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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不申請工傷認定,您將無法享受工傷待遇,公司一般希望少付或不支付賠償金,您可以親自到公司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間是自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 不要錯過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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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的成立有幾個要求,一是存在勞動關係,二是必須符合《工傷條例》中關於工傷認定的規定,即: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勞動者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為工傷或者工傷處理:
(一)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成癮;
3)自殘或自殺。
三是用人單位已經繳納了工傷保險憑證,四是用人單位已經繳納了工傷保險,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保險金,全部賠償必須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沒有,可以到當時的勞動人事糾紛仲裁法院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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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單位申請 如果單位不申請,請準備受傷證明和檔案說明以及醫療費用、醫療案例等的發票。
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勞動廳會找單位! 一定要通過與工傷有關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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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麼去勞動局申請仲裁,要麼去找法律合夥人諮詢律師來維權。 盡量盡早解決,不要拖延那個時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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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的診斷或評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免予免除;其中,在工作能力評估後喪失工作能力的人享受殘疾福利。
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評價應當簡單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從事工傷的,不視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2)酗酒或吸毒;
3)自殘或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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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在確定工傷後未賠償工傷的,可以提前繳納工傷保險**,然後由用人單位從工傷保險**中補發提前支付的工傷保險金。 當事人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有關部門強制執行草案。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41條。
勞動者工作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工業部門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抗辯。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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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發生意外傷害的,職工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您的親屬可以在一年內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被認定為工傷,您的親屬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住院餐費補貼、護理費等,在此期間,原工資福利保持不變。 確定構成殘疾的,還可以申請一次性傷殘補助、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
這是社保局的權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審查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由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及有關部門協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