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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滿前,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辭職外,不得要求支付遣散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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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有效,但勞務派遣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未依法為你繳納社保,您可以以此為藉口解除與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動合同,並要求勞務派遣公司支付經濟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按照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包括小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收入計算。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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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合同違反了勞動法。
公司應該補償你雙倍的補償,你也可以要求公司幫你補補未繳納的社保,因為養老金對你以後退休後能不能拿到養老保險影響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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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內,離職者不予賠償,但可以退保,具體可以致電當地社保局或勞動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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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繳納社保,就應該去社保部門諮詢是否可以補,否則公司通常會向職工支付社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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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智財權有關事項。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支付報酬。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另有規定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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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a.com:
如果雇主在法律上有過錯,如果雇員自願辭職,他有權獲得遣散費。
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可以通過三種形式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經用人單位同意協商解除合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不經用人單位同意,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期限屆滿時結清工資並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在法律上有過錯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工人受上述段落的約束。
第1項和第2項規定終止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 按照第三款規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每年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和遣散費。 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繳納,不足半年的,按半年繳納。
如果勞動者違反上述規定解除合同,屬於違規解除合同,不僅不予賠償,而且應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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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同期滿解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遣散費。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未逾期未滿,被公司無故解除的,可以向公司要求賠償,具體情況分為以下幾種:
1、如雙方已約定賠償,應按照約定,根據雙方協商確定賠償,是解決雙方爭議最省時、最省力的方式。 2、提前通知支付乙個月工資 根據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支付額外乙個月的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時期;(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三)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仍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上述三種情況,則需要在解除勞動合同前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三、無故解雇的雙重賠償 用人單位實際違反勞動法規定,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應當給予勞動者兩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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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合同到期前辭職,您將獲得以下橡木和補償:
遣散費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支付,每整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應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上一年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則支付給勞動者的遣散費標準為勞動者平均月工資的三倍, 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的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月工資是指雇員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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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按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勞動者。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如果乙個月的棚子不足六英呎,則應支付工人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人民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比率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月工資是指雇員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的情形有三種:一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因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即未經用人單位同意,提前30日(試用期內3日)通知用人單位。 但是,雇主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其次,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違法的),無需提前30日批准,勞動者可以立即離職。 >>>More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解雇、開除勞動者是否應當支付補償金或者補償金,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用人單位無法律理由解除與勞動者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 可以認定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當支付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俗稱2n;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勞動關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向您支付遣散費,即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未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的,應支付乙個月的代通知金,俗稱n+1;3、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無需提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通知; 但是,用人單位需要提供證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