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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記條件。
1.男女必須自願(獨立)結婚。
2、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3.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三代以內雙方及旁系血親無直系血緣關係(獨立提示)。
2.提交結婚登記的檔案。
1.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2. 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可現場拍攝)。
3.婚姻登記手續。
1、男女均需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持所需證件,共同向一方常住地的區、縣級民政局(或鎮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各自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 雙方須親身在婚姻登記官面前簽署或按手印《婚姻登記申請書》。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
4、婚姻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1、報名時限:如檔案資料齊全,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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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和戶口簿,兩人合影**(民政局拍的照片大部分都不是很好看),加上幾十塊錢的製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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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帶上你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別的什麼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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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自帶身份證,戶口本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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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男女只要有自願結婚的意願,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即可。 結婚登記要求男女雙方出示所需證件,並親自到任何一方有常住居住地的區、縣級民政局或鎮人民**結婚登記機關辦理。
完成結婚登記程式後,您可以獲得結婚證。 該過程必須由兩個人親自處理,而不是**。 登記時需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等,申請、審核、登記三步即可領取結婚證。
法律依據:《內地居民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應當在一方有永久居所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登記。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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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已登記結婚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身份證; (二)簽署的與對方無配偶、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的宣告。
您好,親愛的,我很榮幸為您解答! <>
女方出城,去男廳領結婚證時,需要準備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明; 雙方紅底合影,無配偶證明; 與對話草案各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緣關係或旁系血緣關係的親屬。 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一款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純核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二)簽署宣告,說明與對方無登記配偶,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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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到男女一男一女登記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時,攜帶男女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男性公民年滿22歲可以登記結婚,女性公民年滿20歲可以登記結婚。
另外,請注意,辦理結婚登記時,必須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戶口簿(原件)及三張二寸**。 申領結婚證時,最好把戶口一起搬走,至於落在哪一方,可以由夫妻雙方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首先要徵得搬遷地的同意,出具同意接受證明,然後辦理搬出搬遷地的手續,再回到搬遷地辦理定居手續,基本手續就是這些。 要求因地而異,應根據搬遷地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
關於如何在異地申領結婚證的問題,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內地居民在其他地方登記結婚的,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簽署的與對方無配偶、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的宣告。 >>>More