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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複雜。
首先,如果你已經在公司工作了2個月(你需要有證據證明),而公司沒有給你發工資,你可以無理由離開公司,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企業“未能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 員工可以隨時辭職;
其次,如果你已經在這家公司工作了2個月,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是因為你的原因,你也可以隨時以“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為由離職,同時要求公司從第二個月起給你雙倍的工資;
第三,一般情況下,你還在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你要離職。
因此,在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下,您都可以輕鬆離職。
但是,如果您的辭職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公司必須出示證據),您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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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你是否已經根據相關法律規則與公司簽訂了書面協議(包括勞動合同),如果有條款簽訂但對方約定違反了勞動法或其他法律法規,或者你根本沒有簽字,那麼你也可以離職; 當然,如果有什麼非常重要的商業秘密,最好不要胡說八道。
是正式合同嗎? 如果正式合同仍在約定的試用期內,您可以離職; 如果試用期已過,也可以申請辭職,因為對方沒有履行義務,如果沒有批准,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當然,上面的前提是你籤的是總合同(措辭不是很貼切,就是月薪約定),如果你直接籤的合同是以某個專案完工而結束的,那麼你就不能直接去,或者你就違約了; 此外,還有另一種型別的公共機構工作人員,他們不能簡單地離開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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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違反法律義務自願辭去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承擔下列損失:1、用人單位為招聘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如雙方另有約定解散的,按雙方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補償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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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檔案(老步法1995年第223號)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合同未解除的勞動者,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勞動者的直接責任外,用人單位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連帶賠償的份額不得低於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總額的70%。 賠償原用人單位的下列損失:
1、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2、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因此,無論是雇主還是雇員,遵守規則和守信是唯一正確的做法。 勞動者自願辭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承擔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為招聘而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如另有約定,按雙方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虎吉工作造成的直接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補償費用; 相關知識:擅自辭職又稱自願辭職,是指勞動者不告而別就離職的違法行為,其實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實際上並沒有結束,只是存在一種尚未結束的狀態。 因此,用人單位應及時採取適當措施,包括終止彼此之間的僱傭關係。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關係的終止應嚴格按照規定提前30日書面向用人單位提出。 勞動者自願辭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自依法訂立之日起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小孫已與工廠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已形成合法勞動關係,必須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直至勞動合同期滿。 我國《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根據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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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擅自離職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擅自辭職的法律後果如下:
1)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2)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處罰。
第91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2、員工擅自離職的處理。
員工擅自離職的處理如下:
1、勞動者擅自離職的,用人單位應先書面通知,限制勞動者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工作崗位,並提出對勞動者逾期不工作的處理措施;
2、員工擅自離開公司,達到離職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勞動關係的公告公之於眾,並向員工書面發出辭職通知,通知其前來辦理交接和離職手續。
法律規定,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請注意,員工自己的原因包括員工的故意或重大過失。 >>>More
法律分析:交警應先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分擔責任,對方當事人與強制交通保險公司可依據事故認定書依法向法院主張人身傷害賠償,對方保險公司應先在強制交通保險的賠償限額內給予賠償, 不足部分由雙方按照事故責任認定除以責任比例承擔。保險公司有義務提前付款。 >>>More
為保證債權人的債權能夠順利變現,一般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 擔保是擔保的一種形式,要求擔保人承擔主債的擔保責任。 擔保的目的是保護債權人的權益,保護交易的安全性。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