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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債權人的債權能夠順利變現,一般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 擔保是擔保的一種形式,要求擔保人承擔主債的擔保責任。 擔保的目的是保護債權人的權益,保護交易的安全性。
從法律角度來看,擔保人有義務為意外死亡的債務人償還債務。 債務人死亡時,債務不會隨之消失,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仍然存在。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可以看出,債務人死亡並不導致債務損失,債務人的繼承人應當在其繼承範圍內清償債務,因此保證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根據追償權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3條規定,遺產應當依法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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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的,擔保人仍應當按照擔保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法》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保證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的,屬於一般擔保。 一般擔保的保證人可以在主合同糾紛未審理、未仲裁,債務人財產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之前,拒絕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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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負責任。 提供擔保時,是與銀行的直接關係,是針對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貸款業務而進行的,因此無論借款人是生是死,其擔保責任和還款義務都需要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它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擔保。 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人和借款人對還款負有同等責任。
也就是說,無論借款人是否有財產,無論是否被法院強制執行,擔保人都有義務承擔擔保責任,並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擔保人提供一般擔保的,借款人的遺產用於償還所欠債務。 擔保人應負責償還借款人遺產中經法院強制執行後無法履行的部分,然後由擔保人向借款人的繼承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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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去世後遺贈遺產的,繼承人應當在繼承份額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裡的第三者為擔保人,包括有能力代表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這裡的債權人是主要債務的債權人。這裡——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稱為擔保債務,也有人稱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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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來自武漢的讀者問:前幾天,我的乙個朋友匆匆忙忙地向我借了10萬元,為期一年。 為了謹慎起見,我讓我的朋友為他找另乙個人做擔保。
後來,我們簽訂了貸款協議和擔保協議。 最近,我突然想起乙個問題,如果擔保人去世,朋友無法還錢,《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中沒有明確規定,這在實踐中很可能會引起爭議。 但是,從擔保義務和擔保責任的法律含義來看,如果擔保人在貸款合同期滿前死亡,雖然義務***,但並不產生擔保責任,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因此擔保人的遺產不需要用於承擔擔保責任。
但是,擔保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後死亡的,如果是連帶擔保責任,則保證責任已經產生,擔保人的遺產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在一般擔保責任的情況下,擔保責任產生於借款人破產時,應當使用擔保人的財產來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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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如果借款人因病死亡,為其提供連帶擔保貸款的擔保人是否承擔全部還款責任? 債務人的繼承人是否對部分債務負責?
如果債權人直接在法庭上起訴擔保人而不是遺產繼承人,訴訟是否有效? 吳先生:擔保人有義務償還全部貸款,可以起訴擔保人、繼承人或兩者兼而有之。
張先生:你可以申請追加他的繼承人作為被告。 如果您需要更專業的答案,請到主頁進行免費律師諮詢,並致電免費法律諮詢**。
相關知識 - 按份額劃分的債務影響 1.份額債務主體僅在其自己的份額內享有權利或義務。在股份債務的情況下,股份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履行其自身應佔的債權份額,而無權要求債務人清償對自己的全部債務; 每個股份債務人也有義務只清償其所佔的債務份額,而沒有義務清償其他債務人所承擔的債務份額。 2、與債權人、債務人有關的遲延履行、無力履行、履約不完全、承兌遲延等事項,對其他債權人、債務人無影響; 債權人或債務人作出的債務關係的免除、撤銷、抵銷、無效或取消,或債務人因不可抗力或訴訟時效屆滿等原因消滅債務,不影響其他債務當事人。
3、在債權份額中,債權人獲得的履約超過其自身獲得的份額,如果能夠確定是代表其他債權人接受的,可以無故構成管理; 否則,收到的債務中超過所收到份額的部分構成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應當返還為其履行債務的債務人。 在債務分擔的情況下,如果乙個債務人履行債務超過其履行的份額,如果能夠確定是代表其他債務人履行的,則第三人清償債務的法律後果成立,債務人代表債務人清償的債務可以消滅。 否則,收到還款的債權人有權要求返還多付部分的不當得利。 4. 當根據合同產生債務份額時,合同的終止應由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
如果發生關於債務份額的訴訟,所有債權人和所有債務人都應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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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償還貸款後,擔保人可以在遺產範圍內向借款人的繼承人追償。
《民法典》第681條【擔保合同的定義】擔保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情形時,由擔保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擔保合同的從屬關係及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屬合同。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各自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七百00條 【擔保人的追索權】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在擔保責任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問我是否有任何方法可以彌補我的損失。
問題:繼承人仍未成年。
問乙個問題,你想和銀行談判嗎?
問題是貸款所在銀行的談判? 這是乙個很大的機會嗎?
問:你能給我乙個去銀行的建議嗎? 謝謝。
這是基於您與銀行的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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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LegalPro平台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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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你好。
我的朋友去世了,他貸款了,我需要承擔責任嗎? 這筆貸款下來了,我不知道。
當我簽字時,我不知道貸款會是多少。
你有沒有在擔保合同中記下這個問題?
一般情況下,借款人死亡的,擔保人可以要求債權人先償還借款人的遺產,不能償還遺產的,擔保人應當按照擔保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問題。 他沒有任何財產,他名下的所有東西都是他父母寫的,還有乙個水庫,上面寫著他的名字,我簽字的時候沒有看到。
銀行貸款,下降了,難道不應該通知擔保人嗎?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還有這筆貸款。
在你描述的情況下,他名下的水庫應該優先償還。
問題。 好的,謝謝你。
不客氣,如果您有什麼要補充的,可以在這裡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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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信用卡一般是一般擔保。 相當於聯絡人的意思,借款人的損失並不意味著債權和債務的喪失,只是繼承人繼承債務,繼承人應負責償還。
如果是另一筆貸款,只能是連帶責任擔保,這意味著當客戶不還款時(記住不能還款),有擔保人還款,然後擔保人會找借款人追討。
建議你找這個死者的繼承人打官司,然後你就可以保全銀行的債券,然後你就慢慢打起來,起訴期、陳述期、辯護期、判決有效期是什麼...... 等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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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人去世,而我是擔保人,借款人的社保退稅可以償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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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個問題,是的,在你的家人還清錢款後,你可以獲得代位求償權和對擔保人(主債務人)的索賠權;
第二個問題是銀行可以做,如果沒有註明是一般擔保,銀行也可以要求償還你父親的部分遺產。
第三個問題,是的,只要債權人(銀行)同意,你就換擔保人。
第四個問題,不對,不同的合同,不同的借貸關係,你父親的債務與你無關,銀行無權終止貸款協議。
我對你父親的去世深感悲痛!! 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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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擔保人死亡後,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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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已經去世八年了。 自作出擔保以來,已經過去了21年。 現在我必須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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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債務由擔保人的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範圍內償還。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應當還清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他可能沒有義務償還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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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擔保是如何寫的,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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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擔保人已去世,其家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但是,債權人可以以擔保人的個人財產主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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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籤了什麼樣的擔保協議,有普通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後者是貸款人不還貸款,你負責還貸,不管他有沒有保險什麼的,你都應該諮詢他貸款的銀行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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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貸款人死亡時,債務將首先落在擔保人身上,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將讓擔保人執行代位求償權。 在擔保人代位求償前後的期間,作為債權人,只能找出貸人的家庭成員承擔連帶責任,看是否有家庭成員的連帶責任書。 如果沒有相關合同和連帶,家庭將不承擔債務,即風險等級上的損失,相當於您債務人的損失,無法彌補金錢的替代。
只有通過諮詢法院才能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