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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s(n/m^2)
單位面積 s=1 m2
引入就是引入 s=1。
因此,壓力 p 的大小等於力 f 的大小(除了 p 和 f 的大小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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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在物體上的壓力產生作用效應,為了描述作用作用的大小,引入了物理量壓力,因此壓力。
強用於表示壓力的影響。 壓力的定義是單位面積的壓力,為了比較壓力的大小,我們選擇單位面積的壓力進行比較。 例如,如果我們說乙個人可以吃,我們怎麼說這個人可以吃?
我們用他吃的食物量來表示他能不能吃,食物量是多少,也就是他一頓飯能吃多少。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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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解釋深入到角的底部。 壓力由 f s 定義,而不是它們的關係是成比例還是反比。 如果一定要這樣解釋,應該是壓力相同時,力面積越小,壓力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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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是表示力作用的物理量,因為壓力的作用不僅與壓力的大小有關,而且與力面積的大小有關。 因此,有必要比較壓力對單位面積的影響。 在一定壓力的條件下,壓力值與受力面積成反比,但這是壓力對不同受力面積得到的壓力值,即壓力對不同面積的影響。
如果單位面積已經有乙個壓力,則不存在壓力恆定且力面積發生變化的情況,因此不存在正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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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的影響用壓力來描述,壓力與壓力面積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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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有乙個關於高中物理的解釋。 乙個是確定的,另乙個是決定性的。 表示的含義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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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等於壓力是單位面積所承受的壓力是壓力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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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濟南西 8:00 9:32,1小時32分鐘,停車2分鐘不計算在內。
濟南西南 9:34 11:46,2小時12分鐘。
南京南上海虹橋 11:48 12:55,1小時7分鐘。
北京南到上海虹橋的距離:S 1318km,火車執行時間:T 4小時55分鐘295 60小時,平均速度:V=S T=1318(295 60)268km h
平均速度:v1=s1 t1=406 (92 60)。
濟南西至南京南S2=1023-406=617km,執行時間:T2=11:46 9:34 2:12 132 60小時,平均速度:森盛V2 S2 T2=617(132馮春峰60)。
南京南到上海虹橋的距離:S3 1318km 1023KM=295km,執行時間:T3=12:55 11:48 1:77 60h,平均速度:
v3=s3/t 3=295km÷(67/60)h≈。
因此,從濟南西到南京南最快,從南京南到上海虹橋最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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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間是2小時16分鐘和距離617km2全程1318km,時間4小時55分鐘=295分鐘,平均速度1318,295大致相等。
不州鉛92大致等於。
v2 = 617 136 近似等於。
v3 = 295 69 近似等於。
所以第二段大約是最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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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大二學生嗎? 我做過這道題,但是我學得不好物理 第三個題應該是找到這3段v=s封面t的速度,然後對比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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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要保持恆定的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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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狀態下物體的浮力等於其自身的重力,當然浮力也等於g排的浮力。 無論您如何切割物體,它始終滿足上述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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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水的浮力保持不變,因此有三分之一暴露在外,這是原始的浮力大小。 因為 f = 密度 xgxv。 減少三分之一,密度,g,不變。
如果 V 變小,它就會上公升,因為前兩個保持不變,所以減少三分之一的 V 將上公升 V 的三分之一。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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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記住它,這是法律。 不要鑽進喇叭裡,你最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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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同學,你誤會了,其實你可以用密度來解決,其實是浮力和重力的關係,所以它其實是浮力的一部分。
根據物體的密度小於液體的密度,物體在被切斷後保持漂浮狀態。
f float = g 物質 v v g = 液體 v 放電 g 得到 v 物質:v 行 = 液體:物質 = 3:2(可以從初始浮動狀態獲得)。
所以暴露的部分仍然是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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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面意思是,有乙個結論是,如果乙個物體漂浮在液體中,而浸沒在水中的體積是總體積的一小部分,那麼物體的密度就是液體的一小部分。 物理上的解釋是,由於浮力等於出水的重量,所以淹沒的體積等於出水的體積,所以以水計算時,淹沒部分的重量與整個物體的重量相同,所以有上述結論。
這個話題其實就是為了讓學生感到困惑,故意讓它變得很神秘,其實抽多少水,砍多少木頭,都沒有任何效果。 最終的穩定性不可避免地取決於兩者的密度比,仍然是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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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的物體,其中一部分浸入水中,是水密度的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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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長方體物體漂浮在水中,1 3 的物體暴露在水中。
f 浮子 1 = 水 v 排水 1g = m1g .1)
在去除暴露於水的部分後,即體積為 1 3,質量也除去 1 3,留下質量為 2 3
f 浮子 2 = 水 v 行 2g = m2g = (2 3) m1g .2) 1) (2) De:
V 行 1 V 行 2 = 3 2
v 第 1 行 = (2 3) v
V 行 2 = (2 3) V 行 1 = (4 9) v
因為除去1 3的體積後,還有(2 3)v,即(6 9)v,而v行2=(4 9)v,因此,還有1 3暴露在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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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告訴你乙個現成的結論:乙個漂浮的物體,其中一小部分浸入水中,它的密度是水密度的一小部分。
在這個問題中,在物體1 3開始時暴露在水中,即2 3浸入水中,表明物體的密度是水的密度的2 3。 而且無論物體如何切割,物體的密度都是恆定的,水的密度也是恆定的,所以物體的密度總是水的密度的2 3,那麼浸入水中的物體的體積總是總體積的2 3。
這個結論對於漂浮的物體總是正確的,無論它們浸入何種液體中。
幫助您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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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在水中的物體受到與浮力相等的重力。 切1 3,其重力減小,浮力將均勻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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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大小與高度無關,所以這個問題不應該考慮動滑輪的重量,對吧? 因為沒有給出皮帶輪的重量。
力的大小取決於繩索末端的方向,有兩種可能性:
如果乙個人站在地上,將繩子向下拉,繩子的股數n=2,拉力f=g2=600n2=300n
如果乙個人站在二樓的窗戶前,將繩子向上拉,繩子的股數為n=3,拉力f=g 3=600n 3=200n
如果考慮動滑輪的重量,公式為 f=(g+g)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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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使用多少力和高度並不重要。 一定的滑移,可分為兩種連線方式,第一種是先連線動滑輪,再連線滑輪再連線回動滑輪,這種省力,有3段繩索工作,拉力為200N。 第二種是先連線固定滑輪,再連線滑輪再連線滑輪,這種費力,有2段繩索工作,拉力為30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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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足球確實在木塊上起作用,做功有兩個必要因素,一是做物體上施加的力,二是做功。
它是物體在力的方向上移動一段距離,足球對木塊施加力,木塊也受到力。
方向會偏離一定距離,所以足球確實在木塊上起作用,但由於力和力的大小。
我不知道我做了多少工作。
2)動能不是一種力。
動能是乙個物體由於運動而具有的能量,它是一種能量,所謂能量是指做功的能力,是一種做功的能力,而力是物體對物體的作用,是指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兩者不是一回事。
3)力和動能有一定的關係。
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當物體受到力的影響而運動狀態發生變化時,例如從靜止到運動,則物體沒有動能而具有動能,因此有些情況下,當力完成時,物體的動能會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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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塊的重力可以完成這項工作。
動能是能量,而不是力。
動能變化的原因是所做的功,所做的功與力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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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把足球踢開,男人在球上做功,球飛出去,有動能與速度,球擊中木塊,球給木塊帶來動能,木塊有動能。
動能與速度的大小有關,公式1的2mv平方,與力無關,速度越大,動能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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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能是一種能量,就像電能一樣。
在高中時解釋一下,動能與速度的大小有關,方程式1 2mv的平方,與力無關,速度越大,動能越大。
在初中,你只需要記住,用力地向力的方向移動就是在做功,你可以用這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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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力為零,排出水重力的浮力為10dm3*
水的密度為1000kg m3,該單位的容積為。
頭暈目眩,當燈和電阻串聯的時候,你沒說燈在額定功率下發光,所以我不能總是計算出來,我總覺得缺少條件,我看了看ZLF90的計算,發現他把燈串聯的時候, 它是根據額定發射功率計算的!我必須這樣計算,否則我真的沒有答案,至少我不會有那個水平! >>>More
奇數和偶數,從上到下。
如果滑輪數為奇數,則從動滑輪連線,反之亦然,從固定滑輪開始,最後繩索的方向向上,算,如果低於,則不計算。 繩索的根數是省力的數,如果有n根繩索,則每根繩索上的拉力為重力的1n。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