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孩子,都未滿10歲,離婚後,我還需要聽從孩子的意願嗎?

發布 社會 2024-08-01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離婚沒那麼簡單,離婚官司不容易,除非一方也同意離婚,也就是說你們倆都是協議離婚的,好聚在一起散去,一方不願意離婚就很難離婚,俗話說,結婚容易離婚,離婚難, 十年修同一條船,一百年睡在一起。都是緣分,不能離婚就不要離婚,最好是協議離婚。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在子女的分配上沒有統一,那麼法院一般都比無過錯的一方好,如果雙方都沒有過錯,那麼基本上就是乙個人了! 具體問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是的,但最重要的是比較雙方的經濟狀況、生活環境、氣質和氣質。 但一般是兩個孩子,會被判處各撫養乙個。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別看它。 除非在爭奪監護權時。 如果雙方都拒絕讓步。 在這一點上,法院可以讓孩子說出他想和哪一方住在一起。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並非所有 18 歲以下的兒童都有經濟能力。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們不能協商乙個解決方案嗎? 一般來說,每人乙個孩子。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你願意接受孩子的願望嗎?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沒有要求,但孩子畢竟是你自己的,所以你還是要考慮一下。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就是這樣,看到它是徒勞的! 你會因為孩子的意願而改變你的決定嗎? 這取決於你是否愛你的孩子。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最重要的是看你的婚姻能不能維持下去,人家的人生只有幾十年,孩子長大後會明白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應該沒有必要,如果是為了孩子,如果你能過得去,你可以離開。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孩子的意願有決定權嗎?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1. 離婚後,10歲的孩子會和誰一起去?

    1、十歲時,孩子可以依法自由選擇。 離婚後,子女如下:

    1)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會獎勵給婦女;

    2)對於兩歲以上的兒童,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3)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主要考慮的是經濟狀況、與子女的情感親密程度等;

    4)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5)父母雙方可以同意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2. 夫妻離婚後,子女將向誰登記?

    離婚後,孩子的戶籍問題一般隨著離婚問題的解決而得到解決。 對於離婚夫婦的戶籍,根據有關規定,離婚雙方可以持戶口簿原件和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分割或轉移手續,由當地公安派出所按照法院關於戶口分割、戶籍設立的規定辦理。判決書或調解書。

    根據戶籍管理規定,孩子的戶籍可以跟隨父親或母親,這是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

    1、通常離婚後誰對孩子有監護權,誰就按照孩子的戶口進行;

    2、未滿18周歲的,需由父母代為辦理戶口遷移事宜;

    3、子女年滿18周歲,可自行辦理戶籍轉移;

    4、年滿18周歲,可以有單戶獨立家庭,憑身份證、戶口可到派出所申請。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問題1:離婚期間,當兩個孩子不願意和女方一起去時,本案中法院會如何判定兄弟? 乙個:

    法院會把孩子判給男人,因為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想法,不跟著女人走是孩子的意志,法院一定要優先考慮孩子的想法,孩子不願意跟著女人走,肯定是有原因的,一般來說,孩子離母親更近, 並且更願意和母親在一起,和這兩個孩子在一起。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總結。 離婚後,兩個孩子都捨不得和媽媽住在一起,我覺得你應該往好的方面想,也許你覺得媽媽平時照顧家庭太辛苦了,如果照顧孩子,未來會比較難過,所以他們選擇和爸爸住在一起, 如果和爸爸住在一起,爺爺奶奶還是能幫爸爸的,但是如果和媽媽住在一起,媽媽的生活水平可能會下降,這樣一來,媽媽就會很辛苦,這應該是愛媽媽的表現吧!

    離婚後,兩個孩子都捨不得和媽媽住在一起,我覺得你應該往好的方面想,可能是媽媽平時照顧家庭太辛苦了,比如螞蟻帶著孩子,未來會比較難過,所以他們選擇和爸爸住在一起, 如果和爸爸住在一起,爺爺奶奶也可以幫爸爸,但是如果和媽媽住在一起,媽媽的生活水平可能會下降,這悶熱的一年,媽媽會很辛苦,這應該是愛媽媽房租的表現吧!

    對不起,請更詳細地介紹一下?

    你好,親愛的! 如果父母離婚,可以協商孩子的監護權,或者法院可以確定孩子的所有權。 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是談判還是法院判決,撫養權問題的解決都應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基本原則為基礎。

    其中,包括年齡因素、雙方生活環境因素、子女意願等。 在問題中,如果孩子不願意和媽媽說話,如果是真的,可以按照以下思路處理: 1、找出原因,讓媽媽改變養育孩子的態度和方式,孩子會繼續由媽媽撫養。

    2.尊重孩子的意願,孩子的父親會要求收回監護權,孩子會打電話給兄弟和父親一起生活。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大家,希望孩子的問題早日得到解決,祝願全家身體健康,幸福美滿!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子女原則上由哺乳母親撫養”,即哺乳期由母乳撫養,一般由母親直接撫養,父親按法院判決或雙方約定的數額按月支付子女的撫養費。 已經過哺乳期的男孩一般由男方撫養,另外,考慮到父母雙方的意見和能力,盡量不要改變孩子已經習慣的生活和成長環境,如果孩子十歲以上,一般會徵求孩子自己的意見。

    簡而言之,關於子女監護權的一般原則是有利於子女的發展。 實踐中,法院對拒絕撫養子女的當事人的處理原則是:一是批評教育,做好思想工作,使其主動履行法定義務,要求撫養子女,二是對於不聽教育的人, 法院應當按照保護子女合法權益和有較大機會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依法裁定子女由一方撫養,另一方承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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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妥善解決子女撫養費問題, 從子女身心健康利益出發,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兼顧父母雙方撫養能力的具體情況和撫養子女的條件。在上述原則的基礎上,結合審判實踐,提出以下具體意見: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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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如果孩子沒有被撫養,則必須支付子女撫養費,直到孩子獨立生活。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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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婚姻法》關於普通離婚問題的條文,供大家參考: 1、離婚條件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如果夫妻關係確實破裂,可以裁定離婚。 2.關於子女撫養費和子女撫養費 對於子女撫養費的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但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 要看出方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徵求孩子自己的意見。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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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五個妻子都和你領了結婚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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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們買點東西! 和他們一起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