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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基本工資=月薪2000【國家規定的當月全日加班費150%+(全月4天公休假-公司規定的2天休假)公休日加班費200%】工作日數。
如果超過天數,將支付加班費的150%; 如果超過26天,將支付加班費的200%; 300%的加班費將支付法定休假的加班費; 每天工作8小時以上時,支付加班費的150%,或計件工資的150%用於勞動任務的超額部分。
以上僅為個人意見,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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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休假一般是帶薪的,員工每週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0小時,如果超過,則視為加班。
你先確定你的日薪,剩下的就忘了!
事假全天工資和病假半天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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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工資計算方法:以 31 天為基礎計算工資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和《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制度和保障最低工資標準,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工資分配的形式和水平。
不同經濟水平、不同用人單位有不同的工資水平和分配形式,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參照同工種工作的當地工資水平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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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31 天為基礎計算工資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法》第36條的時間計算,可以得出結論,我國工人當月的工作日是天。 比如張三的月薪是3000元,那麼他的日薪是3000元,時薪是8元。
在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下,每天8小時以外的工作時間按150%支付加班費,休息日加班費按200%支付,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按300%支付,休息日加班可以安排為反向假日。
最後,應保證工人每週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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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31 天為基礎計算工資當然是非法的。 全年有365天,11天法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五一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十一日3天),休息104天。 平均每月應該是天。
在計算你的工資時,看看你的月薪開始和結束日期是從1日到30日(31日)還是從上個月的26日到當月的25日。 每個月,在計算工資之前,計算當月的正常出勤天數。 超出的部分將計入加班費。
在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下,每天 150 小時以外的時間應按 8 小時支付加班工資的百分比; 休息日加班費按200%支付; 法定假日按300%支付。
此外,還可以安排節假日的加班工作。
最後,應保證工人每週休息一天。
超過標準工作時間後按150%支付加班費,節假日按30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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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應該分為兩種情況:
1.標準工時:5天8小時按國家規定的平均工作日數計算;
2.非標準工作時間:例如,如果要輪班工作,工作一整月,每天工作時間少於8小時,則可以根據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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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人每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2、加班費的計算:
星期一至星期五:按我的時薪計算的加班小時數;
休息日:我的平均日薪x2;
法定節假日:我的平均日薪 x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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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工資與小時工資的換算方法:
日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數。
時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數:8小時)月薪天=(365天-104天)12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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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工資表,通過月標準工資、日工資、小時工資、計件工資、佣金等各種預定方法計算和新增各種津貼和補貼,並將“應付員工薪酬”總額相加,可以列為扣除額,如公積金、預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 等,每位員工及所有員工應付金額為扣除扣除後的實際金額,工資單與會計憑證簽字,資料記入指定賬戶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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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只審查這個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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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實際工作中,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結算。 以工業企業為例,人力資源部制定了全公司範圍的工資結算辦法,包括哪個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哪個部門實行小時工資,哪個部門實行日工資,以及生產過剩、補貼、加班等如何應對,都制定了比較詳細的方案。 負責員工每月應付工資的計算和統計,並向財務部門報告工資支付時間表。
2、財務部門主要負責實際工資的核算,包括從勞動部門應付工資中扣除的各項費用:扣除三金、員工個人貸款、扣除應由員工承擔的房租和水電費、扣除醫療費用和預扣個人所得稅。
3、如果企業規模比較大,可以設立專職工資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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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員工工資結算發放的真實性:通過審核應付員工薪酬的明細賬目和憑證、車間團隊原有考勤和工時記錄、註冊員工總數、工資總額,根據員工名冊,將各團隊記錄的員工實際考勤情況與彙總的《考勤報告》與員工姓名、員工人數進行對比。車間根據各班組的記錄編制的《工資計算表》中的出勤天數,將本期和上期應付員工工資賬款餘額進行比較,重新計算金額。
注意報表中的出勤天數是否與實際出勤天數相符,工資結算表中的應付工資、預扣繳款、實際工資、工資結算彙總表的資料是否正確; 每個月的“應付員工薪酬和薪金”賬戶餘額是否較大,前後月份波動是否異常; 《工資計算表》中是否有結算賬戶,或是否有戶主但結算並非戶主,收款人簽名欄內是否有戶主簽名,或是否有多人簽字蓋章而非多個戶主。
核實“應付職工薪酬-薪金”賬戶的借方金額和相應賬戶所反映資金的真實去向是否被騙入“單位個人口袋”或“小金庫”,有無拖欠工資的情況; “工資計算表”是否是兩套陰陽,一套用於實際支付——惠民生,另一套用於虛假申報——做虛假賬目,實際工資“空薪”中是否有人偏袒和欺詐。 如有,則認定備案企業採用虛假考勤申報方式實施違法行為、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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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退休工資主要由基本養老金組成,其中基本養老金由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地方養老金三大部分組成。 基本養老金=(上一年度全省在職職工平均工資A+該人平均指數化月繳款工資)除以2年繳費年限(含視同繳款期)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蓄除以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數; 2006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後申請基本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月數,再計算繳納當地養老保險:當地養老保險=(全市2005年平均在職職工月工資-全省2005年平均月在職職工工資)除以6月30日前繳納的2, 2006 1%.
注:關於a的值,當平均貢獻指數大於或等於時,a=1;當平均支付指數較小時,a = 平均支付指數除以。 指數化平均月工資=上一年度全省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與全省平均繳費指數。
企業職工退休工資主要由基本養老金組成,其中基本養老金主要由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地方養老金三大部分組成。 企業職工陳小姐以4000元為繳費基數,個人每月需要繳納320元養老保險費,如果按照現行政策退休,以20年服務年限計算,陳小姐退休後能拿到多少錢? 目前,全省在職職工去年底的平均月薪為2600元,所以陳小姐的基本養老金部分=(2600+2600)除以2 20 1%,即520元。
而賬戶養老金=320 12(月)20(服務年限)除以150(注:女性固定150個月),即600元。 地方養老金=除以2 10(年)1%,即元。
結果,陳女士的退休工資只有118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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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計算供您參考:
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年平均工時工資換算的通知》,“將職工全年平均月工作日和工時分別調整為天數和工時,並相應折算職工日工資和小時工資”,職工日加班工資的正確計算方法應為: 每月實得工資的70%除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加班工資標準,即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加班,乘以;如果你在休息日加班,乘以2; 法定節假日,乘以3。
小時工資。 計算工作日數和加班費的公式(當前)。
1.工作日:
1 標準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時間):每天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即每週 5 天。
2年工作日數:251天。
計算公式:365天-10天(節假日)-104天(每週休息2天,一年52周)。
3 月份的平均工作天數:天(或小時)。
換算公式:251 天 12 個月。
2、平均工資:
1 當月平均日工資=當月天數工資金額。
2 小時的平均工資 = 8 小時的平均日工資。
3、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1 延長工作時間(加班)的工資 = 延長工作時間平均小時工資的 150%。
2 休息日的工資 = 當月平均日工資的 200%。
3 法定節假日工資=當月日平均工資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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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稅法第九條第二款所稱具體行業,是指採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漁業等財稅主管機關認定的行業。 個人所得稅原則上應按實際繳納月份合併計算,但不能一概而論,實踐中因地而異。
例如,某單位幹部陳某1999年10月7-9月補發工資360元,每月補發120元,7-9月工資薪金分別為1100元、1800元、2200元,分別繳納了15元、75元、115元的個人所得稅。
每月拖欠工資的應納稅額。
(120+1100)-800 ] 5%-15=6 (元).
每月拖欠工資的應納稅額。
(120+1800)-800 ] 10%-25-75=12(元)。
每月拖欠工資的應納稅額。
(120+2200)-800 ] 10%-25-115=12(元)。
陳某從7月到9月補發工資,應繳納30元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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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是甘井子區郊區某農村小學的一名普通教師,月收入1200左右,近兩年學校開薪時,因為加薪等原因,工資是按月退薪的,學校直接從工資中扣除了個人所得稅。 扣除的個人所得稅有繳納證明嗎?
答:如貴單位符合大地水閣〔1997〕101號檔案的要求,報當地稅務主管局批准後,可將已支付的工資撥至相應期間,計算並代扣個人所得稅。
即把追溯工資除以所屬月份,加上當月的工資收入,重新計算當期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已繳納的稅款,餘下即為應納稅額。 將每個月的應納稅總額與當月工資計算的稅款合併,形成當月應納稅的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需要納稅憑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企業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扣代收憑證》,或者稅務機關可以按照《稅收徵管法》的規定填寫並發給所需納稅人。
工資轉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全年勞動者平均月工時工資換算問題的通知》(2008年第3號)第2條規定:“日工資、小時工資換算: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工資; 也就是說,在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得排除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假日。 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折算為: >>>More
根據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服務年限從實際受僱時間到辭職結束計算。 勞動者因非本人原因被原用人單位指派到新單位工作的,原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應合併為新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 >>>More
月薪的計算是按天計算的。 每月工資天數 =(365 天 - 104 天)12 月 = 天。 年度工作日: >>>More
新《勞動法》關於病假工資的規定主要明確了病假工資的基數和病假工資計算係數的確定方法,滿足病假工資計算原則的,滿足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 以下是勞動法網路上有關病假工資計算的詳細資訊列表,我們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