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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朋友的案子應該處於審查和起訴階段,必須經過法院的判決。 您也可以聘請律師為您的朋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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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你提到的情況是,案件涉嫌滋生糾紛罪,已經到了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階段。 下一步是上法庭。 檢察機關給你的檔案是權利義務的通知書。
現在,您可以委託律師為您的案件辯護。 以便法院可以在其裁決中爭取最少的責任。 為了保護朋友的合法權益,建議盡快委託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援助和辯護,包括會見、申請保釋候審等。
可以進一步聯絡,我支援你,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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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候審和判前羈押不能代替法庭審判和判刑。
如果你的朋友被判有罪,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需要**或者不**審判,以確定你的朋友有罪還是無罪,罪行輕微和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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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 除非主犯的身份是孕婦或者未成年人,事實上,對尋釁滋事罪的量刑可能首先與取保候審的規定相牴觸,尋釁滋事罪的判刑規定在五年以下,取保候審只適用於可能被判處管制的, 刑事拘留,或者單獨適用補充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聘用統治者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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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除非主犯的身份是孕婦或者未成年人,事實上,對尋釁滋事罪的量刑可能首先與取保候審的規定相牴觸,尋釁滋事罪的判刑規定在五年以下,取保候審只適用於可能被判處管制的, 刑事拘留,或者單獨適用補充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對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哺乳的婦女,並了解自己的嬰兒,取保候審,以免對社會造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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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尋釁滋事的主犯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也就是說,如果認為某人病重、無法自理,或懷孕或哺乳的婦女正在哺乳自己,而保候審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則可以取保候審。 但是,尋釁滋事是暴力案件,除非情節明顯輕微,否則一般很難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可以單獨適用的; (二)不構成敗訴款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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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尋釁滋事罪,法定量刑幅度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尋釁滋事屬於暴力案件,除非情節明顯輕微,否則一般難以取保候審。
一、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標準。
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標準如下:法律規定其中一項行為,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規定的情節包括任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追逐、攔截、侮辱、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強行奪取公共或私人財產等。 多次聚眾實施上述行為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尋釁滋事罪的共犯,一般根據犯罪情節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二、如何界定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的定義是,尋釁滋事罪必須是情節惡劣、情節嚴重的行為,或者造成公眾尊敬和親身之所嚴重擾亂秩序的行為。 犯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尋釁滋事罪的刑期是多久。
尋釁滋事罪,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拘役; 對他人多次聚眾實施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法定量刑行為包括:行為人任意毆打他人;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 強行或者任意毀壞、占用公私財物等,都需要情節嚴重或者惡劣的。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對涉嫌審判使用保函,不會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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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尋釁滋事罪的主犯一般不能取保候審。 尋釁滋事罪的量刑可能與取保候審的規定相牴觸,取保候審限額為五年,取保候審只適用於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適用補充刑罰的領導集團。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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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尋釁滋事罪主犯,一般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 尋釁滋事罪的量刑可能與取保候審的規定相牴觸,取保候審限額為五年,取保候審只適用於可能被判處管制、勞舊役、獨立適用追加刑的群體。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拘役或者應當單獨適用增判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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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不區分主犯和共犯,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適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對累犯、犯罪集團主犯、以自殘、自殘方式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暴力嚴重犯罪和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八條 對於累犯、犯罪集團主犯、以自殘、自殘方式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或者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有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情形的除外。本規定第七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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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取保候審可能不適合羈押或偵查時間不足,待證據充分時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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