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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勞動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勞動者補發工資,並按工資金額的1至5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最低工資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也可以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倍以上5倍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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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違法,您可以要求補發工資並支付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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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最低工資是法律強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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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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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條例》(第21號)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除去下列事項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用人單位實行計件工資或者提成工資等形式工資的,應當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相應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勞動者因自身原因,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不能正常工作的,不適用本條的規定。
可以看出,用人單位在提出有關員工福利的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後,不應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社保是國家規定的對職工的福利待遇,因此用人單位在扣除社保後支付低於最低工資的工資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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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低於最低工資的工資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補發差額,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懲罰方法。 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1)在一定期限內下令補發。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補齊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拖欠工資。
2)責令支付賠償金。對勞動者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賠償金額基於以下標準:
一是欠款金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25%的,應當支付欠款額21%的補償金; 二是拖欠金額超過最低工資標準25%且低於51%的,應當補繳拖欠金額的51%; 三是欠款額應當超過最低工資的51%,並繳納欠款額的111%。
3)罰款。用人單位未在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補齊拖欠職工的工資或者補償金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情況,對拖欠勞動者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補足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應付金額50%但不超過100%的額外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集體合同中的勞動報酬和工作條件標準不得低於當地人民規定的最低標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報酬和工作條件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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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不合理,違反我國《勞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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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低於最低工資的工資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補發差額,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已經屆滿試用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結束時的月薪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1、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2、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本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一般採用每月最低工資和每小時最低工資計算。非全日制就業的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工人。 一般來說,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條件津貼和法定福利。 >>>More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More
自2017年12月1日起,杭州市將城鎮(不含臨安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非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人民幣。 也就是說,每月收入比調整前多了150元,即每年1800元。 不要小看這個月150元,對於很多家庭來說,這150元可以每個月出去好好吃一頓飯,給孩子買一件新衣服,一年近2000元的收入可以解決很多家庭的很多困難。
最低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條件、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不包括工傷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收入。 最低工資通常由乙個國家或地區的立法規定。 >>>More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