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1 解決問題,法律專家幫助

發布 教育 2024-06-10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這是08年師試卷3的第60題。

    答: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規定,若有繼承關係的若干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死亡時間無法確定的,推定無繼承人先死亡。

    如果死者有繼承人,如果幾個死者是不同的世代,則推定長輩先死; 同代的幾個死者,推定是同時死亡的,並且不相互繼承,而是由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在這個問題上,王、李和他們的女兒是相互繼承關係的人,他們是彼此的繼承人,他們死於同一事件,死亡時間無法確定,王、李是女兒的長輩,應該推定王、李先於女兒去世, 他們的女兒繼承了王、李的產業,作為一等繼承人,甲、丁是正確的;而且因為王和李是同輩,所以推定他們同時去世,沒有繼承對方,B和C是正確的。 所以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是ABCD。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ABCD的長者被認為在年輕一代之前就去世了。

    夫妻死亡無繼承人的,推定夫妻雙方同時死亡,雙方之間沒有繼承權。

    女兒被推定為父母去世較晚,並繼承父母的財產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他是 這是訴訟時效的中斷,所以將是 11 月 2 日,並附上注釋:

    根據《民法典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原因包括提起訴訟(訴訟)、一方當事人的請求(請求)或約定履行義務(承諾)。 這些理由與中止訴訟時效的理由不同,都是根據當事人的主觀意志實施的行為。 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權利主張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使訴訟時效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其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重新明確權利義務的關係, 訴訟時效沒有意義繼續計算,當然應該中斷。

    1 起訴。 即權利人按照訴訟程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 訴訟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債務人行使權利的一種方式。

    因此,訴訟時效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時起中斷並重新開始。

    2 請求。 這是指權利人直接表達請求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意向。 本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式之外對債務人行使求償權。 不行使債權的狀態發生了變化,因此應中斷訴訟時效。

    3 承諾。 即債務人在訴訟時效期間直接向債權人表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向。 根據債務人承諾所承擔的義務,重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關係,中斷訴訟時效並立即重新啟動。

    作出承諾的方式多種多樣,包括部分還款、要求延期還款、支付利息、提供履約擔保等。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原執行期於2008年10月1日屆滿。

    2008年11月1日,甲要求延長還款期限,以表明他願意履行還款義務。 結果,訴訟時效被中斷,訴訟時效期限從第二天開始。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下面的一大堆副本讓我看得很頭疼。 10 月 1 日和 11 月 1 日分別因債權人的要求和 11 月 1 日中斷了一次。這是由於債務人承諾償還而造成的訴訟時效中斷。 它從第二天開始,所以是 11 月 2 日。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這裡有兩種行為需要分析。

    1、如果乙要求甲在08年10月1日前償還貸款,且本協議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應從訴訟時效屆滿之日起計算,為期2年。

    2.這一天,甲沒有還款,08年11月1日,甲要求將還款期限延長一年,雖然訴訟時效本身已經在10月2日計算過了,但這個甲承認自己對乙有這樣的債務,所以承認行為(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承諾)打斷了訴訟時效, 也就是說,從這個時候開始,它再次計算,即從11月2開始。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他被訴訟時效打斷了。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問題10的答案是C,在共有所有權關係的內部關係中,每個共有人根據其份額或這一份額對共有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所以 A、B 錯了。

    本案中,兩個共有人輪流使用共有財產,權利義務沒有體現在一定份額上,共有財產的“應得部分”(即共有人的份額)是相同的,所有權金額沒有劃分,所以不是按份額共有的, 而是共同所有權,共有人平等享有權利和義務。所以 C 是對的,D 是錯的。 例如,如果房屋倒塌,不應追究甲的全部責任。

    對於問題20,選擇A。 《民法通則》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向法院提出民事權利保護請求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民通意見》規定,債務人在履行義務後以訴訟時效已屆滿為由悔改的,不予支援第一百七十一條。

    本案中,B的借款期限為一年,五年後才第一次向A索要錢款,而A的債務訴訟時效已經屆滿,A沒有表示願意還款,不符合“履行義務”的條件(不僅指債務人實際履行義務, 以及《民通意見》第171條規定的義務人對義務的重新承諾,因此乙無法通過訴訟追回其款項。(在本案中,中止或中斷訴訟時效沒有法定理由),因此B和D是錯誤的。

    民事訴訟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不喪失起訴權,但權利人仍有權向法院起訴,但喪失了通過訴訟獲得救濟的權利,法院不再保護其權利。 因此,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的實體權利主張(作為權利人勝訴的依據,又稱勝訴權)消滅,但程式性主張不消滅。 (例如,《民通意見》第171條),因此法院應予採納,但不支援其請求。

    因此 C 是假的,正確答案應該是 A

    其餘選項與 dihzr 相同。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您好,國家賠償的範圍僅限於對直接損失的賠償,您知道這一點,我們**以上哪項屬於直接損失:

    直接損失是指被害人現有財產的減少,即因行為人的違法行為侵犯被害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利而造成的被害人現有財產的直接損失。 例如,被害人因財產毀壞而造成的財富損失、受害人受傷或致殘後的醫療費用、人格權受到侵犯後發生的必要費用等,都是直接損失。

    間接損失是指可得利益的損失,即本應獲得的利益因侵權行為而未獲得,包括人身傷害造成的間接損失和財產損失造成的間接損失。

    從上面的定義來看,直接損失只有b和d,即補償或修復這些損壞的東西的價格。

    而A和C都是間接損失,也就是說A和C是只有把房子租出去才能得到的收益,又是可以得到的收益,所以應該選擇B和D,你怎麼看? 以上評論僅供參考。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9a:權利質押中的權利只能是財產權,不能是人身權。 因此,名譽權、榮譽權和繼承權都不好。

    10b:戒指是動產,所以只能質押。

    11d:只有不動產可以抵押,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土地不能抵押。

    12a:原因與上述相同。

    13a:如果不支付對價,就不能確定善意收購。

    14c:占有不是所有人的意志,因此是主人的占有。

    16d:同上。

    17b:同上。

    18c:同上。

    19d:《侵權責任法》第83條。

    20d:這是有利可圖的。

    這些答案不能保證是正確的。 只有自己寫作業才有意義。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1.在無國籍、外國人境內離婚,也要看是協議還是訴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適用法律法》第一條的規定。

    2. 乙。原文是第149條是涉外繼承關係,我國採用分立制,又稱區分制,是指在涉外繼承中,主張對死者遺產上的動產和不動產加以區分,並分別適用不同衝突規範和準則的適用法律, 即遺產中的動產受死者屬人法的管轄,不動產受不動產所在地的法律管轄。

    3.(c) 最惠國待遇是指一國給予另一國國家和國民的待遇,其待遇不亞於現在和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和國民的待遇。 因此,問題中的第二個國家是受益國。

    4. 三.它是乙個應用衝突規範的系統,廣義的反因包括直接反因、轉移到因、間接反因和完全反因。我國拒絕反感應制度。

    5. b. 《海商法》第272條。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這是乙個簡單的問題,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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