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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來說,您在工傷期間獲得全額工資,您可以要求的賠償金可以從30,000元左右開始。
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因工病發生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撫卹金,並依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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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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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可以申請的賠償專案包括:停工期間工資、醫療費、伙食補貼、交通住宿費、輔助器具費、傷殘鑑定費、護理費、工傷傷殘福利金等。
工資必須在傷殘日期之前支付,然後享受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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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期間,工傷職工原工資、福利按原工資、福利支付,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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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員工在休息期間獲得報酬。 在停工期間,受傷工人的原始工資保持不變,通常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通常不超過12個月。 如果傷害嚴重或有特殊情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適當延長,但不超過12個月。 傷殘等級完成後,單位將停止原等待下葬,員工將享受傷殘等級待遇。
停工停薪期間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因工受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停職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