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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案例,但舊法律規定的案件比新法律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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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2021年生效的勞動法唯一重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該解釋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可通過檢索獲取。 其他重要的勞動法,如《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近年來沒有修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私營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解除、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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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的。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首次修改。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持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依照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以及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勞動報酬領取權、休息休假權、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權; 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健全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係,逐步提高勞動者生活水平。
第六條 國家鼓勵勞動者參加社會強制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發明,表彰和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第七條 職工依法有權參加、組織工會。
工會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第八條 勞動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加民主管理或者與用人單位平等協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全國勞動工作由勞動行政部門負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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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最新年假規定。
1、新《勞動法》規定的年假計算方法:
根據《職工帶薪年假規定》,職工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年假為5天; 員工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年假為10天; 如果您已滿 20 年,年假為 15 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帶薪年假中。
但是,如果您有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您將無權享受當年的年假:
1)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
2)員工請事假20天以上,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
3)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且請病假2個月以上的員工;
4)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且請病假超過3個月的員工;
5)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結合職工本人的意願,對職工年假作出統籌安排,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一年內安排。
2、最新《勞動法》年假規定的工資計算。
1)如何計算年假安排和未使用年假的工資。
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考慮勞動者的意願,統籌安排年假。 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年假或者一年內安排年假的,應當徵得員工本人同意。
如雇主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雇員休年假,經雇員本人同意,不得安排雇員休年假。 未使用年假工資的計算:對於勞動者應休的年假天數,用人單位按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資和報酬。
雇主安排雇員休年假,但雇員因自身原因書面提出不休年假的,雇主只能支付雇員在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1.《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的有關規定。
工人每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44 小時。 工時超過8小時的,給予工人150普通工資作為加班費,每天最高加班時間不超過3小時。
根據《勞動法》第36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工會和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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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是前法與後法、舊法與新法的關係,按照立法法“新法優先於舊法”的原則,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法》為準;《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但《勞動法》有規定的,適用《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突出了以下內容:一是立法目的十分明確,即保護職工合法權益,強化勞動關係,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二是解決當前用人單位和職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突出問題; 三是解決短期合同問題。
雇主有自主權,雇員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
《勞動合同法》是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律,它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勞動關係雙方的基本權利方面給予了充分的保障,保證了勞動關係雙方的基本權利。 工人有自由流動和獨立選擇就業的權利,而雇主有權雇用工人,未來不允許對工人的流動進行特殊限制。 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最基本原則是提前通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與《勞動法》相關規定相比進行了較大調整,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得到了充分保障。
過去,就業形式多種多樣,包括正式工人、臨時工、農民工、周轉工人和農村非農業工人。 《勞動合同法》規範了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規定了三種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限期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簽訂合同。 如果乙個月內未簽訂合同,員工將獲得兩倍工資的補償。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作了新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應當在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月工資的兩倍。
違反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自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 簽訂合同時,不得扣押工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向工人收取財物。
如果簽訂了無限期合同,即使有法定理由,合同也會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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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和旅行法》第 97 條,您的遣散費應分兩部分計算:
上一年度,從年初到2007年12月31日,每工作滿一年,應向員工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此處提及的月工資應以員工終止勞動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關係,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3個月工資。
當年結束後,從2008年1月1日起,每工作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遣散費,6個月以下支付半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且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 此處所稱月工資,以勞動關係終止前12個月內勞動者的平均工資為準;如果平均工資高於當地宿舍平均工資的3倍,則僅以平均工資的3倍為基數,最高工資不得超過12個月。 (2個月的工資)。
3.如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雇主須支付乙個月的薪金作為代通知金。 這裡提到的月工資是根據僱傭關係終止前乙個月雇員的總工資計算的。
4.非自願出售城鎮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非法終止合同,則1,2項加倍。
如果您被排除在非法解雇之外,您將獲得至少 5 個月的工資作為遣散費。 如果違規行為被取消,則為雙10個月。
您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並請收集證據、工作評估、公司對您的績效的解釋。 如果公司沒有理由終止合同,您可以獲得至少兩個月工資的補償。
工資轉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全年勞動者平均月工時工資換算問題的通知》(2008年第3號)第2條規定:“日工資、小時工資換算: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工資; 也就是說,在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得排除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假日。 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折算為: >>>More
對於企業而言,《勞動法》僅規定,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按勞分配、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國家對工資總額進行巨集觀調控,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特點,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