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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月的雙倍工資(新勞動法於2008年1月1日生效,如果你在乙個月內簽訂合同,你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所以你可以加倍工資長達8個月)。
直到 2008 年,沒有必要支付雙倍工資。
每月遣散費。
總共約10個月,約3萬元。
詳情請聯絡當地勞工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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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雙薪,外加乙個半月的補償金。 大約是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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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月零5天雙月薪3000x8=24750元。
追趕保險。 解除勞動關係乙個半月的賠償金為4500元。
共計29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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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
雙倍工資的支付應從2008年2月1日到您在公司工作結束為止,即8個月,按您註明的時間計算,月薪3000元乘以8個月應額外支付24000元(分數的5天應由您自己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滿一年,按乙個月工資的費率支付遣散費。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遣散費按你月薪3000元乘以乙個月計算,應支付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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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獲得九個月的雙薪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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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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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勞動者不願意簽訂合同,用人單位無需賠償; 用人單位六個月內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應當補償勞動者五個月的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且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要求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並與勞動者補足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作出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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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工作兩個月後仍未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從第二個月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補償,但應當月已經支付的工資扣除,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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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工作超過3個月,超過一年,公司應向員工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n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
n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 n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因工傷殘疾被認定為7級至10級殘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根據傷殘程度,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 標準為:7級殘疾13個月工資,8級殘疾11個月工資,9級殘疾9個月工資,10級殘疾7個月工資;(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的,工傷保險**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一次性支付殘疾就業補助金。
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0級工傷賠償金主要專案:n一次性傷殘津貼7個月,由工傷保險**支付(購買傻傻工傷保險**前由工傷保險**支付,不由公司購買),標準為能證明受傷前12個月的工資,按12個月工資實際收入的平均值計算; 不能證明的,按照公司在工傷發生前12個月內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基數的平均值計算。
兩者有很大的差異,所以盡量主動提交實際工資收入證明。 n 一次性就業補貼由公司支付,為期6個月,標準為統籌當地員工上年度平均月薪,並撥打12333查詢。 n 一次性支付4個月工傷保險**的醫療補貼,標準與2.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和工傷費用; (第2次後悔返還)醫院餐補助;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九)勞動能力考核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沒有合同與是否承認工傷之間沒有關係。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提供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發生乙個月內,單位應主動到社保局辦理工傷認定,但單位不辦理,我家所有家屬均應在受傷後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More
1、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More
廣東律師胡:
補充:你要向勞動局報告勞動爭議,你要向工商局報告對方在同一組人身上有兩個標誌。 >>>More
定金一般不予退還,若商家有違約或隱瞞、欺詐等問題,可以要求退還。 違約單方面保證金不予退還。 如果您已支付定金,但未簽訂定金合同,您可以以合同無法約定為由要求退還定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