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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有繼承權的人,夫妻雙方,憑身份證、結婚證原件、死亡證明、不動產證等,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2、以上所有業主均將上述所有資料及公證書帶至房管局進行繼承轉讓。 具體手續按照當地房管局的規定辦理。
費用如下:1、辦理遺產公證的公證費按房產總價的3%收取。
二是房管局轉讓產權的稅費不多,三千元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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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戶口簿和死亡證明帶到房地產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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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上是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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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丈夫去世後的房子不能居住,但如果不住,那麼繼承人可以住,但不能買賣房子,因為房子是不動產,而房產登記為有效條件,即轉讓後就可以享有所有權了, 您可以依法買賣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第二百三十二條 依照本節規定享有的不動產權的處分,依照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不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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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財產是乙個人財產的一部分,在死者死亡的情況下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如果要繼承房產,必須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具體手續如下: 1、首先,必須確認房產的繼承人。
被繼承人留下遺囑或者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遺囑或者遺贈贍養協議繼承; 如無餘,按法定繼承確定; 2、轉讓所需材料為:被繼承人死亡證明、不動產證明及其影印件、繼承人繼承證明、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公證處辦理的公證書; 3、在準備好上述材料後,該財產的所有繼承人應向該財產所在的房屋管理交易所申請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方式】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方式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和繼承順序】 繼承依次為: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16條. 申請人應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申請註冊; (二)申請人及**人的身份資料、授權委託書; (3)相關房地產權屬證明、登記理由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明; (四)不動產的場地、空間邊界、面積等材料; (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關應當在辦公場所和入口網站上公開申請登記所需資料目錄、範本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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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後,如果要將財產轉讓給子女或自己,需要丈夫遺產的所有繼承人,即妻子、子女和父母簽字同意,方可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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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房屋的過戶方式:一般情況下,繼承人應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供繼承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明等材料,登記中心審查確認符合登記條件後, 轉讓登記可以批准,並頒發新的房地產所有權證書。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不動產登記申請出售、設定抵押等的,雙方應當共同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單方面申請: (二)繼承基金會或者接受遺贈,取得不答辯機的動產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條 以繼承方式取得物權的,自繼承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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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死了,你沒有房子也沒關係,但不住房子就很難買賣了。 不動產只有通過所有權轉讓,才能轉讓,成為所有權人,享有處分權。 如果要轉讓財產,需要經過朋友敗訴的公證,其他繼承人的公證將放棄繼承權。
或通過訴訟分割繼承權。 房屋只有在轉讓給現有人的名下才能交易。
《民法典》第209條。
不動產權的設定、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民法典》第232條。
依照本節規定單純享有的不動產權,依照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不經登記不發生物權的效力。
1. 沒有權利。 當事人的丈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如實表達其意圖並處分自己擁有的合法財產時,不受任何人或任何實體的干涉是合法權利。 當事人的丈夫以買賣或者變賣的方式將財產贈與或者轉讓給兒子的,只要當事人的丈夫在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時表達了自己的真實意圖,並且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會或者其他被認定為無效的情形, 或可依法撤銷或修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