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合同有效嗎 20,這樣的合同有效嗎

發布 社會 2024-06-24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合同的簽訂必須首先有甲乙雙方,即受合同約束的雙方,並且名稱必須明確,合同條款列明,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才能生效,當然前提是不能有違反公序良俗、違法的條款。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合同條款存在以下問題,建議修改和完善。

    1、“樣品布”不清楚,是“大托盤”還是買方確認的其他材料,對哪一方保管“樣品布”是不祥之兆。

    2、標的物單價不明確,如何計算實際成交價格?

    3、標的不明確,標的的類別和規格不明確。

    4、標的物的交貨方式不明確,是供貨人發貨還是買方提貨,可能由供方根據條款內容委託。

    5.交貨日期不明確,“約7天”是乙個模糊的概念,左邊多少天,右邊多少天,誰說了算?

    6、關於有效期的約定毫無意義。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基本上很清楚,沒關係。

    如果有更多的付款期限就好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根據合同的主要條款,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依法成立,依法訂立的銷售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且未約定付款期限,供方在履行合同供貨義務後,可隨時向買方要求付款, 但必須給予買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數量不約定的,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確定,不能確定的,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條推定。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只要合同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宗恆法律網-福建明世律師事務所-律師周興芳.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法律分析:合同法屬於民法的分支,那麼它的作用也具有民法的羨慕屬性,調整社會人身和財產關係,主要是保證合同的正常執行,劃定合同的範圍,使合同在權利上保持平等而不磨平義務, 並且不危害社會的其他利益,契約本身存在於自我控制的意識中,契約法就是要為你的意識自我控制劃定底線,同時保護契約的正常運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關於報批等義務履行的條款的效力和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辦理審批等手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合同無效,試用期違法,條款無效,崗位不固定,服從單位分配屬於霸主條款,不符合規定。

    《勞動法》第21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試用期。 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綜上所述,您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正常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而合同期限為1年。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見,比如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雙方都需要談判並簽訂相關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更好地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那麼,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讓我們來看看。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訂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對於承諾合同,當雙方達成協議時,合同即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對於實際合同,當事人交付標的物的時間是合同生效的時間,具有法律效力。

    在正式合同的情況下,合同在滿足法定或約定的形式要求時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合同與協議的區別

    經雙方協議達成的合同。 簡單來說,就是你我願意,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定下來,解釋清楚,說清楚,然後我們達成明確協議的事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叫做合同。

    一般來說,合同和協議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除非由於某些條件而無效或無效。 例如,如果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 7 歲的兒童,則此類合同無效。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固定和加強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或協議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則不需要特別公證。 合同或協議的兩份副本通常就足夠了。 合同各方各持有乙份副本,如果有第三份副本,則很可能交給證人或第三方,這一功能也是為了加強合同或協議的效力,這是當事人約定的。

    合同或協議通常只是在名稱和名稱上有所不同。 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和形式,該合同或協議是有效的。

    第三審查合同內容的要點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履行合同的權利和能力; 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制度的規定; 雙方的意圖是否真實和一致; 權利和義務是否平等; 簽約程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當事人特別是對方當事人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條件; 垂直岩石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合同不正常履行可能遭受的經濟損失。

    以上就是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合同的相關內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依法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慎重,一旦簽訂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約定執行,一旦出現違約, 您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您仍有任何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簡要看一下合同條款(**不清楚) 合同條款沒有明顯問題,都是常規的勞動合同條款,沒有違反法律法規、違反公序良俗的協議。

    如果合同內容沒有問題,只要雙方都具有民事主體的資格,並自願簽署合同(真實意向),就是合法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拍攝不是很清楚,所以我會對清晰的部分做一些評論。 由於試用期為6個月,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期限應在3年以上,否則將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總結。 真實合約: 1

    合同是雙方意圖的真實表達; 2.合同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合同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強制性規定, 4

    不損害公共利益、第三方利益; 5.合同由雙方自願簽訂。

    真實合約: 1合同是雙方意圖的真實表達; 2.

    合同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合同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強制性規定, 4不損害公共利益、第三方利益; 5.

    合同由雙方自願簽訂。

    如果包含上述條件,則合同真實有效。

    你能幫我看乙份合同嗎?

    還行。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總結。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格或者報酬、履約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或者交易習慣的有關規定確定。

    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可以簽訂書面形式,當然也可以簽訂口頭協議。 但是,應該注意的是,如果法律明確規定合同必須以一種形式訂立,則以任何其他形式訂立合同將導致合同無效。 至於合同是簽字還是蓋章,其實可以是兩者兼而有之,也可以是其中之一,簽字才是最有法律效力的。

    你好<>

    我們很樂意為您解答。 真實合同是雙方或多方自願訂立的民事法律行為。 合同的目的是建立、修改或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合同雙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合同是國家規定的法律制度,受國家強制力的保護和約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格或者報酬、履約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或者交易習慣的有關規定確定。 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可以簽訂書面形式,當然也可以簽訂口頭協議。

    但是,應該注意的是,如果法律明確規定合同必須以一種形式訂立,則以任何其他形式訂立合同將導致合同無效。 至於合同是簽字還是蓋章,其實可以是兩者兼而有之,也可以是其中之一,簽字才是最有法律效力的。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協議不能作為勞動合同使用,兩者的法律效力不同,雙方達成的協議不能在法律上保護員工的權益,只要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就可以確定員工的相關工作情況。

    1. 該協議可以作為勞動合同使用嗎?

    不可以,勞動合同受勞動法保護,公司必須在員工受僱後30天內簽署勞動合同。 如果不簽字,就沒有辦法保證雙方的根本利益,如果一家公司連正常的勞動合同都沒有提供,基本上可以說明公司不是很正式。 本公司不提供勞動合同,可能存在的問題: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法確定公司與雇員之間是否存在僱傭關係。

    2.在發生勞動爭議時,協議的實際利益不如勞動合同的強勢。

    3.公司可能不願意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4.如果合同沒有重複,公司可能在離職後不支付員工工資,並且不承認員工為公司工作的風險。

    2、勞動合同除具有共同特點外,還具有以下獨特性:

    (一)勞動合同標的物具體。 一方是勞動者,即中國人、外國人和有勞動權利和勞動行為的無國籍人; 另一方為用人單位,即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其他有使用勞動權利和能力的用人單位。 在實現勞動的過程中,雙方都有一種支配與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義務的統一性、對應性。沒有只享有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人,也沒有只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人。 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的物件是單一的,即勞動行為。靜靜地數著。

    4)勞動合同具有承諾、補償和雙重合同的特點。當勞動者和雇主就僱傭合同的條款和條件達成協議時,僱傭合同成立。 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從事的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不得無償使用勞動。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者的物質利益。勞動合同必須有社會保險條款,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相關的福利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質利益。

    在司法實踐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正式勞動關係,必須涉及勞動合同的簽訂,勞動合同能夠有效保障其自身合法權益,相關協議的認定也具有法律效力,但經公證員公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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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因為不簽字就沒有法律效力,最好籤乙份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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