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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以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為由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的雙倍,從入職第二個月到第十二個月按11個月計算,因為你已經工作了一年以上,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一年以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第十三個月起視為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由於您與雇主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因此您需要提前 30 天通知雇主終止勞動合同。 在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根據您在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每年支付您乙個月的工資,勞動合同未滿一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如果勞動合同不足六個月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不到一年半,公司應該在你解除合同時支付你乙個半月的工資,如果你工作超過一年半,公司應該支付你兩個月的工資。 同時,您也可以要求雇主為您補足社保。 收集考勤卡對您申請仲裁非常有用。
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仲裁以解決勞動爭議。 如果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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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公司花名冊和工資單可以作為工作證明。
你不能只是走路,你仍然需要提前 30 天通知。
合同簽訂後一年,視為與您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由公司支付賠償金。 如果您工作超過一年,您應該獲得月薪補償。
補償標準可在以下網址找到: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照用人單位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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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本質上是書面的和口頭的。
兩者都有法律利益。
為了保護你的權益,你可以去勞動局,或者你會遵守法律的規定。
如果您沒有考勤卡或工資單也沒關係。
您需要做的就是證明您已經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
就像你剛加入公司時一樣,公司的業務流程。 操作分配。 人員流動等資訊是可以的。
如果直接走,不跟老闆打招呼,工資肯定很難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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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行不通的,必須在完成後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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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與勞動褲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辭職時,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交出工作, 如果辭職手續在辭職當天完成,雇主需要結算工資。
法律依據:《關於在日曆內簡化工資支付的正式日曆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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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辭職後,用人單位在辦理完辭職手續後,應要求一次性支付。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薪、日薪、小時工資制。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協議或者合同的規定,向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者特定工作的勞動者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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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我的合夥人陳先生,我收到了您的問題,回覆大約需要3 5分鐘,請耐心等待一會兒謝謝
如果員工自行辭職,還需要完成交接手續並結算工資。
但是,具體的付款日期可以與公司的正常發薪日一起支付。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綜上所述,離職員工也需要結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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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離開公司,應根據勞動合同和員工實際上班的天數計算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此外,員工離職時一般需要一次性支付工資。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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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法律分析:是的。
勞動者依法辦理辭遷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辭職證明),結清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 使用銀色轎子的單位不得後悔遺漏、任意扣減、拖欠,當事人在辦理辭職手續時可以要求結算。 否則,當事人可以到勞動局投訴或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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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根據公司的工資表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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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辭職)時,用人單位應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限期支付
應付金額的 50% 至 100% 之間。 投訴時,應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和有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有薪水。 但是,如果勞動者擅自辭職,未提前30日書面提出辭職,用人單位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則該勞動者屬於違法行為。 用人單位應當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但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費用。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正常離職後仍未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與勞動者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