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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求被申請人支付2010年12月拖欠的工資和25%的經濟補償金;
2、要求被申請人辦理辭職手續。
對於事實和原因部分,您需要先提供詳細資訊,然後才能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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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請的內容是要求全額支付月薪,按正常程式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用人單位無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費用(工作一年的,基本上是乙個月的工資)。
理由: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轉正後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乙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辦理交接手續。 因此,企業在完成客戶資源轉讓後,無故扣留了員工的工資,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需要全額報銷。 此外,如果員工沒有明顯的過錯,企業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
積分是根據工作時間計算的。
而且,總裁過後,一般企業會拖你很久,你可以先讓他們按照規定辦理辭職手續,以免影響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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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那裡有固定的格式,因此您可以根據他的要求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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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之所以要求你在7月6日辭職,是因為仲裁的有效期為一年,他認為,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你進行雙薪仲裁,有效期至2021年7月6日。
其實不,就是在2021年7月6日,可以起訴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6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寫出辭職原因(包括未購買社保),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要求經濟補償,其他原因不需要經濟補償!
3、需收證據:銀行卡工資流向(付款人為公司,資金項為工資———用於證明勞動關係支付+雙薪),其他輔助證明:名片、工作卡、工作服、公司郵件、履行職責時與客戶簽訂的合同收據或單位收據等......不要讓同事幫你證明 除非他不想做,微信和語音記錄都不好證明對方是公司裡的人和職位!!
勞動合同和考勤由公司認證,不需要您出具)。
4. 您的上訴。
a. 2020年8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 - 在2021年8月5日前提交仲裁申請書。
b. 在不購買社會保險的情況下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46條)——如果您的辭職申請是出於個人原因而寫的,則不能提出此請求。
c. 要求公司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8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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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簡單,首先要描述事實,寫清楚當月哪家公司加工,哪一天加工,從事什麼崗位,雙方約定的工資是多少,目前已經領了多少工資,何時以及如何領到,截至目前,公司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 然後寫下你的仲裁請求,請求終止勞動關係,要求公司繳納社保,雙倍工資,這樣才能計算出具體金額,最後附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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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填寫。
它與訴狀相同,但標題不同。
您可以諮詢附近的律師行,事實和理由更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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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可以諮詢仲裁機構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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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情況一般都了解,但您不能提起勞動仲裁。 原因是你不具備勞動者的資格,而且你是以勤工儉學的形式在雇主工作,沒有與雇主建立勞動關係,所以你不能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只受理當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係的一系列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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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要求按未簽訂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
3.試用期無效;
4.約定的工資不低於每月670元(南寧市最低工資標準),並要求經濟補償,總補償8000元;
5.答辯人被要求繳納補充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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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根據您的實際情況編寫申請,最大程度的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我可以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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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自己寫了很多線上模板,可以查一下,建議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找專業的勞動法律師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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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1、自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勞動者應當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 二、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五日內聽取並答覆申請人的仲裁申請; 三、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作出仲裁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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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至3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雙薪差額翻倍;
2、被申請人因勞動關係終止而需要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
3、被申請人需在4月9日至1月11日期間為申請人繳納各類社會保險。
勞動案件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聘請律師打贏官司,而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能幫你解決問題,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都可以嗨我!
1、因用人單位先違法,可在離職後隨時以書面形式離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明! 例如,帶有公司名稱、工作許可證或工作卡(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工資單、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同事證言(辭職和就業均可)或其他帶有您姓名和公章的檔案(包括加蓋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帶有您的姓名和公章的檔案,乙份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帶上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準備好證據,到工商局取回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然後去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辦案! 立案後,你去找乙份新工作,你不會耽誤任何事情!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書面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僅以建立勞動關係為目的。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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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請求有誤;
第一項改為:責令被申請人支付x/x/x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16500元;
預計遣散費將不受支援;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賠償金的,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補償金的計算期限從受僱之日起計算。
但是,不要擔心,這取決於仲裁員如何決定;
其他一切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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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寫得很詳細了,我最近一直在研究這個問題,但我要請一位律師全權處理,因為我們幾乎沒有個人權力。 而每一步都需要仔細探索,當你交出這個的時候,你一定有一定的證據(在這個單位)小心單位屍體的銷毀,希望你的事情能盡快得到圓滿的解決。
我有乙個問題,嗯? 為什麼 2009-2012 年只有 11 個月,你寫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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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只要你有與雇主有僱傭關係的證據。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付給你雙倍工資,補發社保,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這也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你也要籤工資,工資單也應該由雇主出具,證明你的月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很普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不能提供與用人單位掌握和管理的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的,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決定解除、解雇、解雇、解除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降低勞動報酬,計算員工的工作年限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因用人單位決定解雇、解雇、解雇、解除勞動合同、降低勞動報酬、計算勞動年限等因素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等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
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聘登記表、登記表、考勤記錄等舉證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你想充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這樣你就可以知道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這將使你受益一輩子。
勞動合同解除時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遣散費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未按時支付的,可以按照《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要求額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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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鄭連帆的仲裁申請 您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兩個月的工資流向、社保繳費記錄、您工作的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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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會在準備帆和經常觸控衡山知識時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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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要看是否有證據證明僱傭關係,如果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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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
投訴人:楊**,女,漢族,62歲,退休職工,居住***
法定代表人:**為公司董事長。
居住地:**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總裁。
居住地:**
仲裁請求: 1、第二被申請人應支付自1996年8月1日至開庭之日止的崗位工資20250元,第一被申請人***公司自開庭之日起每月按期支付給申請人的崗位工資。
2、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投訴人原為第一被投訴人所屬單位***廠的職工,因當時政策被借調到***廠,在廠內一直擔任管理職務,申訴人後期一直擔任香灣廠第三產業鄉鎮企業職務。 1996年8月,申訴人到第一被投訴人下屬單位辦理內部退休手續,但該單位將申訴人當成待上班職工,計算並支付了該下崗職工每月38元的工資,不予確認其應有的崗位工資。 2000年12月,當他辦理正式退休手續時,他沒有承認其公職的薪金和福利。
申訴人在被借調之前是配料工,在借調後是鄉鎮企業的負責人。 **該工廠現為第二被申請人的下屬單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享有仲裁請求中約定的權利,符合被申請人關於退休人員退休和崗位工資的有關規定。 為維護投訴人的合法權益,我們特此向貴委員會申請仲裁,並請您依法作出公正的裁決。
真誠地。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原告:**
年*月*日。
注意:必須有證據。 如果你不明白,就來問我。
勞動爭議可以看作是最常見的糾紛之一,但金額不大,聘請律師的費用也很高,很多當事人都想自己申請仲裁。 但是我不會寫勞動仲裁申請書,所以這裡是如何寫勞動仲裁申請書的。 勞動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More
尊敬的學校聯盟分會:
共青團是乙個培養了一大批先進青年人才的組織,是乙個鼓勵人們進取、嚴格要求自己的組織。 它是反對馬克思列寧主義、馬克思列寧主義和馬克思列寧主義鬥爭的主要思想,是黨的得力助手,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大派別。 在這個共產主義的大熔爐裡,培養了一批又一批共產主義戰士——黃繼光、雷鋒、張海迪......風格。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