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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五種情況下,吉祥核枯萎應被認定為仿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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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發生後30日內,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超過30天,您或近親或工會組織可以在一年內提出申請。
以下是《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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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說,有兩個步驟:
首先是確定(當然,這都是給公司的熟人)你單位所在地區的勞動局
帶上您的身份證影印件和受傷人員的身份證影印件; 證人證詞(個人證和身份證); 《工傷認定申請表》影印件一式(加蓋公章); 委託書(如果受傷者自己做,則沒有必要); 住院病例,以及**報告。
這些交出來後,你就等著結果出來了,你會被通知帶傷者(當然,傷者會出院)做記錄,然後等待結果。
做完這些後,我會去市裡的勞動局做鑑定,確定殘疾程度,一般只要是骨折,就會有等級,國家會補貼這筆錢。 考核我就不說了,到時候,你們勞動局的人會在考核完成後告訴你。 當然,情況因地區而異,但根據法律,情況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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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必須有醫院的證明,然後去單位協商,如果雇主願意確定你的傷害是工傷,一切都很容易說。 相反,如果單位是流氓,不承認,會直接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這個過程會比較困難。 你必須收集證據,包括證人證詞,最好是在警察在場的情況下,驗屍記錄、醫院證明和存在僱傭關係的證明(雇主支付給你工資時的工資單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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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在當地的勞動辦公室申請工傷認定,而不是在警察局。 您需要攜帶身份證、病歷、勞動關係證明相關材料、公司登記材料到當地勞動局,並按要求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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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孫律師:
未申報工傷事故的,需自行向當地勞動局報告,並認定工傷,進行勞動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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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單位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做好勞動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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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要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到您工作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你在建築工地上工作時受傷,屬於工傷,那麼你可以要求建築工地負責人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施工現場不同意,那麼可以直接到你工作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這取決於損傷的恢復情況、損傷的具體情況和手術的進展。
工傷申報一般在勞動局認定與否後60天內,傷情穩定後(醫療期結束)進行傷殘評估,具體視具體情況而定,有的長達一年半,甚至更長。
殘疾鑑定結論應在提交鑑定資料後60日內作出,必要時可延長30日,完成上述工作,向社會保障局報送材料,社會保障局應在60日內將賠償金轉入個人賬戶。 計算 609,060 = 210 天(不包括您因工受傷而接受治療的時間)。 因此,許多殘疾從受傷到結案持續半年或一年以上是很正常的。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者因事故造成的工傷(或職業病)是工傷還是依照法律授權認定為工傷作出定性行政確認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為工作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或其他原因而對其人身造成侵犯的定性行為,為確定侵權主體而進行定性行為。 根據我國有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確認。
自然特徵。 1.這是一項具體的行政行為;
2.這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 確認結果有四種型別:工傷、非工傷、視定為工傷和非工傷;
3.這是一項行政行為,需要申請。 "如果你不申請,你就不認識"這是工傷認定程式的乙個特點;
4.單位、職工或者近親屬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滿意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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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的,應當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並按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作出認定。
此外,各地都有行政服務中心,其中還有工傷視窗,方便工傷申請。 用人單位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工傷人員的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自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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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工傷的,由勞動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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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作出決定,那麼該人或其親屬可以向勞動局申請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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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您需要向雇主所在協調區域的勞動部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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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區域的勞動部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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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傷認定一般按照屬地原則管理,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登記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整體區域內的,由保險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未投保的,由生產經營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
2、“合資格公司將工程分包給不合資格個人的”,視為內部施工管理合同,用人單位仍為合資企業。 工傷的認定仍以上述地域原則為依據,“不合格個人”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由該合格公司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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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程式:
勞動者發生工傷或者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作出申報的,工傷職工、其親屬或者工會組織也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向勞動部門申請認定工傷。
所以,這是勞動局,當你到達那裡時,他們會告訴你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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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單位協調的區勞動局,做起來需要大量的配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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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當地的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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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種情況應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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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可以到單位所在鎮或區的社保局申請,不需要去市政府,也不需要去勞動局,因為勞動局驗收後還是會轉給社保局鑑定, 但手續比較複雜,可以直接從鎮社保局或松崗區社保局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寫完畢後連同相應資料(主要是社保局書面的《待報材料清單》)一併提交給社保局, 社保局將在乙個月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如果確定為工傷,如果該人或其雇主要求進行殘疾等級評估,將指定評估中心進行評估,並在10至15天左右進行殘疾評估結果。 如果您不想進行殘疾評估,您可以在大約半個月到乙個月內申請報銷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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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提供給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材料有:1、工傷認定申請表; 2. 與用人單位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該錶可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索取。
工傷認定需要申請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賬單和醫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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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認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逾期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規定》指出,申請工傷認定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醫療機構出具的傷後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3、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屬於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拒不提供證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依法根據工傷勞動者提供的證據,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判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判定,以及非工傷或非工傷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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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應當向協調區域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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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的,個人應當在1年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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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醫院病歷、初次工傷診斷證明、2份證人陳述、離職表、報銷憑證、工廠證明和身份證影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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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種情況應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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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的職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發生事故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事故傷害或職業病的診斷或評估日期。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該期間符合條件的工傷撫卹金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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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1、快速確定發生工傷的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承擔一切工傷賠償責任,因此基本不可能主動為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甚至千方百計逃避工傷賠償責任。 即使用人單位購買了工傷保險,仍需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存在不主動申請工傷認定的可能。 >>>More
首先,它不是工傷。 因工作時間引起的疾病,除職業病外,其他疾病均不視為工傷。 此外,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如果該人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則視為工傷。 >>>More
請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下列規定: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