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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
計算折舊的最短年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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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1.年平均法(又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1-估計淨殘值率) 預計使用年限(年) 100%月折舊金額=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12
2. 工作負載方式
每工時單位折舊=固定資產原價1-估計淨殘值率估計總工作量 固定資產的每月折舊 = 固定資產的每月工作量 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
3.雙倍餘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2 預計使用年限(年) 100% 月折舊金額 = 固定資產淨值 年折舊率 12
4.總年限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可接受使用年限 合計 100% 每月折舊金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估計殘值淨值) 年折舊率 12
一般來說,企業更多地使用直線法。 折舊可以單獨計算,也可以按類別計算。 注意: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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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規定,船舶的最短折舊期限為10年(原文如此:飛機、火車、船舶、機械、機械等生產裝置,最短折舊期限為10年),也就是說,上述規定的折舊期限只是固定資產的最短折舊期限,這只是一項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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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的最短折舊期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20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5年以上有機器皿、工具、家具等生產經營經驗。
4) 飛機、火車和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 4 年。
5)電子裝置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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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對此有明確規定,由企業自身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合理程式確定合理的折舊期,如果企業設定的折舊期低於所得稅法規定的折舊期,則根據稅法的規定進行調整, 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用途,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估計的剩餘淨值。
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和估計的剩餘淨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但是,這不適用於符合本指南第十九條規定的。
第十六條 企業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1)估計的生產能力或實際產量;
ii) 預計的有形和無形損失;
3)法律或類似規定對資產使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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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業所得稅法關於固定資產折舊期的規定2008-12-23 16:18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等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按直線法計算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允許扣除。
企業應當從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當月的次月開始計算折舊; 折舊應從停止使用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次月開始計算。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用途,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估計剩餘淨值。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估計淨剩餘價值一經確定,就不得改變。
注:原國稅發〔2000〕84號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火車、輪船以外的電子裝置、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期限為5年。 這次調整為4年,電子裝置將增加3年。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規定從2008年開始實施,過去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期是無法調整的。 至於估計的淨殘值,只要合理,就由公司自行決定。 一旦確認,將無法更改。
淨殘值:5%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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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船舶折舊期為1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十條 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期限如下:(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液體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皿、工具、家具等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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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計算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如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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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船舶折舊期為1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計算期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航空器、火車、輪船、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銷售期限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棗等,有效期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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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1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計算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船舶折舊。
1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六十條 除財稅部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快速折舊的規定是什麼?
是否有快速折舊的規定?
沒有這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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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公司購買新東西,折舊至少為 10 年。
稅法規定:火車、輪船、機械等生產裝置,最短折舊期限為10年。
如果要縮短折舊週期,則必須向當地稅務機關報告以獲得批准。
如果企業是購買舊東東,折舊按報關單上的新舊程度計算,如報關單上寫成新8,折舊期為10*年。
僅代表個人意見,不喜歡就不要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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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 10 年。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國水發 2000 年第 84 期)。
第25條.
除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的最短折舊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10年;
3)火車、輪船以外的電子裝置和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電器、工具、家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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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空帶資產折舊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ii)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的 10 年;
3)5年以上與生產桐蘆業務活動有關的器皿、工具、家具等;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1.年平均法(又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1-估計淨殘值率) 預計使用年限(年) 100%月折舊金額=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12
2. 工作負載方式
每單位工作輪換折舊=固定資產原價1-估計淨殘值率 )估計總工作量 固定資產的月度折舊 = 固定資產的月度工作量 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
3.雙倍餘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2 預計使用年限(年) 100% 月折舊金額 = 固定資產淨值 年折舊率 12
4.總年限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可接受使用年限 合計 100% 每月折舊金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估計殘值淨值) 年折舊率 12
一般來說,企業更多地使用直線法。 折舊可以單獨計算,也可以按類別計算。 注意: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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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船舶折舊期為1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折舊的最短計算期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航空器、火車、輪船、機器、機械等生產裝置,銷售期限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棗等,有效期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e) 電子裝置,為期 3 年。
區別:1.股權變化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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