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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病或因工受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該單位的行為明顯違法。
您可以得到的治療如下:
1、醫療費用:根據醫院出具的檔案;
2、住院餐費:按公司出差餐補助金2 3支付;
3、工資待遇:工傷醫療開始後,從傷殘鑑定到傷殘鑑定期間,照常支付;
4、護理費:根據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5、**家電費用:根據裝置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
6、一次性傷殘賠償金:8級為10個月工資,再乘以平均工資(前12個月);
7、要解除合同的,企業必須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和殘疾人就業補助金。
月工資是指工傷雇員在發生事故、工傷或職業病前12個月內支付的平均月工資(“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以金錢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一般包括小時工資、計件工資、基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如果員工工資高於總面積300內員工的平均工資,則按總面積300內員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工資低於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60的,按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勞動者因工傷殘疾被認定為7級至10級殘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根據傷殘程度,從工傷保險**中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7級傷殘12個月工資,8級傷殘10個月工資,9級傷殘8個月工資,10級傷殘6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解除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和殘疾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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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意見都是員工在與公司勞動關係中的維權行為。
公司在你生病時要求你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如果你不同意,公司將採取強制措施。
但是,如果公司已經給予你5萬元工傷或傷殘賠償金,而你接受並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則意味著你的傷殘事故和你與公司的所有關係已經結束,證明你後來的所有行為都與公司無關。 不管你是生病還是考核(其實已經查出來了,不然怎麼知道是九級殘疾),都是徒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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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件不能只用言語來表達。
需要勞動能力考核委員會的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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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為確定勞動者因事故造成的工傷(或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依照法律授權認定為工傷而作出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為工作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或其他原因而對其人身造成侵犯的定性行為,為確定侵權主體而進行定性行為。
單位、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三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新建、改建、擴建的姿態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建造、投產、使用。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應當對從事職業危害性勞動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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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事故受傷或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勞動能力考核委員會財富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僅在轎車中獲救後48小時內死亡;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之一的,是指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默默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三條 職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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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第57條國家建立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統計、報告和處理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和職工職業病。
工傷賠償金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是指工傷和工傷死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有的賠償專案和標準。 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主要指法律法規。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因工事故受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工傷就醫。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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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於工傷保險條例的特別規定,勞動法中沒有詳細說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首次申請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以由工傷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申請,但兩個主體的申請時間不同:用人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乙個月內申請; 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傷者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
其次,傷勢穩定或出院後,評估工作能力;
確定等級後,可以按照規定中相應的等級計算補貼,工傷有10個等級,1-10個等級,數量越少,等級越高,傷殘津貼越多; 工傷醫療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此外,工傷索賠中的一些專案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的,如一次性醫療補助和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的一次性就業補助。 要檢查這些補貼的具體標準,並參考當地省份的具體規定,如《XX省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辦法。
至於傷殘津貼,在工傷保險條例中作了統一規定,詳見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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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與賠償:勞動者因工傷發生事故受傷; 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造成的暴力或職業病等意外傷害; 因工傷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受傷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確定為工傷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所需的工傷賠償金。
法律依據:(一)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傷事故發生事故的,依《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認定為工傷;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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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對工傷有哪些規定和賠償? 工傷只有符合工傷條件,才能認定為工傷。 其次,薪酬標準應分為不同的等級。 你有乙個不同的高薪酬標準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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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兄弟應自受傷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向市下設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殘疾等級評估。 之後,他們將享受相應的工傷醫療待遇。 <>第18條規定: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書應當省略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職工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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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工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為受傷職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等一會。
首先,您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隨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要求賠償經濟賠償。 關於經濟補償的規定,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