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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檔案一般由副本編號、秘密級別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證機關標識、參考編號、簽發人、標題、主要傳送機關、正文說明、附件說明、印發機關簽字、書寫日期、 印章、照會、附件、機關影印件、發證機關、發行日期、頁碼。
特定格式。 1.信函式格式。
發行機關名稱上邊緣與頁面上邊緣的距離為30mm,建議在宋體文中使用小字,字型大小由發行機關自行決定; 發機關全名下方4mm處有一條軍線(上粗下細),距下邊距20mm處有一條軍用線(上細下粗),兩條線長均為170mm。
每行居中 28 個字元。 發行機關名稱和雙行印為紅色。 兩條線之間每個元素的識別方法從本標準的相應元素中描述。
2.命令格式。
發令標誌由發證機關名稱加上“發令”或“發令”組成,並帶有宋式小紅標,字型大小由發證機關自行決定。 指令標識上邊緣距板上邊緣20mm,下邊緣中間空2行標識訂單號; 訂單符號下方有 2 行用於識別文字; 正文下一行右側有4個字標識發行人的簽名印章,簽名印章左側有2個字標識發行人的位置。
應註明聯合發出的命令或命令的簽發人的全名。 在發行人的簽名印章下,右邊的 2 個字元表示寫作時間。 分配機關的標記方法與影印機關的標記方法相同。 其他要素從本標準的相關要素中描述。
3.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記錄徽標由會議記錄組成。 其標識位置以紅色小標記表示,字型大小由發證機關決定。 其他要素從本標準的相關要素中描述。
官方紙張採用國際標準A4型紙張,成品格式尺寸為:官方紙張上白邊(頭)寬度為20mm,下白(腳)寬度為7mm,左白邊(訂書釘)寬度為20mm,右白邊(轉)寬度為15mm。
首頁不需要頁碼,為了防止出現“本頁無文字”字樣,在調整行距和字距時,每頁可減少1行,每行可減少1-2個字,每頁可增加1-2行, 每行可以增加1-2個字。
公文應雙面印製,公文頁碼應標有4號半形白色阿拉伯數字,在中心下邊緣下方一行內,數字左右各加一行4號,線距中心下邊緣7mm, 單頁碼應在右空格 1 字,雙頁碼應在左空格 1 字。官方檔案的裝訂與官方檔案的排版一致,左側裝訂不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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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行政機關檔案處理辦法》的規定,公文的組成部分包括:
保密期限和保密程度、緊急程度、發證機關標識、編號、發證人、標題、主要傳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書寫日期、印章、附件、注釋、主題標題、複製機關、發證機關、 和簽發日期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全文一般包括通則、公文格式、公文種類、公文規則、公文收辦、公文處理、公文管理、附則等九章五十七條。
關於公文:公文,即公文,是法定機關和組織在公務活動中,按照特定樣式,經過一定的處理程式,形成和使用的書面材料,又稱公文。 無論是從事專業工作還是行政事務,都要學會如何通過公文傳達政令政策、處理公務,才能確保各種關係協調一致,工作正確高效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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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又稱公文“三要素”:發證單位、主題和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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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國家公文管理機關的規定,書寫文書時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
法律依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十條 公文一般由保密程度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證機關標識、編號、簽發人、標題、主要傳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 書寫日期、印章、批註、附件、題詞、影印機關、發證機關、印發機關、印發日期。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應當標明保密等級和保密期限,其中“絕密”和“機密”公文也應標明影印件序號。
2)緊急檔案應根據緊急程度分別標明“特別緊急”和“加急”。其中,電報應標明“特別提及”、“特別緊急”、“加急”、“一般緊急”。
(三)印發機關標識應當使用印發機關的全稱或者標準化簡稱;在聯合選秀中,主辦方排在第一位。
(四)印發文字的代號應包括機關代號、年份和序號。在聯合草案中,只標明了贊助機關的編號。
6)公文標題應準確、簡明扼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並註明公文種類,一般應標明印發機關。標點符號一般不用於公文書的標題,法律和規則的名稱和書名除外。
(七)主要傳送機關是指接收公文的主要機關,應當使用全名或者標準縮寫或者統稱。
8)如果公文有附件,應註明附件的順序和名稱。
(九)公文應加蓋印章,但“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印發的除外。共同報告的公文應當加蓋主辦機關印章; 聯合印發的公文,由印發機關加蓋印章。
10) 頒布之日為負責人的簽發之日,聯合檔案的簽發之日為最後發布機關負責人的出具之日。電報以發出日期為準。
11)正式檔案如有註解(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應在括號內註明。
12.公文應標有主題。主題標題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標明。
13)CC機關是指除主要傳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者知悉正式檔案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全名或者標準化縮寫或者統稱。
14)文字從左到右水平書寫。在民族自治地方,漢字和少數民族常用文字可以一起使用(根據民族習慣書寫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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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國家行政機關處理公務辦法由***公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89條行使下列職權:
(一)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明確各部委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委的工作,領導不屬於各部委的全國性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職權分工;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生態文明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計畫生育;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治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外交事務,與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權利;
(十二)保護僑僑的合法權益,保護歸僑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
(十三)變更或撤銷各部委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令和條例;
(四)變更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當決定、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劃分,批准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設立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法決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審批設立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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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行政文書有()類? 最新版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有15種,即決議、決定、命令(命令)、公告、公告、通知、意見、通知、通知、報告、請求指示、答覆、建議、信函、會議記錄等。 行政檔案主要有以下特點:
1.由合法作者簽發。 法律的制定者是指依法成立,能夠以自己的名義享有權利和義務的社會組織及其領導人。 2. 具有法定權力和現行效用。
法定許可權是指乙份正式檔案在法定時間和空間範圍內,能夠對接收方的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強制影響。 當前學校使用是指官方檔案在其內容所針對的當前公務活動中直接發揮實際效力,具有依據和證據功能。 3、公文有規範的姿態和具體的處理程式。
公文的標準樣式是指公文的文式和格式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 收發文件有一定的處理程式,每個環節都是順序化、標準化的,不允許自己做。 以上是我為您總結的內容,希望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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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c《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有13種。因此,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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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d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各部門可以根據部門許可權相互致函,並致函上一級有關業務部門;除洽談工作、詢問答疑、審批事項的信函形式外,一般不允許正式寫到下一級。
所以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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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國家黨政機關的公文有15種,即:決議、決定、命令(命令)、公報、公告、通知、意見、通知、通知、報告、請求指示、答覆、建議、信函、會議記錄等。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第八條 公文主要有:(1)決議。
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2)決定。 適用於重大事項的決策部署,有關單位和人員的獎懲,變更或撤銷下級機關不當決定。
c) 訂單(orders)。適用於行政法規、規章的頒布、重大強制措施實施的公告、軍銜的授予和晉公升的批准、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表彰。 (4)公報。
適用於重要決定或重大事項的延遲公布。 (五)公告。 適用於國內外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的公告。
vi) 通知。適用於一定範圍內應當遵守或知曉的事項。 (七)意見。
它適用於為重要問題提供見解和解決方案。 (8) 通知。 適用於需要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知悉或執行的事項的印發、轉交,以及公文的審批、轉交。
9) 通知。它適用於表揚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告知重要情況。 (10) 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覆上級機關詢問等。 (11) 請求指示。 它適用於上級部門的指示和批准請求。
12) 回覆。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指示請求的信函。 (13) 議案。
適用於各級人民按照法定程式提交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的事項。 (14) 信件。 適用於無關下屬機關之間的工作談判、質詢答辯、請求審批、審批事項答辯。
xv) 會議記錄。適合記錄會議的主要情況和商定的事項。
行政機關下設**行政機關:***及其組成部門; 地方行政機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下屬部門、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機關、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街道辦事處; 公安機關的內設機關包括公安消防隊、公安交警大隊、派出所等,均屬行政機關,經法律、法規、規章特別授權,才能認定為行政主體。 >>>More
抽象行政行為是以物件是否具體為依據的行政行為,分為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 摘要 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為不明確的管理物件實施的制定法規、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等行政規章的行為,其行為形式體現在行政法律檔案,包括規範性檔案和非規範性檔案。 就其本身而言,它是相對於“具體行政行為”的理論概念,在《行政訴訟法》提出“具體行政行為”之後,在理論上將抽象的行政行為和具體的行政行為作為行政行為的基本分類。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