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知道你在合同上是怎麼寫的,但從你現在說的話來看,你對擔保負有連帶責任,對保證期沒有約定。
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在無約定的情況下,連帶擔保責任期限為六個月,自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即08年11月3日至09年5月3日。
這意味著您在收到傳票時已經過了保證期,您應該能夠獲勝。
如果當場敗訴,一般不會被拘留,頂多是強制執行,但法院也會讓你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不會凍結你唯一的房子和基本生活用品。
根據你提供的材料,我覺得應該這樣分析,我只是乙個法學院的學生,希望能給你一點幫助。
-
您被判賠償,然後您向擔保人要求賠償。 如果您不償還,將強制執行擔保責任!
-
一般情況下,擔保人對債務人的債務負有連帶責任,即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就要償還貸款。 如果你還了貸款,你不會被起訴!! 起訴無非是要求你還清貸款,可以私下協商。
我不知道是否還有其他擔保人??? 當你還清所有錢時,你可以向債務人(你擔保的人)索要,或者你可以記住擔保人想要你的錢——只是一部分。
-
如果借款人逃跑,擔保人必須承擔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只能起訴你,而不把借款人作為共同被告; 但你可以從借款人那裡收回。
《保證法》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限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自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承擔擔保責任。
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限內不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免除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
恭喜你交了乙個好朋友。
實際上,這沒什麼。
這是關於回報你的朋友。
-
擔保人對借款人離家出走的處理:1、積極應對訴訟; 2、審查保證期,保證期已滿的,免除保證義務; 3、法院判決承擔擔保義務的,承擔後應當向債務人追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失效:(一)對外擔保未經國家主管機關批准或者登記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為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或者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部分的外債提供擔保; (五)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變更主合同或者債權人轉讓對外擔保項下的權利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
總結。 沒有必要承擔責任。
借款人已經離家出走+擔保期已過,擔保人是否還要承擔責任?
沒有必要承擔責任。
擔保一般分為連帶責任擔保和一般責任擔保,對於銀行貸款擔保,銀行有規定形式的擔保合同,做森為慶公司保障自身權益,一般在合同中約定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 此外,還取決於是否在保修期內,如果需要在保修期內承擔擔保責任,如果超過保修期,則無需承擔責任。 如果貸款人在擔保期內跑路,那麼擔保人將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承擔的責任金額是通過參考貸款合同或通過協商確定的。
如果銀行起訴法院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那麼關鍵是法院判決後銀行如何申請執行。 如果銀行認為擔保人經濟實力雄厚,擁有(甚至有線索)現金資產(銀行存款、貴重物**等),且具有較強的賠償能力,則很有可能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擔保人的財產。
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沒有擔保合同。 連帶責任。
履行期滿六個月後,借款人逃跑了。 這與擔保人沒有任何關係,對吧? 即使對方起訴法院,擔保人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對吧?
沒關係,親愛的。
擔保人沒有有效的法律依據。
好。 謝謝。
您好,如果問題已經解決,可以點選右上角的“結束服務”,謝謝,請給檔案凱讚。 您也可以點選頭像關注我,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隨時再次問我。
-
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利息範圍內承擔還款責任。 當您承擔擔保責任時,您的責任與借款人的責任相同。 有些人沒有意識到生活中幫助別人的保證背後的意義,只是以為是給朋友的恩惠,態度隨便,認為還款必須由借款人承擔。
這是錯誤的。 當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時,擔保人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至於當時借的錢,擔保人沒有拿走,這在法律上是沒有意義的。
同時,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當事人未約定擔保方式或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連帶責任擔保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代價。
擔保合同另有規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執行。 當事人未約定擔保範圍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擔保人應承擔全部債務責任。 在擔保期內,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應當在原擔保範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合同另有規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執行。 在擔保期內,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人參。
以上就是律師關於借款人逃跑是否需要擔保人承擔全部責任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法律分析:1、積極應對訴訟; 2、審查保證期,保證期已滿的,免除保證義務; 3、法院判決承擔擔保義務的,承擔後應當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688條.
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屬於連帶責任擔保。
連帶責任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693條.
一般擔保債權人在擔保期內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連帶責任擔保的債權人在保證期內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
一旦債務無法償還,保證人應注意檢查是否存在不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擔保人免除一切責任:主合同當事人串通欺騙擔保人提供擔保; 主合同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促使擔保人提供違背其真實意圖的擔保。
1. 保證人不承擔責任的6種情形。
擔保人不承擔責任的5種情形如下:1主合同雙方串通欺騙保證人提供擔保,或者主合同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違背其真實意圖提供擔保的。
2.超過保修期。 3.
未經擔保人同意,擅自變更主合同。 4.未經擔保人同意轉讓債務的。
5.主合同無效。
2、擔保人應如何解除擔保?
擔保人一般不能解除擔保,但有證據證明主合同無效,或者債權人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轉讓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變更主合同,合同當事人串通騙取擔保人, 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違背其真實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2條。
有擔保債權人的權利以物擔保和人身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變現擔保權益的,債權人應當按照協議實現債權;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債務人為物提供擔保的,債權人應當首先實現債權人對物的擔保權; 第三人提供實物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實現債權人對物權的權利,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 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
如果借款人離家出走,擔保人需要承擔約定的擔保責任。 這裡的保證人一般是指保證人。 根據《擔保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擔保人主要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兩類。
其中,在一般擔保中,如果債務人離家出走,債權人還必須通過訴訟或仲裁起訴債務人,只有在沒有可以強制執行的財產的情況下,才能追究一般擔保人的責任。 在連帶擔保中,只要債務人(即借款人)不還款,債權人(即貸款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這時,如果債務人已經離家出走,擔保人當然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七條 一般保證和一審抗辯權。
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義務,由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屬於一般擔保。 一般擔保的保證人可以在主合同糾紛未審理、未仲裁,債務人財產仍依法無法履行債務之前,拒絕承擔對債權人的擔保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發生變更,造成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重大困難;(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
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屬於連帶責任擔保。 連帶責任擔保的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仍未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
借款人未履行到期債務並逃避後,擔保人應當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無法找到債務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1. 擔保他人有哪些法律風險?
擔保他人帶來的法律風險包括: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或當事人約定情形的,保證人需要按照約定承擔一般擔保責任或連帶擔保責任。 但是,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可以在其責任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無力償還擔保人應怎麼辦。
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的,擔保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無論擔保人承擔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如果借款人無力償還,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不能免除。 擔保人清償全部債務後,可以向借款人追償,並要求借款人歸還擔保人承擔的全部債務。
《民法典》第686條規定,擔保的形式包括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
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對擔保形式約定不明確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一般擔保承擔擔保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屬於一般擔保。
3. 債務人不還款,可以向擔保人索要錢嗎?
如果債務人不還錢,他可以向擔保人要錢。 在一般保證的情況下,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在連帶責任的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1、對於一般擔保責任,應先起訴債務人,債務人只有在擔保人仍無法履行的情況下才能起訴擔保人。
這是因為在一般擔保中,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在債務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之前。 因此,如果擔保人負有一般擔保責任,債權人應先起訴債務人,債務人仍不履行的,可以起訴擔保人。
2、在連帶責任擔保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也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和債務人。
由於擔保人對擔保負有連帶責任,只要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直接起訴債務人,也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或起訴債務人和擔保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687條。
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義務,由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屬於一般擔保。
一般擔保的保證人有權在主合同糾紛未審理、未仲裁,債務人財產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之前,拒絕對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無可執行財產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的;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了履行債務的能力;
4)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當需要建立借貸關係時,在債務關係中,可能存在抵押人和債務人。 很多人不了解借貸關係中抵押人和債務人的區別,以至於他們的一些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 抵押人是向債權人提供抵押擔保以保證自己或他人履行債務的人。 >>>More
如果借款人到期借據沒有錢還款,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貸款,如果還不起貸款,可以去法院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勝訴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可以申請執行兩個人的銀行存款或相關財產。
貪汙罪:貪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財物、遺忘物、掩埋財物,並拒絕歸還給自己的較大數額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十六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More
貸款辦理條件:
1.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在中國境內有固定居所,在當地城鎮有永久居留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