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資轉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全年勞動者平均月工時工資換算問題的通知》(2008年第3號)第2條規定:“日工資、小時工資換算: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工資; 也就是說,在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得排除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假日。 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折算為:
日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數。
時薪:月工資收入(月薪天數:8小時),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天。
加班費]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
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小時工資和實際延長工作時間。
休息日工作時間報酬:每天2(次)
法定節假日工時工資及報酬:日工資的2(倍)(注:本人原工資不扣除)。
-
根據勞動法的月薪計算。
-
工資計算公式和方法。
法定假日工資=加班費計算基數
週末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依據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休息及法定節假日:每週休息2天,每年11天法定節假日。
-
根據《勞動法》第五章,工資。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獨立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勞動者本人和平均受撫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2)社會工資平均水平;
3)勞動生產率;
4)就業狀況;
5)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支付工資。
-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工資,即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節假日在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得排除在外。 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 月工資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工資天數8小時。
每月帶薪天數(365 天 - 104 天) 12 月 = 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工資,即在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得排除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節假日。 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換算為: 日工資:
月薪收入 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薪收入(月薪天數 8 小時。 每月帶薪天數(365 天 - 104 天) 12 月 = 天。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
提出了工資計算和西紅柿回報的方法。
-
根據清空太陽勞動鏈的方法,月薪和工資狀態茄子演算法。
-
根據《勞動法》規定,法定公共假日為每年104天,法定節假日為11天,工時和加班工資按以下規定方法計算: a. 系統工作時間計算(不含週末和法定節假日): 年度工作日:
365 天 - 104 天(休息日)- 11 天(法定節假日)= 250 天 季度工作日:250 天 4 個季度 = 天 季度每月工作日:250 天 12 月 = 天 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 B
工作時間的計算:將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的工作日數乘以每天 8 小時。 日薪:
月薪收入 月薪天數 小時工資: 月薪收入(月薪天數 8 小時) 月薪資天數 = (365 天 - 104 天) 12 月 = 天數 c. 加班工資的計算: 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
實際工作時間 - 8 小時)時薪 15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日工資的200%(週末加班費按2次計算)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日工資的300%(法定節假日3次) 按上述規定計算的工資為:
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應為: 約定的月工資天數 加班天數 工作日加班12小時工資: 日工資 8小時 12小時 公共假期加班工資的150%:
日工資 8小時 13小時 200% 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規定支付工資,屬於扣減職工工資的違法行為,有三種解決辦法: 1、最簡單的辦法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其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不收費,不聘請律師),在仲裁時,可以嘗試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決,也沒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於用人單位, 並且雇主將被責令出示相關證據,所以不用擔心。
-
《勞動法》規定的工資計算: 1、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為: 日工資:
月薪收入 月薪天數; 2、時薪:月薪收入(月薪日8小時); 3、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12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
總結。 日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數。 時薪:
月薪收入(月薪計算日8小時); 每月帶薪天數(365 天 - 104 天) 12 月 = 天。 月薪=(固定月薪、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定時加班時數+固定月薪、週末加班時數。
勞動法下的工資是如何計算的。
日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數。 時薪:月薪收入(每月帶薪天數8小時); 每月帶薪天數(365 天 - 104 天) 12 月 = 天。 月薪=(固定月薪、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定時加班時數+固定月薪、週末加班時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獨立確定其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
遣散費的計算和支付標準,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 工資收入包括小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More
您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並請收集證據、工作評估、公司對您的績效的解釋。 如果公司沒有理由終止合同,您可以獲得至少兩個月工資的補償。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簽證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並支付服務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求續簽無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非法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並支付1年工齡2個月的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