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勞動法》的相關問題,亟待解決!

發布 社會 2024-02-05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您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並請收集證據、工作評估、公司對您的績效的解釋。 如果公司沒有理由終止合同,您可以獲得至少兩個月工資的補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發工資時不發工資,就是拖欠工資!

    2.在此期間,你提供勞動力,當然,你必須支付你的工資; 工資是根據實際出勤率或工作時間計算的。 《勞動法》規定加班,有打卡記錄證明,很容易識別加班。

    你這個月還有 13 天去上班嗎? 如果你正常上班,你需要加班費! 工作日支付工資的150%,週末支付200%的加班費;

    4、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1、試用期內,單位可解除合同。 試用期過後,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突然解雇了你,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2、勞動合同約定培訓期限的,由單位支付工資。 如在合同約定的開始日期前參加培訓,單位必須繳納生活補貼,標準因地而異,一般為當地最低工資的60%。 如果您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您必須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您何時參加培訓以及何時結束培訓,否則您的訴訟請求將難以得到支援。

    3、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超額時間為加班,平日加班工資的150%,休息日加班200%,國定假日加班300%。

    4、你應該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至少要退還月薪和加班費,你勝訴的機會什麼時候才能滿?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1.如果公司無緣無故不付錢給你。 那是拖欠的工資。 (在這裡,我暫時相信你犯的錯誤是乙個錯誤,並沒有給雇主造成巨大的資源損失)。

    2. 是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第四條)第4條說明了這個問題。 證據,可以是證人、打孔記錄、工資單。 培訓公告、勞動合同等

    3.加班費是加班費*小時工資。 至於加班,它是你一天的總工作小時數減去八小時。 小時工資是您的每月基本工資除以 8。

    另外,你合同中約定的工資(1300)是否足以作為基本工資,還是你每個月的實際工資? 這應該解釋一下。

    如果是這樣,基本工資,那麼你的時薪是 1300

    如果是你實際的月薪,那麼你的基本工資應該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所以你的時薪是:當地的最低工資。

    4、就是這樣。 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爭議。 詳情可諮詢。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仲裁,算作拖欠工資。 如果有證據,你可以拿回你的工資。 您還可以注意到拖欠 25% 的工作補償。

    你不能得到加班費。 作為一家公司,他們並不傻,他們不會讓你得到你加班的證據。

    我自己也和這個單位打過官司。 無論是仲裁還是法院,都是關於證據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公司按實際出勤情況支付。

  7.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廣州民商事律師團隊回覆:

    首先,公司應該在你辭職當天一次性支付你的工資,這樣才能確定雇主拖欠你的工資;

    其次,雖然單位8月份才開學,但培訓期間的工資也要照常發放; 您必須提供與您所在單位在本單位的培訓相關的書面材料或證人;

    第三,如果你屬於標準工作,你可以申請加班費的工資,加班費一般是按照你的實際收入計算的,如果你每月的實際工資是約定的1300,那麼就按這個計算;

    最後,您的案件是勞動爭議,必須首先通過勞動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這樣的問題有 50 分的獎勵。

    1. 算作欠款。 但是,不能確定它是否是無理欠款,因為不知道公司是否有正當理由。

    2、一般來說,工資應該在培訓期間支付,關鍵要看培訓前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 有僱傭合同,培訓期包括在內,工資肯定在合同期限內支付。 但是,如果另行簽訂培訓合同,合同中約定,在招聘培訓前的考察和學習期間不支付工資。

    3.加班費是將加班時間乘以小時工資。 小時工資等於每月1300元除以天數(每月法定標準工作日數)除以每天8小時。

    4、拖欠工資的,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但用人單位不能對支付令提出異議。 因此,最好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法院不接受直接訴訟,仲裁是乙個預先程式,是必要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暴露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未行行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被懷疑為職業病患者;

    2、因職業病或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非工傷;

    4)女性員工懷孕、分娩或哺乳;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哺乳期結束之前,雇主不能解雇你。

    把你的心放在你的肚子裡,但要小心不要擠壓寶寶。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員工違約後,補償給企業的培訓費是否包括因培訓而產生的差旅費、材料費及相關費用(如證書費等)?

    從法律上講,培訓費用包括培訓中發生的直接培訓費用和相關費用(包括因培訓而發生的差旅費、材料費和證書費),因此,如果這些費用是由企業資助的,則應包括上述費用。

    2 9 員工違約後對企業的培訓費用補償是否有時限?

    在與原雇主終止僱傭合同時,最常見的爭議是培訓費用。 2024年10月10日,勞動部在《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問題的答覆》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各項技術培訓費用,勞動者提出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的,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繳納培訓費。

    試用期屆滿的,在合同期內,用人單位可以按照以下支付方式要求勞動者繳納培訓費:約定服務期限的,按服務期限平均分配出資額,勞動者按履約期間和同期遞減繳納; 如無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平均分配出資額,按員工履行的服務年限減去建設費; 如果雙方就遞減金額的計算方法達成一致,則按照約定執行。 合同期滿,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

    3 9 新《勞動合同法》將於2024年1月實施,那麼2024年簽訂的合同將如何廢止到2024年1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前依法訂立的,在本法施行之日存在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連續定期勞動合同的次數,從本法施行後定期續簽定期勞動合同時起計算。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第。

    1.你想說的是,解雇是不是沒有補償,對吧?

    答:要看你父親有沒有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連續10年可以變成無限期合同,如果C公司解雇你父親,你父親可以得到不到乙個月的解雇補償,勞動法第47條經濟補償是按照工人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給工人的, 並按每整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工人。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恐怕公司會反咬一口,說你在公司沒有做過,那就不好辦了,在起訴公司之前,先聯絡原單位的內部回覆,可以證明你在公司工作了10年, 所以沒關係。

    第。 二、公司沒有給你爸爸買保險?

    如果之前的問題解決了,公司承認了,不但可以要求公司全額賠償,勞動局還會扣掉公司的錢,對公司進行罰款。

    但在這個世界上,**部門是天空,他們是國王的法則。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這太籠統了,請具體說明這一點。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1. 拖欠工資: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3)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三條: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造成工人工資收入損失的,應根據工人自身的工資收入支付工人工資,並支付應得工資收入的補償費25。

    《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勞動者損失:

    1)【用人單位故意拖延勞動合同訂立,即錄用後故意未按照規定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後故意不及時續簽勞動合同; 】

    因此:對於非合同和未付工資,您可以要求賠償所欠金額的 25%; 如果向勞動監察局提出申訴,並命令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資,雇主也可以要求50%或100%的賠償。

    2、春節期間不被解雇不發工資: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仍存在拖欠工資的問題。

    3、不簽訂合同:從工作乙個月以上到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每月雙倍工資,法律依據是: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誰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仲裁中違反的具體條款應當說明? 如果每個人都知道,每個人都會成為一名律師。

    您要反映的是:

    1. 拖欠工資4000

    22000元在農曆新年期間是什麼意思? 我不明白。

    3、因勞動合同未簽訂,支付第2個月至第12個月的工資,並解除書面無限期勞動合同。

    4. 你有社會保險嗎? 如果你沒有,你將不得不償還。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不要擔心仲裁員不會讓你直接說出法律。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你好。 公司設定的最低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這已經違反了勞動法對工資的要求,你可以要求它增加工資金額,以達到最低工資標準,不管它是否解雇你。

    您已經工作了兩年,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用人單位有義務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自工作之日起超過乙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 因此,您可以向公司索要支付您當前工資兩倍的補償,因為它已經支付了您雙倍的工資。

    金額從你工作乙個月後開始計算,如果你工作了整整兩年,那麼公司應該再付給你一年零十乙個月的工資。

    以上是您可以主張的權利,無論公司是否解雇您。 如果公司解雇你,你也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金額是你工作的月數。 工作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您的案件應該是 2 個月的付款。

    如果你想通過法律途徑,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證明是證明您確實為公司工作並支付了勞動費用,無需僱傭合同即可證明。 例如,一些日常文件。

相關回答
15個回答2024-02-05

工資是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規定,以金錢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 >>>More

11個回答2024-02-05

遣散費的計算和支付標準,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 工資收入包括小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More

5個回答2024-02-05

勞動合同期滿的,用人單位最遲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後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More

21個回答2024-02-05

你不需要新增QQ,你可以在這裡提問,我馬上見。

11個回答2024-02-05

我建議這位兄弟,你的情況和我差不多,我也在初中三年級,在梅爾上高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