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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部分是你的,婚後部分是共同財產。
不需要公證。
婚前首付的那部分算是你自己的財產,婚後共同還款的那部分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只要結婚,那麼別人的工資、獎金、禮物都算是共同財產。
這位兄弟說得對,只有這乙個說到點子上,你的愛人無私地幫你還了貸款? 就算他不幫你,不掙錢,婚後還貸的部分也很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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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有婚前部分是你個人的。
你覺得婚姻就是買房。
對方拿著工資來了,免費給你買了房子,等你老了,什麼都沒有?
平心而論,我覺得很多人都嚇壞了。
數著他們生命中最親近的人,卻不能說計算是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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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公證(記住)。
戶主是你的,房子是你的,無論是否共同還款。
現行法律明確規定,如果婚前沒有公證,房子屬於誰就屬於誰在房地產證上寫上名字。
希望我的回答是絕對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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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婚前公證,那麼離婚後你買的房子就屬於你自己的私有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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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諮詢律師 有一種方法可以使房子成為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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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用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一般是個人財產,以婚前個人財產為幌子購買房屋,可以認為只是婚前財產形式的變化,購買的財產不視為婚後收入。 但是,如果婚後雙方有財產協議,約定財產為夫妻共同所有,或者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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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房,如果是一方全額購房,個人姓名登記,當事人對房屋所有權沒有約定,屬於個人財產,如果不是全額,則應考慮婚後還款問題,然後進行分析。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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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方在婚前全額購買的房屋,如果登記在自己名下,則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
2、婚前一方全額購買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視為贈與另一方,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後以共同財產償還貸款,且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視為支付首付款的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共同償還貸款和房地產增資婚後。
法律依據]《棗裡武物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土地流動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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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卜波在婚前個人全額購買房產,則不是婚後共同財產。 根據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1062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一)配偶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婚前購置房產的離婚處理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1)婚前購房由一方個人支付。 在這種情況下,它在法律上是夫妻雙方的財產,而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因此不能分割,離婚時財產的處置只能基於所有者的意願。 >>>More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配偶一方的婚前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前,一方購買、支付並擁有所有權的房屋顯然是一方的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