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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很高興為您回答:從您提供的資訊來看,他們非法占用私人住宅,您絕對可以勝訴!
因為你手裡有各種關於房子的證據! 而且他們沒有說他們和你父親一起蓋房子,這意味著他們沒有任何權利住在這裡! 而且,他們搬進來的時候沒有籤任何合同!
在這方面,你絕對可以打贏官司!! 如果你贏了官司,不要害怕他們不會離開! 法院是可執行的!!
你不必擔心! 而且畢竟是你的親戚,如果官司已經判他們離開,我想他們不會靠不走,等著法院強制執行吧? 謝謝,我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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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土地使用證(等,所有檔案都在你父親的名下)。
作為繼承人,您有權起訴,勝訴的機會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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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說的,一點問題都沒有,可以打贏官司,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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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說的是真的,你可以放心,如果沒有意外情況,你可以打贏官司,但最好找律師幫你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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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的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擁有,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如果沒有簽署協議,那麼財產將由夫妻共同擁有!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收入; 三:
智財權收益; 4. 通過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財產,以及 5.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
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取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四:
一方的日常必需品; 5.其他應屬於一方的財產。
你可以參考這個參考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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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你的感受。
首先,婚前與婚後不同,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與他人無關,他可以將財產交給任何人。 婚後,你不能,你只能處置自己的一部分。
其次,你父親的房子應該是個人財產。
第三,如果你的父親發生意外,沒有遺囑,你將與繼母共同繼承財產,根據遺囑,你會有遺囑。
第四,如果現在將房屋名稱轉移到您的名下,繼母將無權繼承。
第五,但不要走得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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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榮律師事務所.
你和你的繼母同時屬於第一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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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的父親沒有遺囑,你就是房子的法定繼承人,你的繼母也有繼承權,所以最好做贈與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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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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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買房後必須登記房產,如果當時登記的是你父親的名字,那麼你可以以此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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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要證明你在敘述什麼,如何證明這些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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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證據和錄音以及陳述的事實可以相互印證。 我可以回你家了。
2、趕緊處理,不給轉讓,起訴,請求法院判決,採取判決強行轉讓財產。
以後這件事情就要多用心了,也就不多的筆記要寫了,會因為面子而麻煩。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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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為證據。 如果錄音是真實的,則證人的證明力比較強,證人的證明力比較差。
另外,如果當時通過銀行付款,可以去銀行查詢交易記錄,相互確認應予認可。 您可以主張要求對方履行合同、辦理所有權轉讓、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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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說錄音證據取決於法官如何決定。 您可以尋找您當年購買房屋時為房屋支付的錢的證據,例如信用卡記錄和取款記錄。 最好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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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理說,應該歸還一部分長輩,或者用金錢方式購買,或者按份額換房證,畢竟人是社會動物,尤其是在農村,最好多找一些長輩級別的人坐下來調解。
2、依法規定,房產證在你名下,房子的所有權歸你所有,法律會保護你的所有權。 至於房產證,可以到房交管理部門報失補發。 如果之前有其他協議,它很可能會被視為預設條款,不會影響您對財產的所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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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糾紛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之間基於房屋和土地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糾紛。 具體而言,是指房屋、土地的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等權益糾紛。
房地產糾紛是指當事人之間在房地產開發、經營、經營過程中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糾紛。 事實上,它也是房地產(住房權利)糾紛和房地產(土地權利)糾紛的總稱。 當事人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包括外國公民、涉外房地產關係中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及港澳台地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爭議可以通過仲裁、行政復議和訴訟解決。
房地產糾紛仲裁是一種由第三方自願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的解決房地產權益糾紛的方法。 裁決或調解一旦生效,當事人必須執行; 一方當事人不執行裁決書、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房地產行政復議是指當事人對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依法向有管轄權的復議機關申請復議,由相應的復議機關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作出裁定的活動。 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房地產糾紛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共同參與的情況下,審理、解決房地產糾紛的司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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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
你不能說得很清楚。
但你說的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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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是違約,可以以對方先違約為由起訴法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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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可以等到拿到房本後再付錢給房東。 法院判決書不是書面的,只是要求被告配合你盡快履行合同。 因此,您可以等到那時再支付餘額。
2、尋找工商的作用不是很大。 你應該在法庭上提起訴訟,勝訴的機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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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你不可能私下解決,但你必須找到這方面的專業人士,最好是面對面,這樣你才能更詳細地知道如何處理它,並且你有一定的勝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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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朝廷強制執行,老闆太煩人了,不給他好臉色! 中介不給你提供貸款服務,也無權收取費用,所以你去工商,可以嚇唬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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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它已經過公證,並且已經獲得了地契,那麼這所房子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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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放棄的書面證據,他們仍然有權繼承。 打官司的概率不大。 除非你能提供證據,比如有人在場作證,他們說要放棄繼承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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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契是以你父親的名字命名的事實而言,獲勝應該沒有問題。 這都是乙個家庭,最好通過談判達成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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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放棄繼承權的公證書,則不太可能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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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不要給他,他不太可能辦理一些手續,因為還是需要授權的,而且很可能會收集你的身份證影印件,在法庭上起訴你,要求你搬出房子。
2.你的房子暫時不受法律保護,因為沒有房產證,但如果你為房子支付了相當大的對價,產權證在處理過程中是受保護的。
3. 你不應該被激怒,你的法律地位應該是乙個真正的第三方。 如果上法庭,勝訴率還是比較大的,但實際上,你可能要吃很多苦頭。
4、斷水斷電違法,可到公安機關報案。
我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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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給他們您的身份證影印件。 但如果你不申請房地產證書,你就沒有財產所有權,你就無法打贏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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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水電管理部門,不能擅自切斷他人的水電,造成損失的,需要賠償。
你有權不給他乙份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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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房子在沒有獲得地契的情況下出租是否合法?
在告知對方沒有地契的情況下,租賃是可以的。
2:如果A先生經營酒店,沒有營業執照,可以要求他按照合同賠償我違約金嗎?
請給我指教,如果問題解決了,我可以加200分。 欣賞。
您可能需要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問題3:我應該如何獲得違約金?
先協商,如果協商失敗,可以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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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房產證出租房屋屬違法行為,《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房屋:(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見。
2、不可以,有兩個原因:一是你的租賃合同是非法的,因違約而產生的索賠不能受到法律保護; 其次,即使租賃合同合法,也不能說絕對可以支援你的違約金要求,因為可能有各種原因導致沒有營業執照,如果他沒有惡意處理,你可以要求他按照協議賠償我的違約金,如果不好判斷是否惡意, 確定您的請求是否得到支援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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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確定你是這棟房子的業主,即使你沒有產權證也可以租用它,但你說你的租賃合同規定你不能“違約”經營,“違約”這個詞是有問題的。 一般來說,承租人必須確保其“合法”經營。 這種“違約”必須單獨約定才能有效......
比如你們倆都同意他必須從事某項業務,但他從事的是另一項業務,這算是違約,如果他只是不申請營業執照,只能說他經營不合法,可以解除合同,但無權要求違約金......
你幾乎沒有獲勝的機會。 最關鍵的是,你爺爺的房產改建為商品房的時候,是你舅舅出錢買下產權的,這不是私事,因為當時房產證是你舅舅的名字,所以他花錢拿到房產證是很正常的流程。 >>>More
在房地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方面,還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確定訴訟時效的長短。 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特別訴訟時效為1年,最長為20年。 >>>More
**這基本上就是殺了自己的孩子,你現在不覺得嗎,等你有了孩子,你會後悔的,既然房子的錢都是爸爸的,那他有權利決定,出來摻全自己,靠自己總比靠誰好
1、根據你的案件事實,答案如下:畢竟是一家人,建議協商解決; 如果實在行不通,可以擬訂協議,約定房款由你支付,岳父去世後夫妻歸夫妻所有,並保留付款憑證和收據; >>>More
房地產繼承是指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將房屋所有權和被繼承人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繼承人的法律行為。 房地產繼承是獲得所有權和使用權的一種方式。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