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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我愛店的工作人員,很高興為您解答:目前商品房有三證合一,有房產證可以交易,如果之前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沒關係,你拿著房證去房管局申請掛失, 三個月會直接下去是你的名字。你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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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 沒關係 土地證是開發商需要處理的事情,與買方無關。
如果你沒有土地證書,你就無法獲得房地產證書。
村里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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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兩人可能沒有買過商品房,所以不知道有土地證。
按照正常程式,辦理完房屋所有權證後,應到當地土地局辦理土地證。
但是,這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制,因此對您沒有特定影響。 但將來想要買房的時候,土地證也是必須的。
可以拿著房權證,去當地的房產交易大廳,在土地證辦理視窗辦理,會收取證的費用,錢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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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需要看開發商的五證和兩本書。
國有土地使用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
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這兩本書指的是:住宅質量保證證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
通常,還必須處理土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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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沒有土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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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在你不需要去國土資源局申請土地證,你只需要去當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主要是因為它已經合併為乙個,是乙份綜合性檔案,不僅能起到土地證的效力, 但也要表明你是房子的主人。
2.對於買家來說,避免了去很多部門辦理兩張證書,使整個過程更簡單,提高了效率。 只有一些老房子,比如90年代的老房子,需要辦理土地證,而且需要辦兩個部門,會很麻煩。
3、也有一些集資房的單位,因為其土地的性質屬於單位,所以只有房產證。 而且因為有些土地屬於集體,所以不會發房產證,只發地證。 如果是新買的房子,土地還在開發商那裡,沒有分割,這個時候只有土地證。
2. 房地產產權證和房地產證有什麼區別?
1、他們的名字不同,乙個是房地產證書,乙個是房地產證書。 從字面上看,您可以理解含義不同。
2.內容也大相徑庭,房產證上註明了具體的業主,包括共有人,以及房屋的登記時間、性質和用途,包括房屋的面積和狀況等。 不動產產權證上加了雷射面積和適用期限、單位號等。
3、發證機關也不同,不是同一機構發證。 房地產證由當地房地產管理局出具,不動產證由縣級以上人員出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的,自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上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關於不動產權利的設定、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合同,自合同訂立之日起生效;未登記產權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依據。 不動產登記由登記機關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明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明。 不動產權屬證明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如果記錄不一致,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冊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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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買的房子只有土地證,沒有房產證,你不用擔心,沒有大的影響。
如果房子沒有獨立的產權證,這種房子不能只是不去銀行做抵押,因為銀行抵押需要配上房產證和土地證。 但是,如果您只是用它來生活而不進行投資,那就沒有問題了。
房產證可以補發,買方可以持土地證和相關檔案到房管局申請房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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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乙個大物業。 換句話說,這不是國有土地。
2.開發商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但未辦理每戶戶的分割手續,所有業主只有乙份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其他業主已經申請了個人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您沒有收到開發商的通知,屬於第一尾戶。 可以諮詢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詢問是否可以補發。
首先,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有房產證和土地證,很多已經裝修新建的房子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 簡化了程式,並將兩個證書合併在一起。
第二,國家目前正在登記不動產。 今後,無論是房地產證,還是不動產證、土地證,都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證”代替。
第三,自2015年3月1日起,《房地產登記暫行條例》進入實踐階段,將對房地產稅徵收起到基礎性作用,推動遺產稅、產權保護等一攬子制度改革。
四是成都、青島、廣州、杭州、廈門、濟南、武漢等15個城市提前上線,這意味著這些城市居民的“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權證)將陸續換成“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權證)。
五是新版《房產所有權證》與現住戶持有的《房產證》存在差異,《房產證》外頁寫在房產登記抵押權、遠端登記、扣押登記等登記型別右上角; 內頁內容約定權利人、證書種類、證書編號、常見情況、權利人型別、註冊原因、使用期限、取得情況(以萬平方公尺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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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法律保護,不建議購買。
1、無土地證的建築物有兩種情況:
1.一是土地是分配土地,土地還是屬於一等的,沒有土地證或者只有大塊地證,沒有按戶多少戶劃分,導致每戶戶都沒有地證。
2.二是土地存在歷史問題,過去開發商因為稅費不交,沒有申請土地證,開發商沒有按照戶數劃分土地證,導致每戶戶都沒有土地證。 沒有土地證明,房子不能被銀行抵押,因為它必須同時完成兩個證明。
2、該類房屋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不會向國土和房屋管理局備案。 所謂產權證書,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書。
3、小產權房屋是指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產權證不是由國家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而是由鄉鎮**或村**出具的,又稱“鄉鎮產權房屋”。
第四,“小產權房屋”不是乙個法律概念,而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約定俗成的所有權。 這類房屋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買合同不會向土地和住房管理局備案。 所謂產權證書,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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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只有房產證,但沒有土地使用證,可以通過支付或支付土地轉讓費辦理; 當事人在辦理房產轉讓手續時,必須提供房產證、地證和契稅證等檔案,只有房產證而沒有土地證的購房在辦理交易手續時不能轉讓,風險很大。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
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a)按照轉讓合同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用,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投資開發轉讓合同》的規定,如屬住房建設專案,應當完成開發總投資的25%以上,屬於一塊開發用地的,應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40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動產時,應當報送有批准權的人,依照第一部法律的規定進行審批。 經有權批准轉讓的人批准的,受讓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第60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和證書頒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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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建議盡快申請《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手續如下:
1.接受申請材料。
2.審查材料。
3.校準註冊。
4. 頒發證書。
《國有土地使用證》所需材料:
商品房分改、拆遷房、保障性住房分改登記登記材料:
1)轉讓方應提供的材料:
1、大地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後出具的地證應由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地籍部門提供(土地使用面積分配計算表1份);
2、土地出讓合同影印件乙份;
3、工商營業執照或行政經營許可證影印件1份**;
4、總產權影印件乙份;
5、《界點坐標結果表》原地地踏勘測表影印件乙份(向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報送);
6、《土地登記證》(成都市國土資源局);
7、產權計量報告;
8. 申請書副本乙份;
9、法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託書影印件乙份,法人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乙份;
10、分工情況說明;
11、公地土地使用權(第一分割)分配面積彙總表1份。
12、分配表:舊土地分割變更辦法登記表及公地使用權登記表; 新方法使用公共宗地土地使用權分配面積彙總表。 (以上**先報1份,審核無誤後再出具3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按樓牌號、單元、樓層、序號順序填寫; 共有人應單獨填寫,並標明為共有人; 共有人的土地面積,按照產權證上的比例分攤,單獨填報; 序號或子地塊編號按戶數編號;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土墩地號; **用電腦製作和列印)。(上述資料中心的影印件必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證明原件與影印件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和證書發放制度。
交付時平面圖和實際空間之間肯定有誤差,但僅限於總面積,但是我忘記了誤差範圍是多少,可以查一下,如果開發商的錯誤百分比超過這個,那麼可以按照合同的規定向開發商要求賠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