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籤了乙份空白的合同,手裡沒有合同,想辭職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4-06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僅簽字姓名、日期、日期,勞動合同簽訂在勞動法中有明確規定且具有法定作風的,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標準。如果他們對合同做任何事情,那就更違法了。 這是合同欺詐,沒有法律效力。

    2、提前30天提交書面申請或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提出申請。

    3、保險轉投、檔案等辭職手續,只是原則上的,沒有具體規定,具體可諮詢單位人事部門,有一定政策。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廣東律師胡:

    不放你走的,可以向勞動局舉報;

    辭職手續單位將為您辦理辭職交接手續,保險將自動停止,您到達新單位後繼續辦理。

    另外,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手續不合法,可以證明合同是當時簽訂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你雙倍的工資。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合同本身並不成立,而且由於只有事實上的僱傭關係,因此沒有辭職程式。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不能簽署空白的僱傭合同。 依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勞動合同的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當事人以信函、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署確認函的,應當在確認書上簽字時成立合同。 一方通過網際網絡或者其他資訊網路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資訊符合要約條件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合同自另一方選擇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時即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一)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違背對方真實意圖,致使對方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虛構勞動者的權利;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發生爭議的,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簽訂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空白協議也是無效的,協議的簽署只有在雙方通過協商達成協議並明確相關協議內容後才具有法律效力,空白合同不構成有效協議。

    1. 簽署的空白終止協議是否有效?

    空白終止協議也是無效的,協議必須在條款明確且雙方達成協議後簽署才能生效。 空白合同,但在現實生活中,空白合同多是指合同雙方在合同上簽字蓋章,但合同內容中的權利義務等條款是空白的,持合同的一方可以隨意填寫空白內容的合同。

    一般來說,合同是雙方達成的協議,協議必須具有雙方的共同身份,但空白合同不具有雙方的共同身份,不是有效的合同。 問題在於合同上有雙方的簽字蓋章,很難區分是否是一方簽字蓋章後填寫的內容。 因此,簽訂空白合同的風險非常大,在自己簽訂的合同中盡量不要留下空白項,如果必須這樣做,需要留下證據證明自己無法與對方達成協議,不允許對方改進合同內容。

    2、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協議的;

    2)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8)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勞動者的危險,違背勞動者的真實意圖,使勞動者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合同中勞動者的權利;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12)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指揮、強制進行危險作業,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也需要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根據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確定,特別是不同協議條款確定的具體事項不同,如果相關事項的處理不明確,可以諮詢律師進行法律界定。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當工人不嫉妒地辭職並簽訂合同時,他會離開和離開,單位會付錢給他。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結算勞動者的工資和勞動者支付的正常勞動天數; 此外,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時,應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7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隨時提交辭職報告並離開公司,公司不能以此為由扣留工資,應結清所有拖欠的工資和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二)用人單位先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續簽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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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模板可在闕嶺纖維建設局**找到,主要注意的是模仿以下6個地方:1、填寫甲方和乙方; 2、填寫房屋位置; 3、記下租期和租金; 4、補足違約金及違約責任; 5、填寫補充協議; 6.簽名和抽籤王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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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模板,是結合現實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