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試用期內離開公司,我會得到報酬嗎?

發布 職場 2024-03-10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您與工廠之間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合法。 應該是 1 個月的虛擬白銀。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您可以在晚宴上走開並獲得試用期的報酬。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留勞動者的工資,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仍需協商按照實際工作時間向您支付工資。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你可以辭職,你可以拿到你的工資,你的雇主不允許扣除你的工資。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根據合同的規定,一般有基本工資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光哥正能量回信陪伴神,他記得要清失,表揚並注意**分享。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當然,試用期辭職是有工資的。 首先,試用期內辭職的,公司原則上不能扣除你的工資,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任何財產損失,一般情況下,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人事部,辭職當天當面結算工資。

    其次,它將在公司的常規發薪日支付給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除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律分析: 1、試用期內辭職的,公司原則上不能扣除你的工資,除非你在工作期間給公司造成任何財產損失,一般情況下,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人事部,辭職當日親自結算工資;

    2. 它將在公司的正常發薪日支付給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無故扣減或拖延勞動者的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帶薪試用期。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無故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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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回答2024-03-10

試用期是指勞動關係仍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評估勞動者是否合格,勞動者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符合其自身要求的時期。 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並按照雙方約定辦理交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 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按照合同約定結算勞動者的工資,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以及員工調動的手續 >>>More

18個回答2024-03-10

如果工人提供勞動力,雇主應向他支付工資。 即使你已經工作了一年,你仍然應該得到報酬,雇主在試用期內不給員工發工資,這是一種扣除工資的行為。 >>>More

8個回答2024-03-10

1、試用期內辭職,工作幾天,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 >>>More

8個回答2024-03-10

2-3個工作日。

完成辭職手續後,即可離職,約2-3個工作日,試用期內只需提前三天提交辭職申請即可辦理辭職手續。 >>>More

13個回答2024-03-10

當然,只要你提前申請了單位。 那麼單位就沒有理由不發工資了。 如果用人單位惡意拒絕給,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沒問題,一定是圓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