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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應該是AD,兩者都是對的,答案是錯誤的。
任何行政行為都可以分為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
而這個問題顯然不是乙個抽象的行政行為。
此外,公安機關的懲戒行為本身就是行政執法行為。
所以我認為這是AD
沒辦法,中國就是這樣,不懂的人提出問題,答案很奇怪,就是這種莫名其妙的精彩答案,竟然會出現在司法考試中。
房東可以妥協以獲得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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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行政執法法 b行政司法行為 c行政和立法行為 d具體行政行為。
ABC可以看出,該主題的重點是行政行為性質的分類。
因此,收音機選擇應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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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應該會選擇,為什麼他只選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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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行為是行政法律行為。
行政執法是指行政機關按照行政執法程式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具體事件並直接影響對方權利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實施法律或者國際條約時採取的具體方法和步驟。 為確保行政法規的有效實施,對特定人員、特定事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執法的含義如下:
1、行政執法是一種執法。 行政執法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是行政主體,執行、依法處理國家內外事務,對社會、經濟、文化、個人組織等各類事項實行行政管理,遵循快速、簡單、高效的行政程式;
2、行政執法是一種行政行為。 行政執法要麼是直接執法。 無論是直接執行法律法規,還是直接運用法律規範解決社會問題,調整真實的社會關係,最終實現法律對社會的規範;
3.行政執法屬於特定行政行為的範疇。 具體行政行為的物件是具體的,該行為的效力僅限於特定的人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沒有法定行政處罰依據的;
(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的種類和範圍的;
(三)違反法定行政處罰程式的;
(四)違反本法第二十條關於委託處罰的規定;
5)執法人員未取得執法證件。
行政機關不符合立案標準的,不及時立案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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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行政執法方式,行政執法行為可分為行政處理、行政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執法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訓誡,責令其作出悔改宣告,或者處一萬元以下罰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負有協助調查、執行義務的人,無故拖延、拒絕、阻撓法院協助調查、執行通知的決定;
(二)偽造、隱匿、銷毀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妨礙法庭審理案件的;
(三)教唆、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或者威脅、阻止證人作證的;
(四)隱匿、轉移、變賣、毀壞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
5.以欺騙、脅迫等非法手段促使原告撤訴的;
(六)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法庭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或者以製造噪音、闖入法庭等方式擾亂法庭工作秩序的;
7.對審判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訴訟參與人或者協助偵查執行人員進行恐嚇、侮辱、誹謗、誣陷、毆打、圍攻或者報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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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的概念。
行政執法是指法律、法規授權的國家法定行政機關、局在履行國家公共行政職能的過程中,為達到維護公共利益、服務社會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式執行行政法律規範的行政行為。 一般認為,行政執法行為既包括抽象的行政行為,也包括具體的行政行為。 這裡所指的行政執法主要是指具體的行政行為。
由此可見,對於行政執法的概念,必須把握其四個基本內容:一是行政執法的主體,即行政執法的執行機關,必須具備。
閱讀全文》行政執法的重要性。
行政執法作為貫徹國家意志的有效手段和法律規範實施和適用的基本途徑,其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行政執法是貫徹國家法律規範的主要途徑 現代社會應當是法治社會; 乙個現代國家應該是乙個法治國家。在中國,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發生了一系列深刻的變化。
由這些變化引起的權力和利益格局的變化,必須通過法律來規範和調整。 因此,依法治國,走法治國道路,也將實現。
閱讀全文》行政執法行為的分類。
行政執法行為的內容複雜多樣,我們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 1.有克制和自由裁量權的行政執法 這是根據法律規範所施加的不同約束程度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分類。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明確具體的規定執行,稱為行政執法行為的克制和自由裁量權; 雖然法律法規有規定,但在範圍、方法、種類、數量等方面允許一定的選擇餘地或一定範圍的選擇,稱為自由裁量行政執法行為。
區分克制自由裁量權。
閱讀全文《行政執法行為》。
行政執法行為的內容複雜多樣,我們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 1.有克制和自由裁量權的行政執法 這是根據法律規範所施加的不同約束程度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分類。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明確具體的規定執行,稱為行政執法行為的克制和自由裁量權; 雖然法律法規有規定,但在範圍、方法、種類、數量等方面允許一定的選擇餘地或一定範圍的選擇,稱為自由裁量行政執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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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行為包括行政處理、行政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執行等。
1. 行政處理。
行政處理,是指行政主體為實現相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管理目標和任務,經行政相對人或者依職權申請,涉及特定行政相對人的某些權利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處分行為也是無可爭辯的,即一旦超過復議或訴訟的期限,行政處分行為就不能提出異議。
2.行政監督檢查。
行政監督檢查是指行政機關或者依法授權組織對管理相對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檢查的具體內容主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否依法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3.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尚未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構成犯罪的相對人實施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4.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特定行政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確保法律、法規、行政決定實施的執法行為。
行政執法概論:
行政單位按照行政執法程式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具體事件並直接影響對方權利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是國家行政機關實施憲法所採取的方法和步驟。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際條約,是為確保行政法規有效實施而針對特定人員作出的行政行為。
行政執法影響:
1、行政執法是一種執法。 行政執法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是行政主體,執行、依法處理國家內外事務,對社會、經濟、文化、個人組織等各類事項實行行政管理,遵循快速、簡單、高效的行政程式;
2、行政執法是一種行政行為。 行政執法要麼是直接執法。 無論是直接執行法律法規,還是直接運用法律規範解決社會問題,調整真實的社會關係,最終實現法律對社會的規範;
3.行政執法屬於特定行政行為的範疇。 具體的大行政行為的物件是具體的,行為的效力僅限於具體的人和具體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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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執法行為方式,行政執法行為可分為行政處理、行政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執行等。 “執法”是指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執行,分為廣義和狹義。 廣義的執法由兩部分組成: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
狹義的執法是指司法行政。 行政執法是指一些國家行政機關依照國家行政法規行使行政職能和職權的活動,這些活動都是行政機關的執法活動,如工商部門的工商登記、稅務機關的徵稅等。
2.行政決定。 行政執法一般表現為行政處理決定的形式。 關於權利的決定可以分為激勵和非激勵。
獎勵行政決定是行政機關對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職責作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的精神和物質上的鼓勵。 非激勵性行政決定是指行政機關賦予公民一般權利和權力的處理決定,其中行政許可更為突出。 關於義務的決定可分為紀律性和非紀律性。
示範性行政決定主要是行政處罰。 非紀律性行政決定是對一般義務的處理,例如在公民科納稅。
3.行政強制執行。 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迫使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逾期未繳納罰款的,按日加收罰款金額的3%;
(二)依照法律規定,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凍結的存款,抵扣罰金;
(三)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五十四條 行政查冊機關應當建立行政處罰監督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應當加強對行政處罰的監督檢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處罰,有權申訴、舉報; 行政機關應當認真審查發現行政處罰中存在錯誤的地方,主動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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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行政執法是指行政執法主體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徵用、行政繳費、行政確認、行政登記、行政裁定、行政檢查等行政職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條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減少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行為。
第三條 行政處罰的設立和實施,適用本法。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式執行。
第五條 行政處罰遵循公平、公開的原則。 行政處罰的設立和實施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社會程度相適應。 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 未予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第六條 實施行政處罰和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懲教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
行政司法是指行政機關作為第三人在審理具體行政爭議或者民事爭議案件時,依照準司法程式作出的裁判行為; 由此形成的法律關係是行政機關為一方當事人,爭議雙方均為當事人的三方法律關係,包括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的行政行為,如行政終審行為、國家行為等。 >>>More
行政侵權行為: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侵害他人財產或者人身權利,將要受到賠償的業務行為。 這是行政違法行為,但並非所有行政違法行為都是侵權行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