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遣散費以及如何計算遣散費

發布 社會 2024-06-10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遣散費的計算方法按員工在單位的服務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遣散費,一年以下的,按當年計算支付。 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員工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員工月平均工資計算,高於上一年度城鎮員工月平均工資的, 按照市區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重組企業資不抵債、倒閉或者停產的,國有產權收入不足以按上述標準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的,按國有產權轉讓所得全部支付,本市當年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支付。

    最高可達 12 個月的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按規定計算。 它可以根據服務年限、年齡、原來的工資標準和損失程度(營養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醫療費)......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人民或用人單位所在區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比率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看服務年限,一年以上乙個月 半年以下半個月,一年內半年以上乙個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合法,否則賠償額將翻倍。 ]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遣散費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上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下工資半個月工資的標準計算。

    1、遣散費年限計算標準:職工在單位工作滿滿一年,按乙個月工資發放,工作滿半年但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足六個月的,給予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請注意,這是“單位連續服務年數”,而不是“單位連續服務年數”,稍有變化表明勞動合同法在計算工作年限時不再侷限於“連續服務年限”,即使勞動關係中斷, 工作年限可以一起計算。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發第1994-481號),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遣散費,《勞動合同法》以六個月為分界線作出不同的規定, 工作年限不足六個月但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到半個月的工資,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比以前一刀切的一年規則更公平合理。 勞動部《勞動合同違約解除經濟補償辦法》(老步發〔1994〕481號)第十一條規定,經濟補償工資計算標準是指勞動者在企業正常生產條件下,合同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

    《勞動部關於實施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老步發〔1995〕309號)第53條和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第4條明確規定,工資包括小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加班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國家統計局工資總額構成規定解釋》第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補貼包括生活補貼和住房補貼。 3、遣散費可以分期支付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支付的遣散費應一次性支付,用人單位要求分期支付的,用人單位有權拒絕。

    在實踐中,如果雇主和雇員私下協商和解,並且雇員也與雇主分期付款,法律可能不會干預。 根據《勞動合同違約和解除經濟補償辦法》(老埡發〔1994〕481號)第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第十二條規定,經濟補償應當計入企業成本,不得占用企業按照規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費用。 相關知識點的延伸。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按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三)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四)如果工人的月工資比中央直轄市人民或用人單位所在區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雇員月平均工資高出三倍的,應按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金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1、外包合同終止的遣散費。

    1)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1、協商終止經濟補償、工作年限、月薪(12年以上,按12年計算);

    2、因病或非工傷解雇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薪、醫療補貼(不低於6個月工資,大病加50,末病加100);

    3、不稱職終止經濟補償、工作年限、月薪(12年以上,廳內按12年);

    4、經濟報酬、工作年限、月薪的客觀變化;

    5、經濟裁員、遣散費、遣散費、工作年限及月薪;

    6、延期支付遣散費原遣散費及額外遣散費(原遣散費的50)。

    2)用人單位未支付遣散費的賠償。

    賠償 遣散費總額 n 服務年限 月薪 (1 50) n(1

    3)因用人單位未訂立合同或合同無效而給予賠償。

    違規解除合同的賠償1

    應付工資收入 25 補償 2

    醫療費用 25

    2.勞動者自願放棄遣散費是否合法。

    工人自願放棄遣散費是合法的。 如果書面承諾書由勞動者本人簽署,只要勞動者不能證明該書面承諾書是被用人單位欺騙或脅迫的,那麼該書面承諾書可以視為勞動者真實意思的表達,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勞動者悔改,用人單位也不需要支付遣散費。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遣散費的計算公式如下: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前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月薪。

    遣散費的支付取決於服務年限和月薪。 也適用於員工在一定條件下自動終止合同的情況,以及服務年限的確定:除整數外,服務年數的“小數”部分應按以下標準計算: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如果少於6個月,則按半年計算。 最長的是12個月。

    月工資的確定: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為勞動者平均月工資的3倍。

    領取遣散費的條件:

    遣散費是用人單位在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依法支付給勞動者的遣散費。 在法國,《勞動法》稱其為“遣散費”,《俄羅斯勞動法》稱其為“遣散費”。 遣散費是企業在勞動關係終止時向員工支付的補償金,但在任何情況下,企業都應當在員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遣散費。

    《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在的勞動合同,經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期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當時的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根據雇員的服務年限,每滿一年支付雇員乙個月的工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遣散費的具體計算標準如下: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勞動者乙個月的工資。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不滿6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月工資是指雇員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每畝實際工作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月工資是根據工人應得的工資計算的,包括小時工資或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補貼等貨幣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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