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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應該檢視公司的規章制度,看看公司是否有權扣減你的錢,如果規章制度不合法,那就向勞動局報告;
二、你已經在公司工作了7個月,公司還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你有權向公司索要雙倍工資
另外,建議您在對單位提出權利主張時應採用書面形式,最好以EMS方式提出主張,並自行保留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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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在受僱後乙個月內簽訂,用人單位在勞動期滿後仍未簽訂的,屬於違法行為,給予勞動者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補償標準補償金的兩倍。 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投訴,只需乙個**,非常方便。
行使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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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寫過辭職報告嗎?
2.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 如果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隨時終止與公司的勞動關係。 而且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七個月,也就是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3、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兩個部門的工資。 也就是說,您將獲得另外 6 個月的工資。
4、建議與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公司不給,將進行仲裁,加班費、保險費等一併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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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合同,事實上,它已經簽訂了。 已簽訂無限期僱傭合同。 你可以去看看新的勞動法,它很清楚,你在這裡看不懂,法律很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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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雇員可以要求雇主賠償他六個月的工資。
如果我7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如何賠償?
親,雇員可以要求雇主賠償他六個月的工資。
也就是說,六個月的雙倍工資。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但未滿一年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期滿之日起至勞動合同有效期滿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期滿之日,視為與勞動者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並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親愛的,以上是我的,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你不明白什麼,你仍然可以問。 如果對液體面板沒有其他問題,請對我鎮的差事發表評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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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主張雙倍工資6個月。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乙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雙倍工資。
一年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並後悔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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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突然解雇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七個月,則屬於單位非法解除勞動關係,可能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和六個月雙倍工資。
2、盲人職工按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3.如果工人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區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年限不得超過12年。
4、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5、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6、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未與勞動者簽訂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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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員工與老闆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以下檔案:(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單)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能夠證明春三帆身份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檔案;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聘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四)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因此,勞動者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從上述方面證明或識別。
在司法實踐中,也可以利用公司的商業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付給你雙倍工資,補發社保,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More
1、最簡單的辦法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他們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