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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這所房子是再婚後買的。 就看當時房產證的業主是誰寫的,首付由誰來支付?
如果房主是你的父親,首付也是你父親支付的,那麼房子的首付就屬於你父親和繼母,在你父親去世後,將由你的繼母、你和你的繼母以及你父親的孩子分擔。 你支付的房子部分是你的。
如果房子的主人寫在你的名字上,一點問題都沒有,房子是你的,貸款也是你償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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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親買的,但你父親的錢屬於夫妻財產,房子只和你父親和你繼母有關係,只能算是你生前的遺產,所以如果你的繼母拿出證據證明你父親買房子的錢是夫妻財產, 法院會把房子一分為三,你、你父親、你的繼母、你父親如果你不留下繼承證明,說他死後的財產歸你所有,那麼你的繼母應該還能拿走你應該得到的三分之一的三分之二。所以最壞的結果是,你只拿到房子的六分之一,但你可以起訴,因為你的繼母嫁給你父親後,對你的監護權是合法的,你也有權繼承你繼母的財產。所以不要害怕,為了安全起見,走完法律程式,找出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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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親倖存的家人表明你孤身一人。
那麼這個就是你的了。
如果不說明,它只能是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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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遺囑的,按照遺囑進行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具體的房子屬於誰,請參考繼承最後畝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乙個,在他母親去世後,他母親的財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在兩個孩子和他的父親之間分配,這意味著你的朋友和他的母親各自擁有房子的17%,他的父親擁有67%,然後,如果你朋友的父親結婚了,如果你朋友的父親去世了, 如果他死了,如果他不立遺囑,他67%的財產會分給你的朋友和他的繼母,也就是說,加上你朋友的母親的份額,你每個朋友可以得到大約百分之一,換句話說,你朋友的繼母可以佔到21%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