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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律師胡:
補充:你要向勞動局報告勞動爭議,你要向工商局報告對方在同一組人身上有兩個標誌。
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他不和你換書到上海,你就去工商部門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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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什麼違法行為,如果按照你的說法,有兩個品牌的同一組人,那麼你實際上是在為上海公司工作,並且有實際的勞動關係。 您需要證明您的勞動成果屬於上海公司。 這對你來說很難,因為用人單位很可能會說你的勞動成果是中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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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同一群人為同一家公司懸掛兩個品牌是違法的。
如果您要求單位更改註冊,單位應支援它。 否則,您可以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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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公司的違法性有點牽強,因為上海公司可能是中山公司的子公司 再說了,就算是中山公司的員工,能不能申請臨時居留證,跟公司好好談談,沒有什麼做不到的 但是你不能說公司一定是怎樣的, 但是用好話向領導說明你的想法,而不是命令公司如何拿到臨時居留許可應該很容易做到,然後你是否想在上海長期工作和生活,如果公司不能為你做,那就換工作,因為以後會有社保等關係要處理, 這比臨時居留許可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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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如果您的僱傭合同上有“上海”字樣,您是否應該可以申請居留許可?
最重要的是不要用上海公司跟你籤居留證,如果你能處理好,那麼公司就不會騙你,畢竟中山公司和上海公司沒有區別對待是沒有問題的。
當然,如果涉及到你不能申請居留許可,那麼你將無法履行勞動合同,那麼導致你無法履行合同是公司的過錯,公司違反了合同規定,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種行為的違法性。 但從合同履行的角度來看,那麼公司還是應該補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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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公司的行為明顯違反了勞動法,如果您無法與他們談判,您可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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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向現在的公司索要經濟賠償,因為與現在公司的合同還沒有到期,法律關係仍然合法有效,如果要求與其他公司簽訂合同,公司已經違約,所以可以向現在的公司要求經濟賠償。 貨物經濟補償後,可以與下一家公司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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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如果先終止原單位的舊合同,再與新單位簽訂新合同,則違法解除桔皮,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賠償;
2、因公司改制合併而進行的過渡是合法的。 這是公司降低運營成本的一種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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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當然是違法無效的。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重新簽訂合同。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八條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如果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進行了實質性更改,則該要約是新的要約。 標的物、數量、質量、價格或報酬、履約期限、履約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的變更,均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第四百八十九條 對要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應當有效,以合同內容為準,除非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示不得對要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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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業名稱的變更不影響原合同的履行。 如果企業想以新的企業名稱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影響員工與企業之間原有的計算時間長短。 因為公司已經改了名字,所以沒有改變主題。
如果原公司登出,新公司成立,新公司用於與您簽訂勞動合同,則應注意。 可以選擇拒簽,要求公司支付在原公司服務年限的遣散費,然後加盟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在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也可以在合同正文中約定從原公司調到新公司的時間,這樣就可以算上連續在兩家公司工作的年限,也就有了依據。 之後,如果您被新公司解雇,您在前公司和新公司的服務年限將被合併以計算遣散費。 單位堅持單方面變更合同,不聽取員工意見怎麼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的變更必須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同意。 因此,雇主無權在未經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 但用人單位也有自我管理的權利,可以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對勞動者的崗位和工作單位進行一定的調整,但這種調整應當基於必要性、合理性的原則,即不調整,不調整不會給勞動者的生活造成極大的不便,不得以改變的形式對勞動者進行惡意報復。
否則,工人有權拒絕,拒絕不被視為不服從管理。
這次加薪很特別。 如果公司單方面降低工資違法,員工可以通過仲裁要求差額。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公司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勞動者的工作和報酬待遇是勞動合同的基本條款,一經約定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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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拒絕該請求,因為公司的合同變更沒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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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可以拒絕請求,因為員工有這樣的權利,所以當員工不同意時,公司不能強迫合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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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絕,你有權拒絕。 如果你想接受,你可以同意,但如果你不想接受,你應該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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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公司要變更勞動合同,必須與員工達成協議,即員工也必須同意,因此員工有權拒絕簽署修改後的合同,同時也可以要求當前公司繼續按照原合同履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的變更,不得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親愛的,你好【可愛】合同還沒到期,公司慶祝要求其他公司變更是違法的,如果公司要變更勞動合同,必須與員工達成協議,這意味著員工也需要同意,所以員工有權拒絕簽字變更後的合同, 同時,也可以要求當前公司繼續按照原合同履行保障。
如果公司要變更勞動合同,必須與員工達成協議,即員工也必須同意,因此員工有權拒絕簽署修改後的合同,同時也可以要求當前公司繼續按照原合同履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文字。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責任人或者投資者的變更,不得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我和我現在的公司簽了無限期合同,現在公司要換另一家公司的合同,我沒有籤,現在公司的地棚已經通知我停工了,我正在談判賠償,不管是2n還是n+1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應向員工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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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業證明:表示您以前工作過,但現在由於各種原因失業。 2. 就業許可:
如果你在完成工作準備之前去街上獲得工作許可,這意味著你現在可以找工作了。 以上兩類證書只在城市有,農民工一般沒有。 有的單位會要求農民工出具“工作證”,通常是農民工的家鄉發的,但現在看來,已經沒有了。
還有臨時居留證,是指戶籍不在當地的人到派出所申請的證明。 在一些地方,規定單位不能招收沒有臨時居住證的農民工。 簽合同的時候要注意很多,如果公司不靠譜,故意欺騙你,真的是無法阻止的。
建議您簽署由勞動局監督的那種格式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的知識很多,最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幾點。 勞動合同內容應齊全。
勞動合同有必要的內容,包括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目前,一些單位在用人方面非常不規範,不願意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希望逃避一些責任,有的單位領導則想方設法省事。 這是對工人極其不負責任的。
雇員有權要求與雇主簽訂書面合同。 這樣,如果發生勞動爭議或糾紛,就有了法律依據。 試用期內還需要簽訂合同。
這一點往往被勞動者忽視,有的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往往在試用期內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滿後,找各種藉口解雇員工。 這種方法為用人單位省去了麻煩和金錢,並且不能對雇員承擔任何責任。
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多聽、多想、多讀(參考別人的合同),避免簽訂“口頭合同”、“不完整合同”、“含糊合同”、“單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險行業“不負責工傷”的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的生死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一年後仍未簽訂合同的,一是自從事自僱之日起與公司簽訂了無限期合同,二是在自從事之日起乙個月期滿前一天,給予雙倍月薪補償。 然後公司會盡快與您簽訂合同。 >>>More
本情形符合:勞動合同訂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公司與員工協商不成的,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原公司支付賠償金; 如果原公司與現有公司之間有接受員工合同的協議,並且員工同意,則員工自願辭職不予補償。 >>>More
併購後,如果合同沒有到期,你必須繼續履行,1年內不能擅自單方面變更,你只能為了更好而變更,而且必須同意變更,如果繼續履行合同,不能要求買斷服務年限, 如果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可以辭職並要求全部服務年限補償金(工作1年1個月工資補償金),相當於買斷服務年限。如果公司解雇您,它必須向您支付賠償金或補償金。 如果繼續履行,則無需重新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