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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因勞動者辭職而蒙受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如果您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法可以申請工資:
1、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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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不辦理辭職手續直接離職,會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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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勞動者必須通知用人單位,依法按照程式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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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用期內,員工可以隨時離職,無需雇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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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你還沒有簽合同,所以不要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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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即可,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但是,由於您沒有與雇主簽訂勞動合同,因此您可以隨時離職,但還需要進行相應的工作交接。
補充:一是看公司向你公布的規章制度,二是擅自離職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單位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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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單位有不適用的規定,比如我們單位擅自離職三次就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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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被公司強迫辭職,這種做法是違法的,也就是說員工不能寫辭職信,只要員工沒有任何法律規定的情形,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就是違法解除, 雇員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等手段,使對方違背本人真實意圖訂立勞動合同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如何通過自我分居的方式終止合同。
從主觀上看,勞動者無意繼續為原用人單位服務,客觀上不再以告別的方式為用人單位服務,實質上是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和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 為向勞動者送達終止僱傭關係通知書,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者受僱時確定的位址或聯絡人送達勞動者通知書,告知勞動者自願辭職的法律後果和責任。 雇主不得支付遣散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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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是雙方相互了解、檢查和驗證的重要階段。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員工的表現來決定是否錄用員工,員工也可以根據公司情況和自己的意願來決定是否繼續工作。 因此,在試用期內自行辭職並不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任何一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說明理由。 因此,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說明辭職理由。 用人單位接到辭職通知後,應當到前一組辦理辭呈手續、結算工資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或其他保密協議,應遵守相關協議內容。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違反保密協議或其他規定的,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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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擅自離職有工資。 具體工資數額按照勞動者實際工作天數和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計算,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的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領取勞動報酬權、休息休假權、勞動者獲得安全衛生保障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福利的權利; 勞動爭議提交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第九條 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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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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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想在試用期內辭職,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也就是說,你提前3天通知雇主你要辭職,3天後就可以自動離開公司了。
如您不與雇主說一句話就離開,您應承擔因您不遵循正常辭職程式而由雇主造成的損失。 因為你沒有提前打招呼就走了,你的崗位就會空缺,單位也沒時間找你的接班人,就會造成生產異常,單位肯定會找你的麻煩。
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辭職,不會對您或用人單位造成傷害。
試用期是指勞動關係仍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評估勞動者是否合格,勞動者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符合其自身要求的時期。 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並按照雙方約定辦理交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 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按照合同約定結算勞動者的工資,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以及員工調動的手續 >>>More
1.我學習的日子有報酬嗎?
答:記住,你問的問題是有區別的,試用期和培訓期不一樣,試用期是有薪的,培訓期是不帶薪的。 簡單地向你解釋,所謂的試用期就是你應聘的公司分配給你的工作,你可以做到,但你可能做得好,公司會對你進行考核,這叫做試用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