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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屬於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在雙方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1、工資未及時支付的,要求支付工資的方式有兩種:
1、工人可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也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可以最終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屬於勞動訴訟,程式稍多,專業指導稍多。
2.惡意拖欠工資是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 以轉移財產、逃避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者有支付能力但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經有關部門責令仍未支付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或者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省級工資支付規定。 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解除、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勞動關係終止或者解除之日結算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依法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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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有實際的工作內容,就應該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以任何理由扣留工資都是違法的。
1. 尋找證據證明您的事實僱傭關係。
2. 尋找證據證明公司已經簽署了你的辭職報告。
3、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公司沒有支付你的工資,或者在你依法辭職時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4、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監察大隊花費的時間與仲裁時間差不多,效率可能不如仲裁高——除非仲裁委員會不關心社保等事情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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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經為雇主工作了乙個月,雇主不與你簽訂僱傭合同是違法的。 是在試用期內嗎? 雖然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您已經加入公司,並且從您加入的那一刻起就與雇主建立了僱傭關係。
有關於辭職的法律,如果你不走完這個程式,雇主很可能會讓你承擔違約賠償責任,說白了,就是扣除你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辦理辭職手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員工提前30日提出書面辭職,無需雇主批准即可辭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雇主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3、勞動者未提前30日遞交辭呈,用人單位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的,勞動者直接遞交辭職函離職,此時勞動者違法,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
綜上所述,您可以將解除僱傭關係的通知書(即通俗地說的辭職信和辭職報告)通過快遞或**信函郵寄給雇主,以方便證據的儲存。 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者不辦理勞動者辭職手續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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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不給你這個月的工資,你應該和他一樣,畢竟你有工作,雖然沒有勞動合同,但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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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只要超過三天,就必須支付勞動賠償金,這在勞動法中也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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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勞動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 讓老闆加倍工資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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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和拖欠工資的數額,包括勞動合同中支付工資的證明。 2、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填寫的工作許可、用人單位招聘登記表出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錄音等均可作為證據。
3、對惡意拖欠工資的行為,除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
可以說,勞動合同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身最大的約束和保障,但是在現實社會中,總有人因為各種原因不簽勞動合同,那麼老闆不簽勞動合同就辭職後不發工資怎麼辦呢? 這裡有一些答案,供那些有同樣擔憂的人使用。
1、不簽合同就辭職不發工資怎麼辦
1、首先需要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和拖欠工資的金額,包括勞動合同、工資支付證明等。
2、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填寫的工作許可、用人單位招聘登記表出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錄音等均可作為證據。
3、對惡意拖欠工資的行為,除足額支付職工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4、掌握了足夠的證據後,可以和老闆協商解決問題,如果談判失敗,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報告或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2. 什麼是僱傭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並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糾正、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為了工人自身的利益,他們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以保護自己在工作時。 如果遇到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工資等行為,又不知道如何解決,一定要找律師諮詢和幫助,不能盲目縱容和容忍那些不好的單位,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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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中,關鍵是要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印有公司名稱的工具、當地稅務局印製蓋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您辦理的臨時居留證, 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單、同事證言(辭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有您姓名和公章或上司簽名的書面材料等;當然,可以申請無證據的勞動仲裁,但存在敗訴的風險;
3、申請勞動仲裁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明、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立案後,**,再進行調解,調解失敗的由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沒有勞動合同,無需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 最好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問題,如果用人單位與你發生爭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不簽訂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
寫一封辭職信,交給領導,最後順利就可以離開了,但如果你有合同,那就不好說了,你可能會為違約付出一定的代價。 所以,根據實際情況,沒有能力去可以辭職,而且要做好。
根據《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審批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一)企業中因工作原因無法用標準工時計量的高階管理人員、現場人員、銷售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員工; (二)企業內鐵路、港口、倉庫的長途運輸人員、計程車司機、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特殊性需要流動作業的員工; (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者職責範圍而適合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 企業可以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實行綜合工時計算,即可以按周、月、季、年等週期綜合計算工時,但其平均日工時和平均周工時應與法定標準工時基本一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