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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來可以請假,一般病假扣半天工資,事假扣全天工資。 如果你不請假,根本不打招呼,你可以被認為是曠工。 如果你缺勤,你可能會被解雇。 一般來說,如果你連續3天曠工,你會被解雇。
2、各單位人事制度不同,我覺得礦工每天扣2天也不算過分。 另外,制度只是一張紙,因為人性在裡面,所以絕大多數單位的執行不會那麼嚴格和教條。 例如,如果你生病了,雇主可能不會真正扣除半天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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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真的要多學習了。
只需檢視您雇主的勞動法規即可。
例如,員工手冊會說明您處於這種情況。
就像上面的朋友說的,你一般可以不請假就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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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會明確這些規章制度,首先你要檢查一下公司是否有這些書面規定。 如果有,並且您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作為工人,您必須遵守勞動紀律。
一般公司規定,曠工會扣除工資的200%,連續曠工三天的,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可以在試用期內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證明你不符合工作條件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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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看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屬於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勞動者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節假日工作,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一定倍數的勞動者工資。
1. 用人單位可以在試用期內解雇員工嗎?
雇主只有在以下 8 種情況下才能在試用期內解雇雇員: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經用人單位提出後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款規定情形,勞動合同無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規定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
8、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2. 試用期七天休息日算不算?
六個星期日不被視為法定節假日,而是公共假期,工人需要注意:
1、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100的工資報酬。
2、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假,雇主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 如雇員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雇主應支付不少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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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請假,用人單位可以適當扣除休假當天的工資,並猜測如果員工請病假,用人單位會支付病假費用。 所謂試用期,又稱適應期,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供相互理解和選擇。
目的是讓雇員和雇主相互審查,以決定是否建立僱傭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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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請假將扣除款項。 試用期內,可以請假,請假流程和扣工資標準按照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一般情況下,如果是事假,會扣除休假的工資,如果是病假,用人單位應支付病假。
1、試用期內有沒有請假的,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請假,用人單位可以在請假當天適當扣除工資,如果是病假,用人單位應支付病假。 根據《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59在生病或非工傷**期間,企業應當在規定的醫療期間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或病假救濟費用,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用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注意《勞動法》中約定的試用期陷阱所謂試用期,又稱適應期,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供相互理解和選擇。 目的是讓雇員和雇主相互審查,以決定是否建立僱傭關係。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中可以規定試用期。
“可以”一詞表示勞動合同中規定的試用期不是必要條款,而是協商條款,是否同意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 但是,只要約定了試用期,就必須遵守有關試用期的規定。 根據現行法律政策,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時應當執行以下六項規定:
1)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平等約定,不得由用人單位強加。(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3)懷疑勞動合同不足兩年的,試用期按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即勞動合同期限不足6個月(半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勞動合同期限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 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至兩年之間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天。
如果勞動合同期限超過兩年,可以在6個月內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不能計入勞動合同之外,即勞動合同期滿後簽訂勞動合同。 (五)試用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就業後改變崗位或工作型別的勞動者,未改變崗位的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續簽勞動合同時,勞動者變更工作種類的,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不變更工作種類的,不得再次約定試用期。 (六)試用期不得延長。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不滿或者認為不適合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用工要求的,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延長試用期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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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屬於試用期內的勞動者,試用期內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用人單位未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事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勞動者應收集一系列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甚至法院訴訟,確保其工資得到追回,權利得到保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解除。
1、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單位;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保證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指揮、強迫危險作業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44條規定,晉公升和培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時工資的工資: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2、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告;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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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試用期和週日休息日,用人單位還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它算作工傷。 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形成勞動關係,符合工傷條件的,可以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工傷保險規定,職工因工傷原因受傷的,只要沒有理由排除工傷,就認定為工傷。 >>>More
首先要看你公司的性質,是國有企業還是外資企業,問題不大,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可以提前3天做,你一定會拿到工資的。 畢竟,這是一家普通的公司。 >>>More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More
是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你提前三天辭職,用人單位就要為你結算半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