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是否必須到居住地經雙方同意離婚?

發布 社會 2024-06-07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雙方同意離婚的,必須在一方有戶口的地方辦理離婚手續。

    申請離婚的程式(流程)如下: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 一般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複核,對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

    如果你們倆不在同一地方居住,按照“原告即被告”的原則,必須向被告登記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有慣常居所,也可以到慣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必須出示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

    申請離婚訴訟時,必須提供以下檔案:

    1. 離婚申請書(一式三份);

    2.戶籍小冊子;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證、軍官證、士官證、軍文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協議離婚: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

    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不能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分割、分擔債務、撫養子女等達成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離婚制度。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應該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然後帶上一系列的手續。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是的,我知道。 如果一男一女協商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處置達成協議,雙方必須到一方有戶口的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大陸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戶籍所在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中國公民自願與中國大陸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者中國大陸華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分析:離婚手續無需在領取結婚證的地點辦理。 如果公民在異地居住一年以上,也可以在異地申請離婚,具體需要諮詢當地人民法院的,以具體需要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書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願,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第一百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辦理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百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分等事項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頒發離婚證。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離婚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當事人的居住地也可以辦理。 根據中國法律,只要離婚雙方能夠提供相關的永久居留證明,當地民政部門也可以按照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此類離婚檔案。

    《婚姻登記條例》

    第10條. 第一段。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早早安靜。

    第一段。 已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當事人的結婚證受到干擾的;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要登記離婚,您必須申請您的戶籍所在地。 辦理離婚的地點是婚姻登記機關,其中一男一女有戶口。 可以是男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是女方戶籍分割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雙方都可以攜帶資料申請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自願與中國大陸境內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自願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常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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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6-07

是否需要到戶籍地辦理離婚事宜,視情況而定。 >>>More

6個回答2024-06-07

你好,當然。

1.夫妻雙方尚未收到離婚證是有時間前提的。 >>>More

6個回答2024-06-07

如果你沒有房產可以安頓下來,你可以暫時把它放在那裡,它不會影響任何事情。

9個回答2024-06-07

前往其中一方有戶籍的地方。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 >>>More

7個回答2024-06-07

不,你沒有。 戶籍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範圍的,應當向常住地戶籍機關申請搬出戶籍登記手續,然後由本人或者戶主自行或者戶主辦理移出戶籍地戶籍手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