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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只要在上班路線的合理時間內,都可以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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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被車撞的,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認定為工傷,您有權要求單位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或者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同時,有權要求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人身傷害賠償。
法律分析1、根據工傷保險規定,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因此,如果當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並且是合理的工作時間和路線,則應屬於工傷。
2、當事人應當向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要求:
工傷申請表、勞動合同或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檔案、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等。 3、在工傷認定前,用人單位使用病假不違法,不妨礙工傷認定。
四:工傷確認後,如需停工並接受**,將有一期停薪停職。 停工帶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
用人單位已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者受傷後乙個月內申報工傷,也可以在勞動者受傷後一年內自行申報工傷。 工傷申報後,對工傷進行認定,取得工傷證明後,可申請工傷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結論確定傷殘補助金額。 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勞動者需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認定工傷並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最後根據鑑定結論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傷殘補助金數額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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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作工傷。 可以向公司申請,也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也可以申請與工作有關的殘疾認定。 與前三個月的工資相比,本月的工資可以全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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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途中被車撞被認為是工傷。 在上班途中被車撞,工傷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交通事故必須在規定的通勤時間發生;
2、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要路線上發生交通事故;
3、必須是未負全部責任或不負主要責任的人;
4.必須是機動車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上班途中被車撞不是人的第一責任,而是同負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人負主要責任、負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不是工傷。 在工作時間內在交通事故中受傷的員工包括機動車駕駛員和非駕駛員雇員的傷害。
工傷,也稱為工傷,是在工作中遭受的傷害。 工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按照有關規定,在執行日常工作和企業管理部門臨時指定或者約定的工作中,在企業管理部門未指定但在緊急情況下對企業有利的工作過程中造成的傷害, 以及在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過程中。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不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在城牌森市內發生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保險的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用、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由工傷保險支付;
2、工薪金損失,員工因事故受傷或患職業病需要停工接受工傷醫療救治,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按原單位按月支付;
3、護理費用,因傷員工不能獨立生活,在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工資由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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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工傷,我們廠有乙個人在上班路上被車撞了,後來醫療費由廠報銷給他,他得到了賠償。 如果你在工作中被車撞了,而你的工廠沒有賠償你,你可以上訴以挽救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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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您不承擔主要責任,這被視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職工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在合理的時間和路線上受傷,且不負主要責任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事故責任認定依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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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途中被撞被認為是工傷。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交通事故必須在通勤途中的指定時間發生; 2、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要路線上發生交通事故; 必須是該人不負責或不負主要責任; 3.必須是由機動車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在上下班途中,勞動者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視為工傷。 《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傷發生事故; 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因意外受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患有職業病; 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條例》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 在緊急救援、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遭受損害的; 原來在軍隊服役的雇員,因戰爭或工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傷認定有爭議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交通事故必須發生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 二是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 第三,必須是該人不負責或不負主要責任; 第四,必須是由機動車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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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規定,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非勞動者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但必須有交警責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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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上下班的目的是為了上班,所以法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意外傷害算作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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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 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您正在上班的路上,時間和路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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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上下班途中被車撞,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1、上下班途中被車撞是否認定為工傷,視情況而定
1)員工在放假期間發生車禍的,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工傷;
2)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涉及城市軌道道口、客運渡輪或火車事故的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應視為工傷。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2. 工傷的認定程式是什麼?
1. 應用。 用人單位不提出申請的,勞動者應當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準備相應的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2.調查。 受理申請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對事故傷害進行悄悄調查核實;
3. 身份證明。 一般來說,將在 60 天內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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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被車撞不一定是工傷,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算是工傷:
首先,這是一條合理的工作路線。
2、事故不是由工人主責任造成的。
3、是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
如果您不符合上述條件,您在上班途中被撞到也不會受傷。
對於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的工傷,不僅可以享受工傷待遇,還可以向加害人索賠人身傷害賠償,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的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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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被車撞是否被認定為工傷,視情況而定
1)員工在放假期間發生車禍的,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工傷;
2、您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等非您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視為工傷。
確定工傷的程式是什麼?
1. 應用。 用人單位不提出申請的,勞動者應當在一年內提出一兆公升工傷認定申請,並準備相應的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2.調查。 受理申請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3. 身份證明。 一般來說,將在 60 天內做出決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5)外出工作期間,人員受傷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上班途中被車撞的,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認定為工傷,您有權要求單位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或者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同時,有權要求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人身傷害賠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