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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是否違反了以下條件:
1、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在勞動合同簽訂後,在履行完成之前,因某些因素而提前終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為。 一般來說,有兩種型別的情況:法定終止和協商終止。 法定解除是指在國家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合同的效力可以自然終止,也可以單方面終止,無需雙方同意。
但是,無論哪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都必須履行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2.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合同的解除涉及合同雙方的利益,因此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件。
1)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勞動合同工被認定為無就業條件的;
勞動合同工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者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的;
根據《國有企業違紀員工開除暫行規定》,應予開除;
企業被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改期;
被解雇、除名、勞動再教育或被判入獄的勞動合同工。
2)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經國家有關部門證實,工作條件和衛生條件較差,嚴重危害工人健康;
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專業學校者;
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的。 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由於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有必要將工作單位轉移到該地區。
3、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和要求。
具備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並不意味著當事人可以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告而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必須按照法定程式和要求履行相關手續
1)除試用期內因不符合勞動條件而終止勞動合同的外,任何一方均須提前乙個月通知另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後,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二)企業提出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應當徵求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三)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當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4)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以解雇或者解雇、解雇、勞動教養、判刑等理由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企業應根據職工在單位工作年限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標準工資;
5)根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同情況,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按照有關規定填寫勞動者的《勞動手冊》,交給該人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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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地說,是指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或者未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例如,《勞動合同法》對此有規定。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暴露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未行行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被懷疑為職業病患者;
2、因職業病或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非工傷;
4)女性員工懷孕、分娩或哺乳;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不遵守上述規定,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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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終止分為合法的和非法的,就像我們開車的時候,有駕照是合法的,無證是違法的,同樣,有法定理由的解除是合法的,否則就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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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違法解除合同,取決於是否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至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至於你留了10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確實應該給你乙個月的補償金,但你又籤了字,而且沒有說明具體情況,可能涉及重大誤會或欺詐,這在《合同法》中有明確規定。 但是,這些小問題可以與公司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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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解除勞動合同。
於福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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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公司無任何法律理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對腐朽勞動合同的查賣,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與同一法官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聘用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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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在法律明確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即:(一)從事危險暴露工作的勞動者未行行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患者處於診斷期、醫學觀察期; (二)患有職業病或者因工受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在規定的就醫期限內生病、受傷的; (四)懷孕、分娩、哺乳期間;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為保護職工在特定情況下的權益,本法規定,在上述情形下,用人單位不得以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應當依照本條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現在您已經簽署了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並且您可以證明是公司首先提出的。 您可能有權獲得經濟補償。 但是,如果您沒有簽署辭職信等文書工作,則必須這樣做。 >>>More
1 如果我們不去成都上班,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是否在我們身上,公司是否有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圖? 如果被撤銷,則證明公司沒有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More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根據解雇原因,是否有補償。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雇的,無償的,因其他原因解雇的,按照服務年限給予補償。 >>>More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會批准。 勞動合同的解除由您自行決定,您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您已經書面通知,那麼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無需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要求經濟賠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