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 對於繼承和家庭糾紛,希望各位律師和法律專家能詳細解答,非常感謝

發布 社會 2024-06-10
2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首先,“老爺子要告這個房子”,房子是你爺爺的,應該不是告權的問題,是要你搬出去嗎? 這應該是要求歸還財產的主張,他當然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其次,在這種情況下,它不能算作老年人的口頭遺囑。 就算是你祖母說的,也不能算作口頭遺囑,因為它不符合口頭遺囑的要求,不算數。

    總而言之,就目前而言,你什麼也得不到,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善待老人,不要和他鬧翻,在很溫暖的時刻,當你獨自一人的時候,拿出乙份你列印的遺囑,讓老人簽字,等老人死後再拿出來, 而且基本上沒有問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這取決於具體情況。 先解決老人說的留給你的房子,誰是老人,是你爺爺還是你奶奶,還是你爺爺和你奶奶。

    如果是你祖母說的,如果有證據證明,等你祖母去世後,就可以分割遺產。 你爺爺和你祖母的共同財產的一半在你祖母和你祖母之間分配,然後你繼承你祖母一半的房子所有權,或者你可以賣掉房子,你繼承一半的收益。 (遺囑繼承)。

    如果是你爺爺說的。 現在這所房子仍然屬於你祖父。 他現在怎麼能隨時收回房子的所有權? 之前說過的話數不勝數。

    如果是你爺爺和你奶奶的話,同上,還是不算數,你爺爺沒死,你還是可以收回房子的所有權。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根據繼承法,房子首先屬於你的祖父和祖母,雖然你的祖母已經去世,但這並不意味著房子屬於你的祖父。 如果你告上法庭,法院一般會按照繼承法來裁決,你祖母的份額應該是你爺爺的,五個孩子應該各有乙份,至於你爺爺說要把房子留給你,他只能把屬於他的那部分交給你, 但他無權處理五個孩子的遺產,除非他們同意放棄。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你爺爺還在那所房子裡,是你爺爺的,還有什麼判決?

    遺囑是一回事,說得委婉一點,是寫好的,只有在老人死後才能生效。

    好好照顧你爺爺,你是長孫,房子很有可能留給你——老爺子一句話也沒說。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房子是你爺爺的,對老爺子好一點也沒關係,爺爺能蓋的房子只有一棟。 爺爺是長輩,老人需要像小孩子一樣被哄,要包容你爺爺,孝順!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當初長輩送給老闆的宅基地:

    1)如果是長輩在世時贈送的,應視為父母送給長子的禮物。捐贈的宅基地已經過戶到老闆的名下,是老人的個人財產(其實不是宅基地的贈與,而是宅基地財產的贈與)。

    2)長子贈予父母的宅基地:不影響長子繼承父母的其他遺產。

    1) 我家鄉的財產登記在誰的名下?檢視宅基地使用證書以了解。

    2)如果房屋仍登記在父母名下:家鄉的財產是父母的遺產,長子確實有權與其他子女一起繼承並要求平分。

    3)如果房子已經過戶到其他子女的名下:家鄉的財產屬於其他子女,大兒子想分就不能分。

    4)如果老人還活著,並且房屋登記在老人的名下:不涉及繼承。

    如果其中一位老人去世,一半的財產歸在世的老人所有,剩下的一半由老人和其他孩子繼承,通常是平分的。

    如果兩位長輩都已去世:財產仍歸老人名下,成為遺產,由長子和所有子女共同繼承。

    3.“如何解決? 如果談判失敗,訴訟將由法院解決。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根據繼承法,首先要確認是否屬於繼承,如果不屬於,則根本不涉及繼承問題。

    二是登記擬拆房屋名稱,確定安置補償人,由被安置補償人依法領取安置補償金。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有幾種不清楚的情況:1、家鄉房產是否有權屬證明(不動產證、土地證或宅基地證等),權屬證登記的是誰? 2. 財產所有人是否在世; 3、如果是農村,拆遷村的補償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根據法定繼承法,三個兒子享有平等的繼承權,但在你提到的問題上,有兩個方面需要考慮。 首先,長老結婚時分配給他的宅基地是什麼名義,如果是禮物,那麼不會影響長大繼承家鄉三分之一的房產,如果是長輩為長老準備的新房子結婚, 那麼可以理解為老闆自己的房子,不過是他家鄉房產的一部分。如果老大想和兄弟倆分家產,那麼他之前留出的宅基地也應該算在繼承中。

    其次,民法的一大原則是公安良俗原則,我認為你提到的情況應該根據當地的良俗來判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如果它是遺傳的。 老闆有權利。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1.關於權利的屬性。 在你母親去世之前,你的三個兄弟姐妹只對屬於你母親的房子有合法的繼承資格,這只是一種類似的期待權,只有在被繼承人去世後才能繼承。

    2.關於提前放棄繼承權的宣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但在遺產分割前未放棄繼承權的,視為已接受繼承。 換言之,只有在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和財產分割之前明確放棄繼承權時才有效。

    事先或之後採取行動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弟弟在繼承未發生時所寫的保證是無效的。

    3. 有兩種方法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第一種方式是簽訂免責協議,指定還款日期,同時表明如果到那時還不清,弟弟從母親那裡繼承的財產將退還,即使弟弟悔改,至少可以要求他還錢。 第二種方式是與母親協商,母親會立遺囑(公證),讓姐姐繼承房子。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1.財產是父母和夫妻共同財產時。

    首先,父親去世,只有一半的財產是繼承的,子女、配偶、父母可以繼承,你和你的母親一起分割一半的財產。 即使你哥哥放棄了遺產,遺產也只是房子的一小部分,大部分財產還是屬於你母親的。

    其次,你母親還活著,你母親擁有的那部分財產沒有繼承,繼承人之間的協議毫無意義。

    第三,基於上述情況,無論您如何撰寫協議(包括公證),都無法完全獲得產權。

    除非你的母親將財產留給你,而你的兄弟放棄繼承權,否則你將獲得全部財產。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1、弟弟出具的放棄繼承權的《保證書》具有法律效力。 (最好去公證處公證)。

    2、但為了以後不惹麻煩,我加了一句話“就算弟弟以後有繼承房子的權利,也要把房子讓給姐姐。 “把理由也寫出來,你以後就有訴訟的證據了。 你拿的錢應該寫上“收據”,並與擔保人一起儲存。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1、房子是父親的遺產,但是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妻子和子女共同享有房子一半繼承權。

    2、妻子只能留下屬於兒子的財產份額,父親享有的房屋所有權的四分之三不是妻子的財產,這是不合理的。

    3、兄弟姐妹三方可以簽訂協議,約定母親去世後,房子留給弟弟繼承,弟弟放棄換房繼承權,姐姐給弟弟錢,如果弟弟後悔,姐姐就需要退還姐姐的款。 繼承權可以放棄。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如果能做到,寫合同要公平,約定違約金,記住要公平,後者以後就很難打產權了。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這兩處房產是我父親建造的,阿姨有權利平分這兩處房產嗎? --房子是遺產,你姨媽有權要求分割,但不是平分。 應該考慮到您父親的貢獻和對老年人的更大贍養義務。

    樓盤是族長年開發的,姑姑當時沒有提出分配,現在奇蹟是提出訴訟時效是不是已經過了? --因為是財產繼承和分居糾紛,根據你提到的案件事實,訴訟時效還沒有屆滿。

    兩處房產都沒有房產證,如果我阿姨起訴,法院會受理嗎? --立案沒有大問題。

    要清楚是城市私有房產還是出租公有房屋,即上述兩處房產在拆遷前均未有產權證。 由你父親出資重建的財產的所有權屬於你的父母,財產的補償屬於你的家人,而不是你祖母的遺產。

    1.如果您的祖父母留下遺產,其他繼承人有權要求分割。

    2、但怎麼分割,就看你爺爺奶奶還剩下什麼了,根據你上述情況,涉案財產中應該有你父親的財產,分割時會扣除。

    3.父親已經履行了更多的贍養義務,可以適當地分擔更多。

    4、您只能對上述案件進行初步分析,如何處理取決於具體的證據材料。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200平公尺的大房子,20萬元的分紅,這些都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芷離婚的時候,就是半個道。

    80平公尺版的老房子是A父母留下的遺產,妻子沒有權利。 B舅舅的車,如果A和B已經登記,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登記,就是B的財產。

    現在在新婚法中,甲方可以證明新房是自己支付的首付,那麼他只需要在後期給乙錢共同償還貸款(如果乙證明他也還了房貸),房子就不能分割了!

    這20萬分紅是在甲乙的婚姻中產生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具體來說,我有點生疏,而且我忘記了很多,所以我需要你諮詢專業人士。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1.如果協議是你父親寫的,可以看作是乙份自寫的遺囑,你父親的遺產由他的妻子和孩子繼承,並無不妥。

    你的母親可以拒絕向你叔叔提出的要求。

    2.如果不確定協議是由您自己的父親和其他人**撰寫的,則必須滿足書記員遺囑的要求才能有效:兩個或兩個以上與遺產沒有利害關係的人作為證人,其中一人代表您撰寫。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如果你父親沒有留下另乙份遺囑,那麼與你叔叔的這份協議實際上是另一種形式的遺囑。 就算去法院打官司,也可以盡量依靠遺囑,這樣遺囑成立,分配上就不會有糾紛。 另外,你的父親和你母親在婚姻期間買了房子嗎?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其實我們家關係很好,所以爺爺奶奶已經去世多年了,也沒提過遺產分配的問題,本來是姑姑在父親去世的時候提出來的,但考慮到姑姑家的弟弟乙個人在沈家,沒有住處, 於是就答應讓他暫時住下去,沒想到舅舅會做這種事,想想都難過!關於“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兩年,從繼承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在這個問題上,如何界定我是否“應該知道”,我怕打官司,也拿不出證據。

    問題又複雜了,我在網上找到了關於“房改”的規定,同住戶也可以參與房改,購買自己居住的公房。 由於我叔叔的兒子和我爺爺奶奶在同乙個地方,不用經過繼承公證就可以輕鬆完成購買手續,這樣合法嗎?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1、如果你同意談判,你可以給對方相應的經濟補償,那麼房子就屬於你了。 法院將準備乙份民事調解檔案。 它與判決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上訴。

    2.如果案件一般通過調解結案,則結果是通過調解達成的協議,一般都會在法庭上出來。 在判決的情況下,敗訴方按比例承擔訴訟費用。 由於原告在立案時已經提前支付了費用,因此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執行時單獨支付。

    如果案件通過調解或判決結案,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可以採用調解或判決辦理移送手續,有經濟賠償的,法院可以申請執行。

    詳情請聯絡**或QQ。

    北京婚姻家庭,劉達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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